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崔寧鎮易時,犍為守清河崔君,既以啟尹真人函,是夕,崔君為冥司所召。
其冥官即故相呂諲也,與崔君友善,相見悲泣。
已而謂崔曰:「尹真人有石函在貴郡,何為輒開今奉上帝命,召君按驗,將如之何?」崔謝曰:「昏俗聾瞽,不識神仙事,故輒開真人之函,罪誠重。
然以三宥之典,其不識不知者俱得原赦。
儻公寬之,庶獲自新耳。
」諲曰:「帝命至嚴,地府卑屑,何敢違乎?」即招按掾出崔君籍。
有頃,按掾至,白曰:「崔君余位五任,余壽十五年。
今上帝有命,折壽十三年,盡奪其官。
」崔又謝曰:「與公平生為友,今日之罪,誠自招,然故人豈不能宥之?」諲曰:「折壽削官,則固不可逃,然可以為足下致二年假職,優其廩祿,用副吾子之託。
」崔又載拜謝。
言粗畢,忽有雲氣藹然,紅光自空而下,諲及庭掾僕吏俱驚懼而起,曰:「天符下!」遂揖崔於一室中。
崔即於隙間潛之,見諲具巾笏,率庭掾分立於庭,咸挽而拱,雲中有一人,紫衣金魚,執一幅書,宣道帝命。
於是諲及庭掾再拜受書,使駕雲而上,頃之遂沒。
諲命崔君出坐,啟天符視之,且嘆且泣,謂崔曰:「子識元三乎?」崔曰:「乃布衣之舊耳。
」諲曰:「血屬無類。
吁,可悲夫!某雖與元三為友,至是亦無能拯之,徒積悲嘆!」詞已又泣。
既而命一吏送崔君歸。
再拜而出,與使者俱行,入郡城廨中,已身臥於榻,妻孥輩哭而環之。
使者引崔俯於榻,魂與身翕然而合,遂寤。
其家云:「卒三日矣。
」本郡以白廉使。
崔即治裝,盡室往蜀,具告於寧。
寧遂署攝副使,月給俸錢二十萬。
時元載方執國政,寧與載善,書遣甚多,聞崔之言,懼其連坐,因命親吏齎五百金,賂載左右,盡購得其收百餘幅,皆焚之。
後月余,元載籍沒。
又二年,崔亦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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