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帶著幾個人去了大秦商貿所在地。
又是一番交代後才離開。
這座建築可謂劃時代的建築,必須要小心謹慎,萬一塌了我這臉就沒地方放了!
因為是獨自出宮,沒帶李斯他們,所以也沒淨街。
一路上熙熙攘攘,來往的客商絡繹不絕,西域來的金髮碧眼商人更是隨處可見,新城的商貿繁榮可見一斑!
道路雖然是青磚鋪設,但地基夯實牢固,鋪設的青磚整齊有序,馬車行走在上面幾乎感覺不到顛簸感。
正在透過車窗欣賞新城風光的我突然臉色一黑:「孟合,那人在幹什麼?」
孟合的聲音從前方傳來:「額在排泄」
「混賬!」我低聲罵了一句:「新城建的公共衛生間不少吧?居然還敢當街小便,不嫌丟人!不懼秦律否?」
孟合尷尬道:「陛下莫生氣,就算沒有公共衛生間,當街排泄也有違秦律,不過此人臣倒是見過,是個傻的,咸陽令也沒辦法,把他抓進去還得管他飯食」
孟合經常出宮辦事,又掌管著淨室,對咸陽城的大事小情了解得還是比較清楚的。
我擺了擺手:「把車簾拉上吧。」
孟合立刻把車簾拉上了。
「大煞風景!」
————
回到章台後殿,我讓趙善本把李斯三人叫了過來。
人到齊後我緩緩道:「朕今天出宮深感新城的繁榮,街道寬廣整潔、房屋鱗次櫛比、行人井然有序,可有一個問題讓朕不吐不快!」
「額」三人對視一眼,余禾好奇地詢問道:「敢問陛下,是何事?」
我沒提那個傻子,開口應道:「從大秦商貿到章台宮才幾步路?朕的馬車一路急停了兩次、緩行三次!雖然沒有見到橫衝直撞的,可也能看出隨著新城的馬車越來越多,道路已經有些擁擠了。」
李斯輕撫鬍鬚笑意盈盈道:「想必是陛下不常出宮的緣故,如今的新城來往客商幾乎每天都能將客棧住滿,道路上的車馬多了實屬正常,臣等已經習慣了。」
我笑了笑,擺手道:「所以朕決定,頒行咸陽道路交通法!」
馮劫好奇道:「陛下,何為咸陽道路交通法?」
「首先。」我伸出一根手指頭:「以後要明確,針對整個大秦的律法稱為律,比如金布律、秦軍律、徭律等等,而地方郡縣在徵得朝廷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制定針對本郡縣的法,只針對本郡縣,而且最多只能到縣一級。」
李斯聞言頓時急眼了,連忙勸道:「陛下,萬萬不可啊,律法乃國之根基,若是郡縣可以隨意制定律法,那還得了!」
馮劫和余禾也勸道:「陛下三思啊!」
看他們著急的模樣,我連忙解釋道:「朕所說的叫地方法,地方法雖由郡縣制定,但有兩個前提。其一,不能違反上位法;其二,必須徵得朝廷同意且不能改動一字!」
李斯皺了皺眉頭:「後者臣明白,可前者又是何意?」
「所謂上位法,就是指律。就拿朕即將頒行的咸陽道路交通法為例,如果規定所有進入咸陽的馬車必須牽著走,這是不違反上位法的,因為沒有哪條秦律規定進入城池的馬車是要牽著走還是駕著走。
可要是規定所有馬車進入咸陽必須交一枚錢,這就是違反上位法的,因為秦律除了對進入城池的財貨收取賦稅外,是不允許向進入城池的普通人收取賦稅的,這一點就違反了金布律!而金布律是針對整個大秦的,是上位法,倘若有人將這一條加到了法中,因為此法違反上位法,便是無效的。」
三人聽完我的解釋明白了,李斯緩緩道:「如此倒是可行,只是不知道具體實行起來是否能夠控制,畢竟律法關係到天下的安定與否。」
我點點頭:「所以朕準備先在咸陽試行咸陽道路交通法,如果效果顯著便可繼續推行,若是不可行停用也便罷了。」
馮劫拱手道:「這個臣明白了,具體陛下所言咸陽道路交通法又是何意?」
「很簡單。」我比畫道:「假設這是個十字路口,南北、東西的馬車都要匯集到這裡,有直行的,有轉彎的,因為沒有限制,所以大家都是搶著走,很容易造成交通擁堵。」
「假設在這裡設置一個紅綠燈,紅燈代表東西方向禁行、南北方向通行,綠燈代表相反,那是不是就井然有序了呢?」
三人眼前一亮,余禾贊同道:「陛下這個想法可行!如此一來就不會都堵在路口了!」
李斯沉吟一會道:「的確是個好辦法,可是這樣一來每個路口就要安排人值守切換紅綠燈,恐怕是一筆不菲的支出。」
我搖搖頭,笑道:「為什麼要用人呢?」
「額,沒有人看管如何實現紅綠燈的切換呢?」
「你們看那是什麼?」
三人順著我手指的方向望去。
是殿中計時的沙漏。
這個沙漏設計得極為巧妙,不但能實現較為精準的計時,還能根據上方沙壺的沙量自動翻動十二時辰的刻度,基本就是一個簡易的鐘表。
李斯率先反應過來:「陛下的意思是設置一個這樣的沙漏,將十二時辰的刻度更換為紅綠燈?」
我點點頭:「不錯,這樣只需要幾天維護一次,確保沙量不會偏差過大就行了,四季均可使用。」
夜晚有宵禁,自然用不上照明。
幾人贊同道:「如此可也!」
「此事朕會交給將作府去辦,儘量把這沙漏設計得更為小巧精準一些,而且也不用在所有路口都設置,主要集中在商貿最為繁榮的一片區域,像章台宮周邊居住的人不多,就用不上紅綠燈了。」
幾人紛紛稱讚不已。
說完紅綠燈的事,我繼續道:「此外,交通法不僅僅涉及紅綠燈,最重要的是通過交通規則規範駕車人的素質。」
馮劫好奇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這要如何控制?」
我呵呵一笑:「既然是法,自然要通過律法的形式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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