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圓忍不住想到了住在樓下的吳阿姨,以及她做的香噴噴的飯菜。「咕嚕嚕」。肚子裡又傳來一陣躁動,圓圓咽了咽口水,站起身子,腳步很輕地往廚房走去。
沙發上的中年婦女名叫王芳,雖然看起來已經五十幾歲,但實際上,她才五十不到。只不過因為沒錢保養,加上生活過得比較拮据,穿著打扮加上粗糙的臉蛋和已經很明顯能看到的白髮,讓第一眼見到她的人,都會認為她已經五十幾歲了。
狹小的客廳里瞬間就滿是嗆人的煙霧,王芳面前的菸灰缸里已經堆了最起碼十個香菸頭。
那個男人,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呢?還有他身邊的那個小女孩,就是當初她偷偷換過去的那個吧?
呵,還真是巧,兩人竟然長得還有五六分像!
王芳陰沉著臉,心裡恨恨地想著,當初真是不該聽了李蘭的話,否則也不至於搞到現在這個地步。
原本日子過得還是好好的,可現在她已經賺不到什麼錢,前幾年從李蘭那裡拿到的錢已經花得差不多了。
眼下只能帶著個拖油瓶住在這麼差的地方,好衣服也穿不起,只能淪落到跟一群低等人住在一起,真是太窩囊了。
李蘭那女人真是狡猾,早知道就不該相信她的話,以為那個男人不會善待她的女兒,還想了法子把孩子換下來,自己養在身邊。
雖然當時李蘭也給了她一筆錢,但那點錢,養她和一個孩子,哪可能夠呢?
若不是為了李蘭之前留給圓圓的那筆錢,她早就把這拖油瓶甩掉了。可那筆錢按照程序,得等到圓圓成年後,才能取出來。
作為撫養人和監護人,她有權分得一半的錢。王芳想到那筆對她來說數額龐大的財產,有些渾濁的眼珠子裡閃過一絲精光。
也罷,再熬十幾年,為了那麼多錢也值得。只是,她手頭已經沒有錢送那丫頭去上學了。
現在不上幼兒園就算了,最起碼得念到高中吧?到時候萬一律師覺得她虐待孩子,沒盡到監護人的義務,苛扣她的錢怎麼辦?
王芳之前是見過李蘭立的那份基金協議的,上面有提到一點,說律師有權根據孩子狀況,刪減屬於她的那部分資金。
為了能完全拿到屬於她的那部分錢,前幾年她對圓圓這丫頭算是很夠意思的了。至少吃的穿的,都不買最差的。
只不過現在她真的是沒錢了,現在她這幅樣子,就算是去那種地方上班,人家估計也不要。那些又苦又累的活,她又不屑去干。
這可怎麼辦才好呢?王芳心裡頭煩得很,今天看到容錦衣著光鮮的樣子,再看看他身旁的那個小姑娘的穿著,王芳覺得李蘭還真是白白擔心了。
那個她以為會虧待她女兒的人,並沒有像她想的那樣,至少在物質方面,還是做的很到位。
李蘭啊李蘭,虧得她平時有小聰明,喜歡算來算去,但她卻沒算到,她死後,被她託孤的自己,早就已經不是當年的王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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