嫡蘭 第一百二十九章 恨得刻骨!

    為了讓自己表現的像個尋常百姓家出身的人,年輕男子強抑住心裡的怒火,使勁兒的咬了一下唇瓣,告訴自己,現在還不是跟姜嫂計較的時候……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更何況,他還用不著等十年那麼久?

    他只要忍過了這一時去,幫他家將軍把大事辦了,介時,他升官發財,還不是想怎麼收拾這麼潑婦,就怎麼收拾?!

    到時候,看他不把她踩在腳下,拿鞋底子,可勁兒的碾她的這張蠢臉才怪!

    早就感覺到年輕男子心懷不軌的孫大和幾個沒能坐上馬車走的採藥人,在聽了姜嫂罵人的話之後,也忍俊不禁了起來,他們早就瞧著這人不爽了,要不是衝著王諾蘭沒攆他走的面子,早就開口噴他了,哪還用等到如今,姜嫂開口!

    他們受僱於王諾蘭,來幫她找尋明年春天需要採摘的草藥,她待他們客氣,每天清晨帶人來給他們送早飯,那是她的仁德,那小子,一個不相干的外人,來湊得什麼熱鬧?美食可口,他們又不是吃不完,他跑來分一杯羹不說,還要死纏爛打的,讓他們教著他辨認藥材,他們又不欠著他的,憑啥就要聽他墨跡絮叨的煩人

    活該!

    對,就是活該!

    那姜嫂,可真是罵得漂亮!

    眾人這麼想著,便都齊齊的拿自己不屑的眼神兒,看向了年輕男子,鄙視之意,清楚的讓人不用尋思,就能看得明白!

    遭姜嫂一個人擠兌謾罵,年輕男子都是在勉強壓著一口火兒的,這會兒,更是讓一群人都使不好的眼神兒看了,他哪還忍受的了?

    當下,氣得面紅耳赤,狠狠的一跺腳,就擰身直往他來時的方向。江南大營的所在,狂跑離去!

    山腳樹林裡,王諾蘭已經喚回了跑出去狩獵的豆丁,這一次。豆丁的嘴裡,沒有叼野兔,身上,也難得的露出了狼狽,一隻讓人看不出是什麼的東西。被它咬住了尾巴,走三步,歇一歇的拖了回來。

    「瞧你這邋遢樣子!一會兒回了家裡,可得給你洗個澡了!」

    收養豆丁也算有些時候,除了抱它回去的那天之外,王諾蘭還真就沒見過,它什麼時候,又像現在這樣髒兮兮的,快步上前,把它從地上抱了起來。一邊兒給它檢查,有沒有受傷,一邊兒教訓起了它來,「我又不是養不起你!你貪玩,抓只野兔耍耍,也就得了,這……這費勁兒巴拉的弄了這麼只什麼玩兒回來,瞧,把毛兒都弄髒了罷?這要是傷著了哪裡,以後那塊兒都長不出毛兒來了。還不得難看死你啊!」

    說是這麼說,但是還是在整理完豆丁身上的髒東西後,移步去了它拖回來的那隻野獸旁邊,慢慢的蹲下身子。查看起來,「這是一隻沒成年的野豬,豆丁,你不錯啊。」

    野豬,這比豺狼虎豹,更令獵戶頭疼的動物。因有箭矢都難刺入的硬厚的皮甲,而讓人不得不對它望而卻步……豆丁還是只奶牙都沒退完的崽子,於理,該是沒本事捕獲到這種花費一個狼群傾力合作的勁兒,才僅僅是有可能捕獲到的厲害野獸才是……

    對野豬的厲害,王諾蘭也是有些耳聞,快步走到那已經死透了野獸旁邊,細細端詳,確認了它的確是野豬,不是城中百姓家走失的家豬,才是本能的咽了口唾沫,看向還被她抱在懷裡,只是顯得有些狼狽,並沒當真受傷的豆丁,「豆丁,這隻野豬……是你自己獵的?」豆丁是只小崽子,不可能回答王諾蘭的話,但,它不會說,不代表王諾蘭不會看啊,於是,王諾蘭走了過去,翻了翻野豬的屍體,擰眉察看了野豬脖子底下的致命傷口,才緩緩抬頭起來,鄭重的點了點頭,「喉管被咬破,死於窒息,獠牙折斷了一根,應該是在痛苦掙扎的時候亂跑,撞到了什麼地方。」

    這麼一說,王諾蘭才是驀地想起,之前時候,她曾親眼目睹的,豆丁跟肥野兔的「殊死搏鬥」,當時,它也是只朝著肥野兔的喉嚨動口,速度之快,說是讓她瞧得眼花繚亂,目瞪口呆,都不為過。

    這次,又是咬得喉管。

    雖然一個是兔子,一個是野豬,但……豆丁的這種狩獵本事,又是從何處學來的呢?

    總不可能,是無師自通的罷!

    這小豆丁,算來,也是個天才啊!

    ……


    隆慶皇帝和神機營的出現,讓前來挖掘「寶貝」的十幾人,當場就僵硬在了原地,待回過神兒來,已是被制住了行動,想掙扎也不能了。

    挨了一腳,又遭了一頓破口大罵,蕭遠才徹底認出,站在他面前的這個怒火中燒的人,是他父皇,隆慶皇帝!

    「父,父皇?」

    在看清來人是隆慶皇帝之後,蕭遠原本還帶著惱怒的臉色,下一刻,就變成了驚恐,「父,父皇你……你老人家怎麼在這兒?!」

    「朕不是你父皇!朕沒有你這樣混蛋無恥,薄情寡義的兒子!」

    隆慶皇帝剛才就險些被氣背過氣去,這會兒,看著蕭遠的反應,就更是忍不住恨起了他來,想他自己,向來珍惜一切的一個人,自以為這輩子,上對得起天地,下對得住良心,哪曾料,這老了,老了,卻反倒是,被蕭遠這個逆子,給敗壞了名聲!

    這個敗家子,幹什麼不好,幹什麼賺不到銀錢花用,他怎麼就……就能做得出來這種,卑鄙事情來!

    這些金樹葉子,可都是大明朝百姓,給孝恪太后的供奉和崇敬,都是他身為一國之君,對他母親的尊重和敬仰,這逆子,逆子!

    蕭遠從小跟在隆慶皇帝身邊長大,因生母早亡,而一直倍受疼愛,他了解隆慶皇帝,確切的說……是了解隆慶皇帝的驕傲和執拗,龍有逆鱗,觸著必死,而現如今的他,偏偏把隆慶皇帝僅有的兩片逆鱗,都敲打了個難看……就算他是隆慶皇帝的兒子,就算……隆慶皇帝一直對他疼愛有加,頗多容忍……也同樣,改變不了他這一次所處的,必死之局!

    原本,他是不用出來的,就像他正妃所說,跟這些身份低賤的人們一起,做這種挖掘牲畜屍體的事情,實在是有辱他大明朝大皇子的身份,當然,他自己,也是這樣覺得,若不是受了他的那個手下蠱惑,怕這些傢伙私吞了,他也不可能……等等!

    那個手下!

    他的那個手下!

    他若不是受那人的蠱惑,也不可能快馬加鞭,大老遠的從皇城趕來這種兔子不拉屎的該死地方,更不可能……被隆慶皇帝抓了個現形,避無可避,連狡辯都不能!

    那傢伙,有問題!

    他一定是……是受了旁人收買,故意要坑害他的!

    這般想著,蕭遠便是本能的四下找尋起了那個坑害他的手下來,如果,如果能找到那人,他或許,或許還有一點點可能,跟隆慶皇帝狡辯一番,就說,就說是他受人蠱惑,跑來這裡尋寶的,對,就是這樣,索性不過是一張藏寶圖的事兒,要繪製出來,還不是輕而易舉的嗎!

    而只要,只要他能把這件事推脫出去,讓自己能幹乾淨淨的置之事外,以後,他就還有東山再起之時!

    隆慶皇帝已經快五十歲了,並非外界傳言的那樣,才剛三十五六,他已經老了,心力體力都不行了……他蕭遠要斗的人,不是他隆慶皇帝,而是,他的那三個兄弟,尤其是,那個賤婢所生的傢伙,蕭一奇……

    未及蕭遠琢磨完,一個既熟悉,又讓他恨之入骨的身影,便映入了他的眼帘。

    蕭一奇。

    那個讓他一直都當成是最大敵人,都人所生,卻占著一個皇子名號的下賤玩意兒!

    雖然,蕭一奇一直都稱呼他大哥,以比實際年齡小了五歲的生辰八字過活,但蕭遠卻是知道,他,才是隆慶皇帝真正的孩子子,儘管,不是嫡出。

    大明宮規,帝子無嫡庶,立長立賢。

    蕭一奇這個不敢承認自己真正生辰的人,從來,都是他蕭遠最大的敵人和對手,一直……說句不客氣的,蕭遠夥同他人劫掠這些金樹葉子,並不是因為他手裡缺了銀子花用,而是因為,他對孝恪太后,他的皇祖母,恨得刻骨!(未完待續。)

    PS:  感謝大家支持,大雨中,唔



第一百二十九章 恨得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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