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的罪證 第七十一章沒有出現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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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血是誰的!」

    審訊室里,曹永浩把幾張照片散開再方欣德面前。愛字閣 m.aizige.com

    裡面是染血的外衣和褲子。

    「是我自己的血,不小心摔……」

    還不等方欣德說完,曹永浩一拍桌子,瞪眼道:

    「我們比對過了,這根本就不是你的血!」

    「別再這裡兜圈子了,快說!這血到底是誰的?!」

    「真,真的是我自己的。」

    方欣德繼續否認道:「你們剛才不是說這是錢老闆的血嗎?」

    「怎麼現在發現不是他的,你們,你們就要逼供啊?」

    「我告訴你們,我沒殺錢老闆!我最近也沒見過他!」

    「你說的那個時間,我早在家睡大覺呢!」

    「這血,這血是我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個大媽,她身上的。」

    「哦?這下又不是自己的了,成大媽的了?」

    曹永浩冷冷道:「你既然說沒見過,那好。」

    「能告訴我為什麼你的指紋,卻出現在了錢金國的手腕上嗎?」

    這是高奕奕在對錢金國屍體進行詳細檢查時發現的最新情況。

    在被害人錢金國帶著手錶的那個手腕附近,發現了兩枚比較完好的指紋。

    雖然一般不完整的的指紋很少會用在比對上,因為誤判的情況會比較多。

    但有了兩枚的話,這個情況就不一樣了。

    如果說一個殘缺的比對上了,還可能是有一定概率的誤判,

    那麼兩枚都和同一個人對上了,這個誤判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在經過嚴格的幾次比對後,可以確信那兩枚指紋就是方欣德的!

    「還有你的鞋。」

    「我們調查過了。」

    「在你請假的前一天,你穿的鞋的鞋底紋和現場的高度吻合。」

    「但在你家,我們並沒有找到那雙鞋。」

    「你那雙鞋是才買沒幾天的,你還到處跟人炫耀過。」

    「說自己19,9就淘到了雙外面要買199的鞋。」

    「這麼一雙鞋,怎麼突然就不見了?」

    曹永浩說著,一張運動鞋的照片拿出來給方欣德看。

    那是一雙標價19.9的鞋。

    「你能跟我說說,既然你口口聲聲說案發前後沒見過被害人。」

    「自己也早早就回家了。

    「那為什麼你的指紋會出現在被害者的手腕上呢?」

    「你才買的鞋,也到處都找不到了呢?」

    「是不是那晚離開案發現場後,發現腳底沾血,就給扔掉了?!」

    「我,我……」

    方欣德有些慌了,小眼珠來迴轉動想要尋找說辭。

    曹永浩知道攻破這人防線就在此時,追問道:

    「還有,你剛才說你是撞到的大媽對吧?」

    「好,我相信你。請問那位大媽姓什麼叫什麼?」

    「我聯繫上了,你立刻就清白了。」

    「等一下,你可別跟我說你忘了啊!」

    「就你衣服上的血量,被你撞的這一下,那傷勢肯定小不了。」

    「不把你拉著帶去醫院,讓你給付醫療費我是不信的。」

    「啊,還是說,你不想承擔責任,逃走了?」

    「這要是那個大媽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救治,你的罪責同樣不小!」

    「我沒有!」

    方欣德瞪大眼睛盯著曹永浩喊道:「我真沒有殺錢金國!」

    「我只是,我只是看到他死了,順手把他的手錶偷走了而已!」

    說完這句話,方欣德嘆了口氣,緩緩將當晚的事情說了出來。

    那晚他只是那晚好奇。

    想看看那個平日裡都讓我們加班加點工作的老闆,

    為什麼一有新訂單來了,

    不光不會讓他們加班,反倒能讓他們在當天提前下班回家。

    他覺得老闆說不定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要是能被他知道了,或許能趁機要挾一下,弄點錢趕緊把賭債給還上。

    所以就在那天提前下班後,又偷摸溜了回來。

    等他潛到老闆辦公室的時候,剛一推開門就聞到刺鼻的血腥味,

    等他在往裡面看是,直接沒差點把他給嚇尿!

    平日裡吆五喝六高高在上的老闆,正倒在血泊之中。

    也就是他在場子都工作了好幾年了,知道老闆的大致特徵,

    否則就那面部被砸的稀爛的人,其他人怕是還認不出來是誰。

    當時他被嚇傻了,急忙是要去報警。

    可當他看到老闆手腕上的金色勞力士手錶後,就改了主意。

    他以前曾聽一個對表很感興趣的老員工說起過,

    對方說老闆帶的勞力士是全球限量款,

    光是一隻表的價格,就足夠他們這種人回家蓋房置地娶媳婦的了。

    當時他聽的就十分心動,心說自己什麼時候也能弄一塊帶帶。

    以前還只是想想,如今老闆不知道被誰給殺了,此時不拿何時拿?

    所以他就跑進去摘了手錶。

    本來還想打開保險柜看有沒有錢,但弄了半天沒打開。

    最後只好是把辦公桌上,錢金國平日裡十分愛惜的玉石擺件也給拿走。


    聽說那東西老闆也是花大價錢弄來的,好像也值不少錢呢。

    「我知道這麼做不對,可誰叫我當時鬼迷了心竅呢?」

    方欣德嘆息道:「等回到了家我就後悔了。」

    「害怕會不會自己被認為是殺害老闆的人。」

    「那天穿的衣服,還有鞋我就都給扔到垃圾堆里了。」

    「第二天,我不敢上班,就跟主管請了假。」

    「沒想到三天過去了,好像還沒設什麼事情。」

    「我這才是稍微放心下來。」

    「但回去肯定是不敢回去了。」

    「想著趕緊把東西一買,回老家算了。」

    「可你猜怎麼著?我***!都是假的!」

    「我問了好幾家,誰都說那個勞力士是仿品,做多也就值七百!」

    「玉石擺件更是一點價值都沒有!」

    「我氣的啊,可惜也沒什麼辦法,只好是把勞力士討價還價賣了八百。」

    「落差太大,弄得我可鬱悶了。」

    「剛到手的八百,都被給我連吃帶喝再帶去掃街玩的時候都給花了。」

    「本來想著等第二天換個地方繼續打工。」

    「沒想到我都還沒起床呢,你們就跑來找我了。」

    方欣德的這番話說的十分真誠,

    不過曹永浩還是眉頭微皺,提醒道:

    「你衣服上的血呢?是怎麼回事?」

    「我,血……啊,是我吃路邊攤的時候,喝大發了。」

    「跟鄰桌的人吵了起來,不小心動手弄得。」

    「我當時喝大了也不知道什麼情況。」

    「我今天早上起來的時候才看到,也嚇我一條。」

    「真的?」

    「真的!」

    曹永浩盯著方欣德看了一會兒,

    直看的方欣德雙眼不住閃爍,不敢和他對視,這才罷手。

    沒在繼續問,曹永浩先離開了審訊室。

    剛一出來,立刻是給在現場附近查監控的警員去了電話。

    他在第二次開始審問方欣德時,就讓人去留心對方的行蹤,也不知道找到了沒有。

    錢金國的廠子開在市郊比較偏遠的地方,這裡監控十分稀少。

    警員們奮力尋找,也才找到零星的幾個裝有監控的地方,調查起來十分困難。

    這個情況他離開現場前就知道了,

    如今電話過去,得到的果然是暫無收穫。

    為了能快點搞到線索,曹永浩又加派人手過去支援。

    如此到了凌晨一點,終於是有了收穫。

    在食品廠不遠的一個小賣鋪的攝像頭裡,

    有警員發現了一位背著書包,疑似方欣德的人從外一閃而過。

    把畫面帶回技術科進行畫質方面的增幅後,確認那人的確是方欣德!

    當時的時間是凌晨十二點三十七分。

    這和高法醫最新給出的死亡時間,午夜十二點前後幾乎相差無幾。

    如此近的時間,不排除方欣德作案的可能。

    而且視頻里方欣德背著的書包,他們並未在其住所發現。

    推測,會不會裡面裝有殺害錢金國的作案工具,後來被丟棄了?

    這時,又有警員來匯報。

    說是在調取方欣德住所附近的監控時,

    發現昨晚他曾在一處店鋪門口,和人發生了衝突。

    具體情況如何,因為方欣德和對方都進入了店鋪中,屬於監控的死角無法判斷。

    不過在大約十五分鐘後,方欣德就出來,

    還將店鋪的捲簾門關閉,而後神色匆忙離開。

    有了這個發現,曹永浩立刻是派人去店鋪察看情況。

    不多時,前去調查的隊員匯報說,那是一個地下當鋪。

    店主已經被人用石頭砸死在了店鋪之中!

    根據現場的情況初步判斷,

    兇器有可能就是錢金國辦公桌上丟失的玉石擺件!

    因為店主屍體旁有不少玉石碎塊,

    瞧顏色,和錢金國那塊很是相似。

    曹永浩一聽,頓時是明白了一切。

    他剛才也敲出來方欣德沒完全說真話,還有什麼隱瞞,

    原來一直支支吾吾的,就是為了隱匿這次犯罪大。

    有了這個信息,曹永浩又一次去方欣德。

    三下五除二,就將其心理防線給弄崩潰了。

    方欣德說自己真的沒有殺害錢金國,不過當鋪店主的確是自己所為。

    為什麼那麼做?

    說是情緒激動導致的。

    要怪就要怪那個老闆殺價太狠,還出言不遜。

    經過比對,方欣德衣物的血跡的確是店主的。

    這個結論讓眾人都是眉頭緊皺。

    葉翊輝更是愕然。

    這人雖然不是殺害錢金國的兇手,

    可明明這人是一起案件的兇手,為何他卻看不到顏色?

    驚訝中,又有新的案情出現。

    根據報案人的描述,郊區的一家麵粉加工場也發生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廠長,同樣被開了膛,心臟被塞進了嘴裡!測試廣告2



第七十一章沒有出現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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