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居超品 第四十六章 誰比誰更狠

    「娘啊,王財主的女兒哪裡是『二八』少女,她是一個二十八歲的老女人,而且還是一個望門寡,還沒過門就將上一個未婚夫給剋死了!」。李明大哭起來。

    他們剛剛進入王家村就有人在後面指指點點,起初他和李掌柜還以為對方是羨慕他們的闊綽,他偶然聽到村民的議論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憤怒的李明當即決定打道回府,讓老掌柜兀自懷疑了老半天卻摸不著頭腦。

    周氏眼前一黑,差點暈了過去。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我們要退婚!」。她決定找到當初說媒的媒婆退掉這樁親事。

    周氏要退親,王財主也不是吃乾飯的,得到消息後當場就發飆了,一紙訴狀將李明和周氏給告到了衙門:王財主要求他們用李家的幾家鹽鋪做補償!

    李家正房,李父將周氏母子以及李凌全部都喊了過來,他怒不可遏的發起了脾氣。

    「婚書呢,把婚書給我拿來,王家為什麼理直氣壯的討要鋪子?」。

    周氏知道事情不妙,現在想要再隱瞞已經不可能了,她雙手哆嗦著將婚書遞了過去。

    李明娶了王家閨女以後,王財主就將自家的田地當作陪嫁送給李明,若是周氏母子反悔,則要拿李家的店鋪做為補償。

    這哪是婚書啊,分明就是一樁交易。

    李父鬍子一撅,又要發怒了。

    「父親,您消消氣,現在最主要的是想辦法解決問題!」。李凌在一旁提醒道。

    「你還有意思說?若不是你將店鋪交給老二,別人怎麼會打它們的注意?以後鋪子裡的事情都有李掌柜管著,我就不相信經歷了周同的事情以後還以後人會在帳目上做手腳!」。李父非但沒有聽從李凌的勸解,反而將矛頭對準了他。

    周氏臉色一黑,她和兒子又被打回原形了,但是現在卻不是計較這個的時候:「老爺,衙門傳我和明兒過去,不如讓大少爺和我們一起去如何?他可是解元,縣尊大人總要給點面子」。

    你這樣做不是讓老大丟面子嗎?你記住了,只此一回,你若再生事端,休要再想有人幫你!「。

    老爺子發過一陣怒火也就算了,他相信大兒子會有辦法保住李家的鋪子的,這些都是祖業萬萬不能有失的。

    父親有命,李凌不得不陪著周氏族前去過堂。

    縣大老爺一拍驚堂木,所有的衙役都吆喝起來。

    周氏母子以及王財主應聲而倒,全部跪了下來。

    待一切程序結束以後縣尊大人才記起站在眾人旁邊的李凌:「李解元也來聽堂啊!」。

    他微微一笑,命衙役搬了一把椅子過來。面對李凌他還真不想托大,李解元有閣老大人在背後支持,前程不是他一個七品縣令可以比的。

    周氏見縣令如此厚待李凌,她也心安起來,若是這一次在她手裡失了鋪子,李父不把他們趕出家門才怪。

    王財主的心情可就沒有那麼好了,可是一想起自己手中的婚書,他就有了底氣:「知縣大老爺,我們兩家可是簽了婚書的,還請大老爺主持公道!」。

    婚書一式兩份,王財主也得其一,他抬起頭來將婚書遞給了知縣,心中卻也有些發狠,大廳廣眾之下大人難道還能包庇周氏不成?

    縣令從衙役的手中拿過婚書,仔細的看了一來,他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看了,上面寫的明白,周氏母子若是反悔,要將鹽鋪讓給王財主。

    他的眉頭皺的更緊了,若是他將鹽鋪判給王財主,只怕有得罪了李凌,若是對婚書置若罔聞,只怕聽堂的百姓們鬧事。

    縣令大人躊躇起來,抬眼看了看堂下的李解元,卻見他像泥塑的雕像一樣,沒有任何的動作。

    「情況這麼明朗,縣太爺還考慮什麼,直接將鹽鋪判給王家就是了!」。


    「對,若是縣令執意偏袒李家,我們也不願意!」。

    大堂外面的人群開始議論起來,甚至有些情緒過激的年輕人還準備從大門外進來衝擊大堂。

    「肅靜,不但喧譁!」。

    縣尊大人急忙拍了拍驚堂木。

    「威武」。

    衙役們大喊起來,大門外的百姓被這種威勢壓迫,逐漸安靜下來。

    縣令有些不自然的摸著驚堂木,他有些著急了。

    而堂下的李凌始終一言不發。

    「奸詐!」。周氏以為大少爺是見死不救,她有些心慌了。

    事情一步步向有利於王財主的一面發展,他有些得意了,逼上梁山,縣令大人不得不做出讓他滿意的判決。

    混在百姓們當中的家丁做的很好,回去以後要好好獎賞他們。

    馬縣丞也夾雜在人群中聽審,他心中極其暢快。看來縣尊大人是招架不住了,這次終於讓李家吃了大虧。

    「縣尊大人,我有話說!」。王財主一干人等正自得意的時候李凌緩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說道:「王財主和李明所簽定的婚書根本就是無效的,所以大人不能將我李家的鹽鋪判給王財主!」。

    「胡說,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怎麼會無效?」。王財主大喊著跳了起來,但是很快就認識到了自己所處的位置,他趕緊低頭又跪了下來。

    「怎麼會無效呢?難道李家真想賴帳不成?」。

    門外不知是誰又大喊起來,帶著旁聽的群眾一起竊竊私語。

    「哦?」縣令很有些意外,他眼睛一亮,向李凌問道:「不知道解元有何說辭!」。

    「周氏只是家父的一個小妾,李明也是妾生的兒子,按照我大明朝的律法,她們都沒有繼承財產的資格,更沒有資格將李家所屬的鋪子轉讓給他人!」李凌開始一五一十的解釋起來,聲音很大,力求讓大門外的群眾也聽見。

    「對,解元高見吶!我怎麼將這茬給忘了!」。他脖子向前伸了神向正在做記錄的師爺問道:「依你看解元說的可在理!」。

    師爺一直在奮筆疾書,對縣尊點了點頭之後又開始記錄!

    「既然如此那就」

    縣令的話還沒有說完,王財主就開始辯駁李凌:「不管怎麼說,周氏總是簽了婚書,李家不能反悔!」。

    他一口咬定了周氏簽約的事實,為的就是混淆視聽。

    「照你怎麼說,我只要和別人寫下字據,說明你家的田地歸別人了,人家就可以到你家收地?」。李凌沒有惱怒,反而開始質問王財主。

    「這怎麼可能?」。王財主話剛出口就後悔了,也是周氏同樣沒有將鋪子轉讓的資格。

    「求大老爺做主!」。王財主無法辯駁李凌,只好將希望轉到了縣尊身上,他相信雖然縣令有心偏幫李家但是未必會太過分,堂下還有那麼多人看著呢!

    「周氏,王財主二人堂下聽判,本官裁定:若是李明願意娶王家小姐則王家的田產盡歸其所有,若是不願意,則要賠償王家紋銀千兩,爾等可服氣?」。縣尊大人一拍驚堂木便做了最後決定。

    「我服氣!」。王財主率先答應道,雖然一千兩銀子和那幾個鹽鋪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但是至少有所收穫不是,看解元公的樣子是不打算放棄鹽鋪,自己如何斗的過他?

    「大人,我兒子願意娶王家女為妻!」。周氏一發狠便決定認下這門親事,大一點又如何,幾百畝良田夠李明納幾房小妾了。

    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周氏決定要和王財主斗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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