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可以被分為感性的,又或者是理性的!
當然,感性和理性本身是相對的,而並不是絕對的!
或者說,很少會有純粹意義上感性的人,也很少會有純粹意義上理性的人……
感性和理性,永遠都是相對的,如果說感性和理性可以量化的話,那麼任何一個人感性值如果高一些,理性值就會相對低一些,而反之,如果理性值高一些,感性值就會低一些……
說到底,感性和理性實際上也就是在人性之中混亂和守序的部分,越是感性的人,他們越是會因為一時的衝動做出一些混亂的行為,而反之,越是理性的人,往往越是追求實際的利益,不會沒有原則的選擇付出……
這裡的混亂,無關乎對錯,只是單純意義上不符合利益的衝動行為,這種行為有時候是善意,有時候是惡意的……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很多人在路邊,看到乞討的乞丐可憐,善心一發,就可能一下子給出幾百塊錢,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善意的混亂行為,從感性的角度上來說,這是一種善意,但是如果從理性的角度上來說,那麼這種行為本身,實際上是非常不理性的一種做法,首先絕大多數的時候,人們並不能明確自己幫助的目標是不是真的就需要幫助,其次,就算是目標真的需要幫助,也是需要量力而行的,那種完全犧牲自己,去幫助別人的行為,在任何的時代,實際上都是不被提倡的行為……
比如說,像是有些宅男看直播,自己吃著泡麵,卻還送給主播成百上千的禮物,實際上就是一種典型的不理智的混亂行為……
當然,這種混亂行為,雖然並不理智,但是實際上卻還是偏向於善意的行為,也就是所謂的善良混亂……
事實上,絕大多數善良混亂的人,在社會的大環境之下,普遍還是比較能夠被人認同和接受的,至少在交友的時候,這樣的人還是屬於那種比較能夠交到好友的類型……
而另外一種混亂行為,則恰恰相反……
比如說,因為幾句口角,就一時衝動選擇罵人,或者打人,甚至於因為各種各樣的小事情,一時衝動之下就選擇了用暴力手段進行報復,甚至一怒之下直接激情殺人……
這種混亂行為,實際上就是典型的邪惡混亂……
相比起善良混亂的行為來說,邪惡混亂的行為,實際上是更加不被人認可的行為模式……
如果說,善良混亂的行為,是一種傻的可愛的行為的話,那麼邪惡混亂的行為,就是蠢的可恨的行為了!
簡單來說,混亂陣營的人,他們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是不理性的,他們不會去衡量做一件事情對於自己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究竟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他們是不會考慮這些事情的……
以善良混亂陣營的角度上來說,他們常常會因為自己的善心而被人欺騙,常常做出一些不理智也不理性的行為,有些時候,為了自己的理念,他們甚至不惜會去違背法律……
比如說羅賓漢就是一個非常非常典型的例子,羅賓漢毫無疑問是一個善良混亂的人物,盜竊的行為,是為了劫富濟貧,他的行為本身,在理性上來說,實際上是很愚蠢的,自己去竊取財務,但是卻並不為自己謀取福利,而外將利益分給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而讓自己去承擔風險,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不理智的體現!
而反之,以邪惡混亂陣營的角度上來說,這一類人同樣是非常愚蠢的,他們做的很多事情,往往都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他們在做一些惡行的時候,完全沒有考慮過自己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就直接去做了,然後最後的結果通常就是兩敗俱傷……
就像是很多校園欺凌事件一樣,一群小孩子,去欺凌一個小孩子,還公開的錄下視頻傳到網上,這就是一種典型的邪惡混亂的行為,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邪惡欲望,會去侵犯其他人的利益,但是他們的行為本身,實際上也會給自己造成巨大的傷害,學校的開除通常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到了年紀的成年的要判刑,不到年紀的也可能被送入少管所,讓自己的善良老實本分的父母淚流滿面唉聲嘆氣,如果攤上和自己一樣的父母,那麼一頓毒打多半是免不了的,如果還要涉及到經濟賠償,甚至可能會讓他們的家庭承受巨大的負擔……
很多的犯罪者,在犯罪的時候,通常只是單純的發泄自己的欲望,但是卻從來不會去想,自己的行為會讓自己承受什麼樣的結果,會讓自己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他們只是單純的覺得,這樣去做,會讓自己念頭通達,但是他們卻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本身,給自己的帶來麻煩,遠遠一時的暢快來得重要得多!
而這一類的人,實際上恰恰是最愚蠢的也最被人們所厭惡的一類人!
即使是犯罪者的群體之中,這一類人也往往是最被人鄙視的一種類型……
比如說,所謂的強x犯,就是最典型的這一類群體人員……
這一類的犯罪行為,不管是在警察的眼裡,還是在平民的眼裡,還是在犯罪者的眼裡,都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愚蠢並且讓人厭惡的行為!
究其原因,很簡單……
得到的和付出的完全不成比例,對別人造成了巨大傷害的同時,自己其實收穫的快感也不過只有極短的一段時間而已,但是需要承擔的代價卻又非常的高……
這樣的人,其實就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
而這也是衝動犯罪和理智犯罪最大的區別所在!
衝動犯罪者,通常是很愚蠢的,因為他們犯罪所能夠獲得的收益,和他們因為犯罪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很多人因為一次口角鬥毆,意外致人死亡或者重傷,就可能承擔十幾年以上的刑期,對於他來說,這種代價可謂是巨大的,但是他又不能從鬥毆之中獲得什麼,充其量無非就是滿足自己在一瞬間衝動的欲望而已……
而所謂的守序,和混亂恰恰相反,絕大多數的守序者,他們的行為都是有規律可以去判斷的……
所謂的守序,並不是單純意義上的遵守法律或者遵守規則,而是遵守對於自己來說,完全認同的一種價值理念!
當然,絕大多數的時候,守序者普遍都是守法的,因為違法行為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需要他們付出的代價太大,對於他們來說,就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
因為不值得!
比如說,在一些國家裡,隨地吐痰或者亂扔垃圾,都是要被罰款的,而且罰款的數額還非常的可觀,在這樣的法律條款被嚴格執行的情況下,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遵守,而不是違背,究其原因很簡單,因為不值得!
絕大多數人都是理智的,亂扔垃圾或者隨地吐痰的快感,是沒有辦法抵消罰款帶來的痛苦感覺的,當然不排除一些土豪原因為了這樣的特權而甘願被罰款……
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守法這種行為本身,其實就是一種更加合理的理性的生活方式,違法行為本身,對於很多人來說,就是一種收穫和代價沒有任何可比性的行為,所有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會選擇做那些違法犯罪的行為,這其實無關乎所謂的道德,只是單純的意義上的趨向於理性的判斷而已……
當然,不可否認的時候,這個世界上也卻是有一部分理智的人,選擇從事各種各樣的違法的勾當的……
但是,這一類的人,和衝動犯罪者,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概念!
衝動犯罪者,他們的犯罪行為往往來源於內心的衝動,一時的激憤,所有他們的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多半是沒有什麼善後措施的,就算是有什麼善後措施,只要被警方抓住了尾巴,多半是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的,畢竟警方本身擁有的資源,是犯罪者完完全全不能企及,一個因為衝動引發的重大案件,只要警方想要偵破,幾乎是不可能破不了的!
也就是說,對於這一類的犯罪者來說,他們在犯罪的同時,實際上基本上就已經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了,而法律的特性就是如此,如果難逃法網,那麼犯罪本身就是一筆虧本到極點的買賣……
畢竟,不管是哪一個國家的法律,懲罰力度肯定是遠比犯罪能夠獲得的收益要高得多的!
而理智的犯罪者,則完完全全不同!
他們的犯罪行為,本身就是經過了精密的計算和思考得出的結論!
對於他們來說,法律本身也是他們犯罪行為考量的一部分!
而這樣的犯罪者,才是真正意義上可怕的一類人!
也就是所謂的邪惡守序!
除了犯罪者之外,很多律師也是屬於這個陣營的人……
這一類人,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也很清楚自己應該如何去做,才能夠讓自己活得最大限度的利益!
對於普通人來說,犯罪的風險遠遠大於利益,但是對於他們來說,通過各個環節的控制,他們能夠讓犯罪的利益大於風險,當犯罪行為的利益大於風險的時候,那麼犯罪行為也就不再是犯罪行為,反而更加像是一種生意!
是的,生意!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販賣人口毫無疑問是一種惡性的犯罪行為,如果是山村裡面的農民,拐賣城市裡的大學生到山村里生兒育女,這就是一種愚蠢的犯罪行為,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其實是沒有太大的利益可言的,利益不大,但是風險卻又巨大,而且一旦被抓,多半就是極刑,這樣的犯罪,其實還是偏向於衝動犯罪……
而如果是一個高等級的犯罪集團,他們就不會用這麼簡單粗暴的方式去進行犯罪,而是會形成一個巨大的犯罪網絡,在先找好買主的情況下,再進行定點的綁架,從而獲得龐大的利潤和相關的社會資源,這樣的一次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利潤,將會遠遠超出犯罪本身的需要承擔的代價,也就是說,就算是綁架者本身最終被警察抓住並且證據確鑿,犯罪行為所能夠獲得的收益,也足以讓綁架者閉嘴不會牽扯出更高等級的幕後黑手,這種犯罪本身,其實就是比較典型的理性犯罪了……
比如說像是很多國家的黑社會組織,實際上就是這樣的犯罪集團,黑社會的首腦,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自身是不會留下任何自己犯罪的證據的,他們能夠獲得犯罪帶來的收益,但是卻會把所有犯罪的風險,都轉嫁到自己的小弟們身上,同時又會給予小弟們足夠的補償,使得他們就算是被警方抓獲,也也不會供出自己,即使供出自己,也不可能讓自己定罪……
為什麼警方要派遣臥底進入黑社會集團之中,根本的原因其實也就在此,因為只有臥底才會去指正那些黑社會的大佬,正常的黑社會成員,是絕對不會去做這樣的背叛的行為的……
而比起黑社會頭目這樣明顯的標靶來說,那些真正的最高層次的犯罪者,通常都會隱藏在層層的迷霧之中,他們的身份在現實之中,或許是高官,或許是富豪,他們可能是形形色色的各種各樣的人,他們通過利益來團結自己的圈子,有些時候,甚至不需要見面,就可以實行犯罪計劃……
這樣的犯罪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已經幾乎將犯罪的風險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了!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不管是多麼理智的人,都會有自己感性的一面,不管是多麼感性的人,都會有自己理智的一面,感性和理性本身就是相對而生的兩種狀態……
就像是人死之後的器官捐贈一樣……
感性的家屬可能會因為善心而選擇捐贈,也可能會因為不願意自己親人的身軀殘缺而選擇拒絕,理性的家屬可能會因為對於自己沒有損失而選擇捐贈,也可能會因為捐了也沒有好處而選擇拒絕……
感性的人做選擇,更多的時候,都只是因為自己的情緒。
理性的人做選擇,更多的時候,則根據利益去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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