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室志 第三十七篇李生一

    唐貞元中,有李生者,家河朔間,少有膂力,恃氣好俠,不拘細行,常與輕薄少年游。年二十餘,方折節讀書,為歌詩,人頗稱之。累為河朔官,後至深州錄事參軍。生美風儀,善談笑,曲曉吏事,廉謹明干。至於擊鞠飲酒,皆號為能,雅為太守所知。

    時王武俊帥成德軍,恃功負眾,不顧法度,支郡守畏之側目。嘗遣其子士真巡屬郡,至深州,太守大具牛酒,所居備聲樂宴士真。太守畏武俊,而奉士真之禮甚謹。又慮有以酒忤士真者,以故僚吏賓客,一不敢召。士真大喜,以為他郡莫能及。飲酒至夜,士真乃曰:「幸使君見待之厚,欲盡歡於今夕,豈無嘉賓,願得召之。」太守曰:「偏郡無名人,懼副大使之威,不敢以他客奉宴席。唯錄事參軍李某,足以侍談笑。」士真曰:「但命之。」於是召李生,入趨拜。士真目之,色甚怒。既而命坐,貌益恭,士真愈不悅,瞪顧攘腕,無向時之歡矣。太守懼,莫知所謂。顧視生靦然而汗,不能持杯,一坐皆愕。有頃,士真叱左右,縛李某系獄,左右即牽李袂,疾去械獄中。已而士真歡飲如初。

    迨曉宴罷,太守且驚且懼,乃潛使於獄中訊李生,曰:「君貌甚恭,且未嘗言,固非忤於王君,君寧自知耶!」李生悲泣久之,乃曰:「常聞釋氏有現世之報,吾知之矣。某少貧,無以自資,由是好與俠士游,往往掠奪里人財帛。常馳馬腰弓,往還太行道,日百餘里。一日遇一年少,鞭駿騾,負二匹囊,吾利其資,顧左右,皆岩崖萬仞,而日漸曛黑,遂力排之,墮於崖下。即疾驅其騾逆旅氏,解其囊,得繒綺百餘段。自此家稍贍,因折弓夭,閉門讀書,遂仕而至此,及今凡二十七矣。昨夕君侯命與王公之宴,既入,而視王公之貌,乃吾曩時所殺少年也。一拜之後,中心慚惕,自知死不朝夕。今則延頸待刃,又何言哉!為我謝君侯,幸知我深,敢以身後為托。」

    有頃,士真醉悟,急召左右:「往取李某首來。」左右即於獄中斬其首以進。士真熟視而笑,既而又與太守大飲於郡齋。酒醉,太守因歡,乃起曰:「某不才,幸得守一郡,而副大使下察弊政,寬不加罪,為恩厚矣。昨日副大使命某召他客,屬郡僻小無客,不足奉歡宴者。竊以李某善飲酒,故請召之。而李某愚憨,不習禮法,大忤於明公,實某之罪也。今明公既已誅之,宜矣。竊有所未曉,敢以上問。李某之罪為何願得明數之,且用誡於將來也。」士真笑曰:「李生亦無罪,但吾一見之遂忿然激吾心,已有戮之之意。今既殺之,吾亦不知其所以然也。君無復言。」

    及宴罷,太守密訊其年,則二十有七矣。蓋李生殺少年之歲,而士真生於王氏也。太守嘆異久之,因以家財厚葬李生。

第三十七篇李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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