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狐狸很俏皮,舉手投足都帶著挑~逗的味道,可我毫不懷疑,她能夠在與你眉來眼去、卿卿我我的時候,輕易的將你給扼殺在溫柔鄉里。
「如果我不給呢?」我眨眨眼睛,問她。
「你不給的話,我只能殺了你咯。」狐狸笑著,身子更向我靠近,尾巴卻愈發的將我勒得緊。
「你真要殺了我?」我笑問:「你難道不會捨不得?」
「哎喲,聽你這麼一說,我還真有些捨不得。」小狐狸撇了撇嘴,顯然是在睜著眼睛說瞎話。
我笑了:「我從來沒有殺過『人』,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不論是人還是妖,我都沒有殺過。畢竟,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他~媽生的,如果一個妖有了人性,那就不再是妖,而是人妖!」
「為了讓你擺脫『人妖』這種尷尬的身份,我決定幫你!」
狐狸愣住了。
她呆立半晌,然後才憤然大怒:「你才人妖!你全家都人妖!」
說著,她尾巴一甩,就順勢而上,向著我的脖子捲來!
我笑了一聲,左手上猛地泛起青紫之色,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尾巴!
我的屍力,已經完全恢復了。
就在剛才,我一手握住干將劍的時候,我就從上面得到了一股浩然如煙海的力量!
是屍力!
這股屍力,一接觸到我的手臂,以及就被我的身軀所吸收,自動充盈我的全身,將我已經損耗的屍力全部給補滿。
這是將臣的力量。
這柄干將寶劍,跟隨將臣多年,上面已經附帶了將臣的本源氣息,所以在我現在的這種狀態下,這股本源氣息一旦被吸收,就完全變化成了屍力。
上面附帶的著,還有一段殘念。
就跟當初陶初騙我去新南醫科大學的時候,他所利用的那段殘念一模一樣。
這就是將臣留下的一段意識。
或者說,如果非要用現在的科學來說,是一段電磁波更為恰當。
這不是一段話,但是一接觸,我就明白了將臣想要傳達給我的意思。
他說,他的身軀尚在沉睡,無法出來幫我,只能用意念馭使干將劍,殺了張先生。
那個老頭,果然就是張先生。
他還告訴我,這柄干將劍本身就是將臣的代表,干將出,魃魔現。我今後,必然會遇到越來越多的敵人,要麼是衛道士,要麼是貪婪者。
總之一句話,我今後的路,很難走就是了。
後面的意思,則是讓我聽從陶初的意見,跟他前往南海,那裡,會有我想要的東西。
具體是什麼東西,將臣沒有說。
他在擔心著,擔心這個消息被其他人知道,所以他沒有直接說明,南海那裡到底有什麼。
他在擔心誰?
他的這段意念,只有同為旱魃的存在,才能夠感受出來,並且領悟其中的意思。
但是這個天下,又能有幾個旱魃?
我忽然想起來,當初在桃花村的時候,將臣看著那遮天蔽日的大陣時,口中說起過一個「人」!
正是那個人,與劉伯溫聯手,用四靈旗遮蔽住天日,逼得將臣都不得不屍解!而我,也被逼入了青銅棺中!
那個人,將臣是知道的。
難道說,那個人,就是四大殭屍王其中的另一位?
是贏勾、後卿,還是女魃?
也只有四大旱魃之一,才能夠讀懂將臣傳給我的消息,才能夠對我造成最嚴重的威脅!
剛剛的電光火石里,只是一瞬間,我就領悟了將臣傳遞給我的所有東西,並且屍力已經恢復,所以我才對小狐狸說出那麼一句話。
小狐狸的尾巴被我這麼一抓,用力一扯,她的臉色,立即變得通紅!
嬌艷欲滴!
我卻顧不得憐香惜玉,而是揮手就是一劍!
名劍在手,再加上屍力鼓盪之下,這一劍,我又用出了那種致道巔峰的劍意!
小狐狸是萬萬躲避不過的。
她發出「啊」的一聲驚叫,軲轆在地上一滾,立即變成了一道白光,眨眼就逃了出去,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我沒有追。
在我的手中,留著一條雪白色的、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她的尾巴,已經被我一劍給斬了。
狐狸這種妖物,一身的道行基本都在尾巴上,尾巴斷了,她的本事也就損失了大半。
我本來可以殺掉她的。
只需要一劍,就能夠斬落她的頭,讓她變成一隻「死狐狸」。
但是妖獸精怪之流,一向都是修行不易,輕則百年,多則千年,才能夠幻化人形的。所以爺爺曾經告竭過我: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殺死這種生靈。
因為殺死它們所牽連的因果,更比殺人來的強烈,甚至有可能引起諸如狐族等一個種族的報復。
我倒不怕一群狐狸的報復,反正我又不是人。我只是覺得,這隻狐狸既然連血腥味都怕,所以才因此逃過一死,沒有被干將劍的劍氣斬殺。
既然這樣,她應該是沒有害過人的,手上至少沒有血腥味。
故我才放她一馬的。(啊呸,你分明就是見小狐狸長的漂亮,捨不得下手!作者君狠狠鄙視的說著,豎起了中指。)
我打了個阿嚏,本能的感覺到有個傻帽在背後說我的壞話。
……
狐狸逃了,我將狐狸尾巴收了起來,揉成一團,想了想,也沒地方裝的,就把它當作一個圍脖,直接圍在了脖子上。
同時又在地上拾起了黑曜石雕像,還好沒有沒張先生的那焚軀之火給燒壞。
不知為何,經過了那場火焰,這個雕像,反而顯得愈發的幽黑了。
「你還好吧。」我柔聲問道。
雕像里,沒有任何的回應。
尅孢鬼似乎一直出於被動的狀態,除非有鬼靈之物攻擊我,她才會現身,也不知是怎麼變成了這種情況。
我拾起地上的黑袍,將干將劍包裹起來,免得劍氣森然,引起別人的注意。
關於這柄劍的傳說,我早就有所耳聞了,干將莫邪,神兵利刃的代表,即使在古往今來一堆的名劍中,這兩把劍,也算得上老少皆知的存在。
我只是沒有想到,原來劍十三手中的那把劍,就是干將劍。
也不知莫邪寶劍,是不是也在他的劍匣之中,為那十三把名劍其中之一?
收拾好干將劍,我立即大步流星,離開了這個地方。
做著電梯來到頂層,隨後我出到天台上,手臂一翻,扣住外面的煤氣鋼管,縱身就躍了下去。
沒辦法,我可不想被醫院裡的監控給監控到。
至於醫院裡的其他情況,諸如那個人流女,以及那個基佬,我已經管不到那麼多了。
外面,星月滿空。
我抱著干將劍,圍著狐狸尾巴,在月下迎風跑了起來。
一邊跑,我一邊思索著一些還沒有想通的問題。
比如說,張先生那些話的意思,將臣為什麼要幫我。
旱魃的軀體,真的就那麼有價值,足以引起很多人的強奪?
時間果然能夠改變一切。
這個張先生原本只不過是個將臣隨手就能捏死的人物,可是經過了這七百年,他居然已經變得如此厲害,這一身的通天術法,甚至能夠移山倒海!
聽他的意思,他應該是沒過七十年,就使用一次他口中所謂的「奪舍之術」,這才保住生命,延續到七百年後的今天。
顧名思義,奪舍之術,肯定是奪取別人的身體占為己有。
這是一門極其陰毒的手段,我略有耳聞:據說奪舍的方式十分繁瑣,甚至要在嬰兒還在母胎的時候,就開始施術作法,以及各種天才地寶的輔助,各種拘魂奪魄的煉製,才能夠有那麼一丁點的幾率成功。
一旦不成功,一切前功都廢棄,又要從頭開始。
而這門功夫的缺點,就是一次比一次難,幾率成幾何倍數的提升。到了後面,甚至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
當初皮金華能夠製造出百鬼幡,相對這門功夫來說,百鬼幡已經不算什麼特別厲害的東西了。
張先生已經經歷了七次奪舍,其成功率之低,可想而知。
怪不得他想要奪取我的旱魃之軀,估計他的奪舍之術已經到了極限,下一次已經很難成功了。
死者已矣,即便是他生前再邪惡,他終究是死了,跟他的傳人皮金華一樣,變成了灰飛煙滅的存在。
我真正擔心的,是兩個人。
一個是朱元璋身邊的那個中年謀士,劉伯溫。
一個就是將臣的那個神秘對手,或許是其餘三大殭屍王中的一位。
這兩個人,才是真正足以對我造成威脅、甚至對將臣造成威脅的存在!
在七百年前,這個張先生,可是只能勉強給劉伯溫提鞋的人物,可七百年後,他就已經如此的厲害。
而當初的劉伯溫,其智慧、本事,甚至連將臣都稱讚!
要是他還活著的話,那會是多麼恐怖的一個存在!
我一邊想著,一邊快速的奔跑著。
然而就在這時候,我的耳邊,忽然響起了一個類似於洪鐘重鳴的聲音,震得我的耳朵微微發麻:「阿彌陀佛!」
隨後,在我的面前,一個披著袈裟,手持大禪杖的和尚出現在了我的面前,攔住我的去路:「貧僧渡心,見過施主!」
麻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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