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經理可以說是一點情面都沒有給。
無比犀利的點評,給出的態度也很明確,想要多點錢不可能。
寧落霞聽到這裡的時候,心裡早已經是火冒三丈了。
但為了大局著想,她還是帶著牽強的笑容回道:「黃經理您說的確實沒有錯,可這一次真的是有點不一樣,我也看過林遠演的片段,我個人認為他在這部劇中一定會得到廣泛的注意,甚至毫不誇張的說只要咱們公司願意花錢,依靠這部電影的後續發酵,他一定能邁進二線演員這個級別。」
回答完這句話,寧落霞又看向了李總,她知道李總最近最頭痛的事情是什麼。
「李總,您想想,如果真的按照我所說的,搭配這部戲,再通過公司的大力宣傳,他一舉進入二線演員的人氣,這絕對是一個值得鋪天蓋地宣傳的熱點啊,咱們喜天建立才一年不到吧,就培養出了一個二線演員,傳出去其他人怎麼想?肯定會覺得喜天是有兩把刷子的,到時候再引入那些本身自帶名氣的中層藝人過來,豈不是手到擒來?」
抓住李總弱點的寧落霞再說完這番話後,一下就讓李總皺著眉頭思考起來。
對於喜天來說,一百萬隻能用區區兩個字來形容。
如果說真的出現了寧落霞所說的狀況,那就是賺大發了。
在李總思考時。
黃經理卻不以為然。
她做這行做了這麼久,像這種話她幾乎是每天都在聽。
不誇張的說,幾乎每一個過來想要多拿資源的人,個個說的比唱的好聽,但真實情況呢?哪一個不是打臉?
站在職責上,她不會同意破格撥款。
站在她個人情感上,她也不會多拿錢出來,原因很簡單,首先她對林遠的印象分很低,之前自己面試的時候,問他考不考慮唱跳rap,對方想都沒有想就直接拒絕了自己,從這點當中,她就對林遠沒有好感。
當然,最為關鍵的原因還是在於利弊這塊。
這個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絕對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雖然她不喜歡林遠,但也不至於放低身段去故意針對他,之所以這樣做,完全是因為她是負責公司藝人宣發這塊的經理。
公司建立之初就明文規定了藝人宣傳費配額。
這個時候寧落霞通過李總想要額外爭取更多的宣發費,這一點是越界。
繞過自己,找比自己職位高的人辦事,這不是在變相壓自己嗎?
如果自己老老實實的給了,別人會怎麼想?以後有什麼問題直接找李總,也不需要找自己了。
真要是出現這種想法,那她豈不是成了傀儡?
其次,今天她要是答應了,那就算是開了一個壞頭。
以後每一個經紀人都站出來說自己藝人怎麼怎麼棒,然後要求更多的宣傳費,那自己是給還是不給呢?
給吧,自己可支配資金就這麼多,一股腦給完了以後怎麼辦?到時候董事長查賬的時候,看到自己幾個月就花完了一年的配額,最後倒霉的是誰?
是經紀人嗎?是藝人嗎?是李總嗎?
不!!!
是自己!
而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這件事情自己點頭了,那麼就是弊大於利的事情。
為什麼這麼說?
原因很簡單,今天我給你撥款了一百萬,你林遠火了,請問這是誰的功勞?
於上級而言,是李總親自召開會議,拍板了這件事情,這是李總慧眼識珠,自己?自己不就是順帶執行任務嗎?
可如果效果不佳,一百萬打了水漂呢?
老總會去罵李總嗎?這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啊,李總好歹也算是喜天傳媒三把手,堂堂老總會為了一百萬去罵三把手嗎?這不是搞笑嗎?
所以,最後挨批受責的只有自己。
至於林遠和寧落霞兩個人,他們也會受到牽連沒錯,但董事長絕對不會去指責兩個人,為什麼?因為老闆都是兩面人,對待底層是和善的,他要形象,他要人心,可對待中層領導他就不需要偽裝了,想罵就罵,畢竟你總不能因為被罵而放棄年薪五六十萬的工作吧?沒人這麼蠢。
因此,在這幾個利弊分析下,黃經理必須要站出來反對。
「抱歉,我打斷一下,李總,寧落霞說的沒有錯,如果我們真的在短時間內培養出了一個二線藝人的話,那絕對可以大做文章,值得宣傳,但現在的一切都是她的假設而已,一個假設我覺得不值得冒這麼大的風險,如果真的要堅持的話,我這邊最多給出二十五萬。」
黃經理再一次斷了寧落霞的計劃,直接開出了一個最高價來。
聽到這個數字,李總看了一眼寧落霞,從眼神中他知道對方不滿意。
於是乎他最後一次開口,算是動用了一點特權了。
「這樣,黃經理,我也了解過林遠這個人,他的實力還是挺不錯的,咱們再加一點,就一口價五十萬。」
隨著李總開口。
黃經理剛想拒絕,但看到李總的目光時,她立馬又壓下了自己的想法。
為了區區二十五萬間接性的直接得罪公司三把手,這完全不划算。
「好!」沒多想,黃經理點頭同意了,只是語氣有些不樂意。
見她識趣的同意,李總也點了點頭,眼神也變得緩和起來。
寧落霞見事情塵埃落定,雖然宣傳費沒有預期那麼高,但五十萬也不少了,因此她十分感激的看著李總,對著他點了點頭。
也正當所有人覺得會議結束的時候。
黃經理再次開口起來。
「五十萬我待會就批下來,但是趁著這麼多同僚在這裡,我也想說幾句話。」
「今天這個事情算是喜天公司第一次面臨的情況,也希望李總包括大家都體諒一下我們部門的壓力。」
「你們支持藝人的行為我很能理解,我也體諒你,但也希望你能體諒一下我,這種情況我不希望再有第二次發生,公司給我們部門的宣傳配額費用就這麼多,但公司藝人有上百個,多給你加的錢不是從我口袋裡拿出來的,而是從其他藝人的宣傳費用上擠出來的。」
「要是火了,那還沒話說,算是我們走了大運,反之如果沒有火,浪費錢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影響到了其他藝人的宣傳力度就糟糕了。」
這句話響起來後。
本來還準備收拾東西的眾人,立馬一個個若有所思起來,每個人都點頭變相支持這番言論。
只是唯有寧落霞心中咯噔起來了。
因為她從對方的言語中察覺到了危險。
環顧四周,當看到其他經紀人臉上揚起的不悅時,她便知道,對方這番話是綿里藏針,直接把她和林遠推到了風口上。
想想看,你要是經紀人你會怎麼想?
「哦?最後一次了?不能有第二次了?也就是說,只有你林遠能享受到這個特權,我們這些人就沒有機會了?」
這就好比如一句古語,眾不患寡而患不均,意思就是人們不會擔心貧窮,而是擔心財富不均。
換句話說,我可以沒有,但前提是你也沒有。
可如果你有,我沒有,那大家就不開心了。
因此,當黃經理嚴肅的表示這是最後一次後,經紀人們就徹底不爽了。
她們不服,但又沒有人站出來反對,最終只能眼見事情塵埃落定,而她們也只能把一切的不爽轉移到受益人寧落霞和林遠身上。
黃經理抬頭掃了一眼其餘經紀人的不爽,見目的達到她也沒有說話。
李總在這一刻也不好多幫忙說話,唯一能說的就是散會,讓大家先離開。
他說完就帶頭離開,黃經理緊隨其後,很快會議室的人全部走完,就剩下林遠還有寧落霞。
「哎,沒想到申請個費用這麼難,這次難辦咯。」
看著大家都走了,寧落霞重重的坐在地上開始唉聲嘆氣起來。
此刻她已經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壓在肩膀上。
可以說,這一次要是林遠火了,那麼一切都好說。
反之,如果撲街了,那麼無論是她還是林遠,在公司都要飽受爭議一段時間。
甚至她已經能幻想出這些人會說什麼。
「撲街就算了,還那麼自信,非要申請五十萬的宣傳費。」
「所以人不能太過於自信,太過於自信就是自負了。」
「之前還要申請一百萬,好在黃經理聰明,沒有給她們這麼多。」
......
站在一旁的林遠不傻,他隱約當中已經感覺到了一股來自公司鋪天蓋地的輿論壓力落在肩膀上。
接下來,他倆沒的選擇。
只有一條路,那就是火起來!
不火,那就真的丟人丟大發了!!!!
................
【ps:多謝讀者大大們的提意見,作者也意識到了問題,立馬修改起來,作者是一個虛心接受意見的人,不會嘴硬,也不會爭什麼,真犯錯了立馬改,用心打造好劇情給各位讀者大大是我寫書的初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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