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石神殿。
在法律的定義上,犯罪行為和合法行為,是涇渭分明的……
什麼樣的行為是合法的行為,什麼樣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在法律之中尺度是明明白白實實在在的!
就像是所有人都知道,在法律之中,罵人和打人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概念……
前者更多的時候最多就涉及到人和人之間的糾紛而已,但是後者卻往往涉及到刑事犯罪……
罵人往往不需要承擔法律層面上的責任,而打人則完全不同,如果讓對方受到了足夠多的傷害,就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犯罪行為……
也就是因為如此,現實生活之中,人與人之間發生口角的時候,往往是很多的……
但是人與人之間,因為口角而上升到動手的情況,則相對來說要少一些,究其原因其實就是因為在法律層面上,罵人和打人是完全不同性質的兩種行為!
法律本質上來說,就是由各種各樣的條條框框的秩序所構成的!
絕大多數的人的行為,都可以被放入這個框架之中去進行定義,一個人的行為和否違法,很多時候都是一目了然的事情,違反了那一條的法律,應該處於什麼樣的懲罰,很多時候都是在一個固定的範圍之內的……
在法律的世界之中,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無罪的就是無罪的,有罪的就是有罪的!
對錯之間很多時候都是黑白分明的狀態!
然而,在人道秩序之中,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人道秩序之中,哪怕是同樣的行為,也可能會因為不同的因果關係,而產生完全不同的結論!
在人道秩序之中,一種行為究竟是對是錯,和適合恰當的做法,還是處置失當的行為,很多時候,並不是看一件事情本身,而是需要對照因果的角度上去看的!
比如說,一個人選擇跳樓自殺……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這當然是一起純粹意義上的自殺案件,案件的主要負責人,是應該落在這個自殺者本身的,因為無論多大的外界壓力,是否選擇走最後這一步,其實還是掌控在自殺者自己的身上的……
然而,在人道的角度上來說,一個人如果選擇跳樓自殺,那麼就要具體的去分析這個人跳樓自殺的原因所在……
比如說,如果是因為欠了高利貸的錢無力償還,那麼就要看這個人究竟為什麼去借自己無力償還的巨款,如果是為了賭博的話,那麼自然是咎由自取的行為,沒有什麼值得同情的地方……
但是,如果是借了錢想要給自己的親人治病,那麼卻也是一件值得同情的事情,而如果在這個故事的背後,存在有高利貸集團暗中的推波助瀾甚至是明面上的圈套利誘的話,那麼毫無疑問,高利貸集團也應該為這個人的自殺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說到底,同樣是因為經濟問題跳樓自殺,不同的具體情況,實際上也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其他人對於這次自殺行為的看法……
比如說,如果是因為賭博欠債而跳樓,那麼是不會有人同情的,但是如果是因為被詐騙了錢財而選擇跳樓,那麼人們則會傾向於嚴懲那些欺詐者,來為跳樓自殺的人討回公道,因為兩者之間,是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的!
而換一個角度上來說,如果是因為感情上的事情而去跳樓……
那麼同樣需要具體的分析這個人究竟是經歷了什麼樣的感情風波,在這場感情風波之中,最終導致分手收場的原因,就會是因為他自身的性格問題導致,還是因為對方的性格問題導致的,如果是對方的過失,那麼這個人就會被同情,而反之,如果對方的行為並沒有什麼失當的地方,只是自殺者單純的因為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脆弱而選擇自殺,那麼就是自殺者自己的問題了!
而再換一個角度來說……
如果自殺者是一個小孩子的話,情況就又有不同了!
小孩子和成年人不同,小孩子本身是沒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的,簡單來說,無論小孩子犯下了什麼樣的錯誤,理論上來說,都不應該有小孩子自己去承擔任何的責任,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成年人如果因為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脆弱而選擇跳樓,那麼是不會有人去同情他的,說到底更多的只是自己的問題而已……
但是小孩子如果因為心理承受能力差而選擇跳樓,那麼毫無疑問,責任絕對是不會在小孩子的身上,一定是學校或者家長雙方的責任,一定是其中的一方或者雙方對孩子施加了過多的壓力,導致小孩子的情緒失控,從而做出讓人追悔莫及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去討論什麼是非對錯本身,就是毫無意義的事情!
小孩子本身是不會錯的,所以錯的只會是大人而已!
小孩子犯錯,也只是大人沒有教好而已!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的狡辯本身,都是冰冷而又蒼白的!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很多時候,只要是發生了類似的事件,人們總是會更多的將責任放在學校和家長的身上,畢竟小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本身就不可能有多強,小孩子如果走上極端,那麼無論家長和學校的出發點究竟如何,其實都可以說是毫無意義的事情!
很多學校的領導總是會解釋說,自己的老師的教育方式沒有什麼問題,其他的孩子都好好的,只有這一個孩子選擇跳樓,但是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教育這種事情,本身就是不容許有任何的差錯的,有人在教育之下被逼死,那麼教育者就必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教育本身就是一種因材施教的過程,對於不同的小孩子,老師本身也應該根據他們的性格和心理承受能力,給予不同的教育方式,這才是一種正確的教育理念,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就一視同仁,要知道,不同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底線往往都是完全不同的!
有些小孩子比較活潑好動,性格比較外向開朗,比較喜歡搗亂惡作劇之類的,這種熊孩子就算是偶爾打一頓,也不會讓他們的心理產生什麼陰影和創傷,對於他們來說,他們很清楚自己頑皮就必須要付出代價,他們也樂於付出這樣的代價……
而有些小孩子平時性格比較文靜內斂,這樣的小孩子很少犯錯,心理承受能力卻也比那些熊孩子弱得多,臉皮也比較薄,比較在意其他人對於自己的看法,所以很多時候,往往是很難接受一些比較直接的批評或者懲罰的,事實上,很多在學校之中選擇輕生的學生,並不是每一個都是那種學習成績很差的差生,有不少的好學生恰恰反而是在這群人之中占據不少的比例,因為他們很難接受老師的匹配和責罵,也很難接受那種帶有一定侮辱性質的懲罰方式……
事實上,不要說是小孩子了!
就算是在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不同的成年人,也會有各自完全不同的底線和接受程度!
只有底線相近的人,才能夠彼此玩到一起去,而反之,如果彼此的理念和底線不同,那麼是無論如何都很難相處好的!
比如說,現實生活之中的所謂玩笑和惡作劇!
有些人是比較能接受一些玩笑和惡作劇的,就算是一些相對來說比較惡劣的玩笑和惡作劇,他們也往往可以坦然的接受,以後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去回報對方……
這種人一般來說性格相對開朗一些,所以不太計較那些小結上的東西,他們對於玩笑的底線放得很寬,所以對於不同程度的玩笑和惡作劇,往往都可以接受……
在他們看起來,只要彼此之間達到了一定的親密程度,那麼開一些相對來說比較惡劣的玩笑或者惡作劇,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他們能夠接受這種玩笑和惡作劇,也覺得如果自己和對方易地而處,也會能夠接受自己的玩笑和惡作劇……
事實上,這樣的人,並不在少數……
在生活之中,這一類人對於挫折往往有著很高的抵抗能力,生活之中也往往大大咧咧的,雖然經常會做錯事犯蠢,但是卻很快可以收拾心情,重新上路,並且把事情做好……
然而,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是這種類型的!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部分的人,他們對於惡作劇和玩笑之間的分界線,往往是分得特別清楚的!
無傷大雅的玩笑他們可以容忍,但是惡作劇在他們看起來,是完全不能夠容忍的一種行為!
很多惡作劇的人,總是喜歡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如果對方表現出反感來,他們就會嘲笑對方說,對方開不起玩笑云云……
然而,實際上,這個世界上確確實實就有許許多多開不起玩笑的人!
而這也是一種很正常的事情!
很多人在性格上偏向於內向理智的類型,所以他們很少會去和開一些惡劣的玩笑,因為他們很清楚的知道,一些惡劣的玩笑本身,往往是很容易影響到彼此之間的友情的,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他們往往是不會去做這樣的蠢事的!
這一點,就像是很多地方都有鬧婚的風俗一樣,在有些人看起來,這完全是可以接受的整蠱,但是在另外的一部分人看起來,這種所謂的鬧婚行為,實際上就是一種低俗噁心到極點的行為,只有那種沒有素質的人,才會去做這種沒有素質的事情,真正的文明人,是絕對不屑為之的!
說起來,這無非就是觀念層面上的差異!
所謂的道不同不相為謀就是這樣的道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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