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石神殿。
現實之中,很多的專家學者總是在對社會之上人情冷漠的問題進行各種各樣的分析和抨擊……
覺得這是一種人類文明的倒退,是一種道德層面上的缺失……
但是實際上,說到底,人的行為本身,其實永遠和是法治相關的!
不管人的道德水平如何,這個世界上的絕大多數的人,行為模式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所謂的法不禁止為準行!
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並且能夠獲得利益,就自然而然會有人願意去做!
而有些時候,如果利益大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後,哪怕在某種意義上違法了法律,也一樣會有人願意去做!
而如果一件明顯違法法律並且可以獲得利益的行為,卻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往往就很容易產生一種價值引導,引導人們去做這樣的事情……
就像是老人是否應該扶的問題一樣……
在這樣的事件之中,很多老人之所以選擇了訛詐,最根本的原因,其實並不是單純意義上因為他們的道德品質敗壞,更多的時候,也只是一種順水推舟的選擇而已……
很多的老人做出這種選擇的時候,其實並不是滿懷惡意的,也並不是從一開始的時候,就處心積慮的想要這麼去做的!
很多時候,無非就是一種順水推舟的做法而已……
很多老人被撞了之後自己沒有清醒過來,於是家人就肆無忌憚的遷怒於救人者,甚至誣陷救人者,在這樣的情況下,老人不需要說自己是被對方撞到的,只需要說一句自己不記得了,剩下的事情自然會有家人去處理,這也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選擇,就會讓救人者自然而然的陷於不義之中……
老人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說到底無非就是因為幾個原因……
首先,在高昂的醫療費用面前,老人覺得自己無力負擔,也不願意讓自己的家人負擔,於是就下意識的想要將責任找一個目標轉移,下意識的就想要找一個能夠分擔責任的對象……
就像是很多病人的家屬,因為病人最終在搶救之中死亡,所以他們就下意識的遷怒於搶救的醫生,覺得是醫生害死了他們的家人……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卻並不是如此……
實際的情況是,絕大多數的病人家屬都很清楚,其實醫生是無辜的,病人之所以死亡,只是單純因為傷勢過重的關係而已,很多時候,一些車禍之中的受害者家屬,之所以會有這種遷怒,最根本的原因,也只是因為找不到當事人,因為找不到肇事者,所以他們滿腔的憤懣和怒火,就下意識的向著醫生宣洩,儘管這個時候的這種遷怒本身是毫無道理的,但是很多人卻依然樂於放縱自己的這種情感,甚至下意識的會產生一種,自己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正義的錯覺……
同樣的道理,很多的老人其實也是如此……
他們在面對選擇的時候,總是下意識的想要減少自己的家人因為自己受傷而產生的損失,於是就下意識的想要找一個轉嫁自己損失的對象,而真正的肇事者找不到的情況下,他們就自然而然的將矛頭對準了救人者……
這種心態本身固然是非常愚蠢的,但是卻又是很多人都會具有的一種心態……
就像是古代的時候,一個小村莊來了一個外人……
這個外人來到小村莊之前,小村莊一直風平浪靜的,然而這個外人來到存在之後,小村莊就總是受到各種野獸和襲擾,人員損傷慘重……
於是,小村莊的人,就自然而然的會對外來者產生怨懟之心!
這種怨懟之心,本身是不應該存在的……
因為這件事情本身,明明和外來人並麼有什麼關係可言……
這一點,幾乎所有人的都心知肚明……
但是,很多時候,很多人卻又都會自然而然的產生這樣的想法,這個外來人來之前,村子還好好的,外人一來,村子馬上就出了各種事情,這個外人一定是掃把星一樣的存在……
這樣產生的念頭之中,接下來自然就是對外人的各種針對刁難,甚至是對於外來人的驅逐!
這種驅逐,本身往往是沒有道理可言的,但是卻又實實在在存在……
這件事情的責任,其實並不在那個外鄉人的身上,但是外鄉人卻又是村民們發泄怒火唯一的一種渠道!
畢竟,野獸這種東西,是不能發泄任何怒火的……
同樣的道理,天災也是如此……
人們在遭遇到巨大地震的時候,往往第一時間想要譴責的對象,並不是大自然的無情災難,而是那些地震局的人,他們覺得,既然是地震局,就應該要具備有提早預警地震的能力,而沒有做好這件事,自然就是相關部門的責任……
當然,不得不說,這種責問本身,也並不是毫無道理可言的……
至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發生地震而沒有任何預警,本質上來說,確實是有一部分地震相關部門的責任的……
但是實際上,最大的責任,說到底還是大自然的法則本身而已!
然而,沒有人可以追究大自然的責任,於是就下意識的想要將怒火發泄到具體的人身上……
說到底,無非就是一種遷怒而已……
比如說,像是醫生救不活必死的病人,警察沒有抓到該死的殺人犯,很多時候都會淪為譴責的對象,甚至有些時候,對於他們的譴責本身,甚至超出了對於那些犯罪者肇事者的譴責……
本質上來說,人人都知道這樣的譴責是毫無道理的,但是卻又實實在在的會產生這樣的情緒……
天災和人禍之間,雖然都是災難,但是人禍卻是可以被追究的災難,而天災卻並不能,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當天災和人禍相互結合的時候,人們總是更加注重於將自己的怒火傾瀉在人禍的部分之上,很多時候往往只是遷怒而已……
同樣的道理,老人被人撞了,內心之中自然是有怒火的,而在肇事者不明的前提之下,有一個相關人士冒出來,他們自然是要牢牢抓住不放的,至少在真的肇事者出現之前,他們需要有一個內心之中宣洩怒火的出口,需要有一個替自己家人承擔經濟責任的對象,於是誣陷或者默認,就自然而然的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行為……
很多時候,這樣的行為當然算不上是善良,但是卻也並不是純粹意義上的邪惡,更多的只是一種在中立層面上利己的行為而已!
是的,利己的行為而已!
在人道秩序之中,人的行為總是偏向於利己的!
只要做一件事情,對於自己來說有一定的好處,並且不存在太多的風險,就會有許多人對此趨之若鶩……
而如果好處足夠大,而需要承擔的風險又小得多,自然而然也是會有人願意去嘗試的!
舉一個的簡單的例子來說……
賭博大家都知道是一個危害性很高的娛樂活動……
很多自律性比較強的人,都幾乎從來不參加任何的賭博活動……
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十賭九騙的道理……
然而,即使是賭博這樣的行為,只要籌碼和獲利之間,達到一定的比例,就一樣可以吸引人進入牌局之中……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正常的賭博,往往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買一賠一的……
這是標準意義上的賭博,而職業的賭徒,可以通過自己的賭博技術,將這個比例向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調整,比如說他們可以通過各種計算來提高自己的勝率,像是二十一點之類的遊戲,通過計算消耗掉的牌的大小和點數,其實是可以計算出自己下一張牌出現大牌和小牌的概率的,只要自己的記憶和計算能力足夠出色,哪怕是二十一點這種相對無腦的賭博遊戲之中,也一樣可以讓賭徒們大賺一筆……
而如果是普通人去賭,他們的勝率往往是遠遠低於百分之五十的,哪怕賭場方面自身不進行任何作弊的行為,閒家輸錢的概率,也總是比莊家要大得多的……
而賭場本身也總是能夠保持盈利狀態的……
說到底,賭博究竟是不是值得,本質上來說,還是看綜合了一切考量之後的獲利率來定的!
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幾率,可以獲得原本籌碼的雙倍,那麼就是一次標準的賭局……
而如果是更高概率的勝率,那麼獎勵就會有所降低,而房子,如果是更低概率的勝率,那麼獎勵就會有所提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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