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結婚了,是第一句話。筆神閣 m.bishenge。com
「過來參加我的婚禮吧。」
這是第二句話。
宋良月低眸看著書桌上喜慶的請帖,回憶起當時的情景。
「好。」
一通電話,全程沒有超過一分鐘時間。
但大小姐的聲音瞬間就將隔了幾年的光陰和長久的未曾聯絡造成的疏離打碎。
就知道啊,只要是她的話,不管是什麼都可以輕易做到。
就連他的這顆心,不是也一樣交託給對方了嗎。
請帖被一隻修長好看的手翻開,上面印著新郎新娘的照片,照片最底下是婚禮舉辦的時間。
十月十七號。
距離婚禮只剩下了幾天時間。
他當然不會以為御翎的婚禮是倉促定下的,只不過是他手中的這份請帖送過來的時間太晚而已。
或許是大小姐一貫的惡劣使然。
想到少女吩咐下人押後時間將請帖送過來的矜貴表情,宋良月也不由自主的跟著笑了笑。
不管他變成誰,在大小姐眼裡都還是從前的那個他。
真好。
宋良月唇邊的笑意因為這種認知漸漸變得溫柔起來。
*
十月十七號,婚禮進行當天。
宋良月並沒有直接去婚禮舉辦的場地,而是一早就到了御家,是因為少女的第三句話——「我在御家等你。」
她真的在等他。
在今天這樣隆重的日子裡,宋良月剛到御家的時候,就被下人請到了大小姐的化妝間。
隔了將近六年的時間,從他回到宋家以後,兩人就再沒有這樣近距離的相處過了。
可那種面對大小姐時本能的柔順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失,它們幾乎在一瞬間就又重新回來了。
少女穿著一襲白色的婚紗坐在那裡,聽到房門被敲響之後她優雅地抬起自己的眉眼。
只是這樣一個簡單的動作而已,宋良月就感覺到自己的心在此刻跳得是那樣強烈。
好像物轉星移,他們再次回到馬場的休息室一樣。
高傲的大小姐用著她那雙清澈好看的眼睛溫柔無比的看著他,然後在這短時間內付出了毫無保留的關懷,她會輕輕地撫摸他身上被鞭打出來的傷痕,會用那雙溫涼的手替自己上藥膏。
還會戲謔的看著他因為她惡劣的動作產生的令人感到羞恥而無法阻攔的生理反應。
「宋良月,我要結婚了。」
見面的第一句話,她重複了一遍電話里的內容。
或許直觀的衝擊要更加惹人情緒低落,原本還可以令自己來參加婚禮的青年在對上御翎的眉眼時,一陣鈍痛從最柔軟的心底蔓延開來。
這太后知後覺了,可又在頃刻間將他擊潰。
恭喜你。祝你幸福。這樣冠冕堂皇的字眼怎麼也無法從嘴裡說出口。
宋良月像是被誰定在了那裡一樣,渾身上下甚至帶了一絲僵硬。
見狀,那邊的少女似無可奈何般嘆了一口氣。
她看著他,就像每一次他惹了她生氣以後主動低頭認錯一樣。
她對他永遠都是這樣奇怪。
可他又永遠這樣被輕易馴服。
青年已經二十五歲了,但在聽到御翎的嘆氣聲後,霧氣還是在一瞬間就漫上了眼眶。
這樣的情緒不應該出現在宋良月身上,但它又的的確確出現了。
除此之外,還有那些數不清的委屈與難過也一同被他表露了出來。
在大小姐面前,他從來都不需要掩飾什麼。
於是當少女拖著華麗的裙擺靠近他的時候,宋良月主動將頭低了下來,以便叫對方撫摸。
這是他們之間經常會有的動作。
每一次當他露出這種委屈的表情時,都會得到大小姐短暫的縱容與疼愛。
這一次也不例外。
她的掌心是那樣小,可放在自己頭頂的時候帶來的力量又是那樣大。
那些數不清的負面情緒和暴戾在御翎的安撫之下,通通消失殆盡。
他又再次變得跟小狗一樣,漆黑透亮的眼睛裡滿滿都是少女一個人。
在這樣的視線交匯之下,宋良月聽到了這一生他都心甘情願遵循的話。
「宋良月,保持這樣愛我就好了。」
一直保持下去。
不管我是生是死,不管我和誰在一起,只要保持這樣愛我就好了。
「好。」
心底有什麼空缺終於被填滿了。
宋良月看著御翎點點頭,他永遠都是那個聽話的少年。
化妝間的對話並沒有進行太長時間,畢竟今天是御翎要結婚的日子。
在大小姐出門之前,宋良月親手將對方別好的頭紗蓋了下來。
他知道從此以後大小姐就要成為他人的妻子了,而他再沒有親近她的資格。
可是他會永遠愛她。
只要愛她,他就還能活下去。
宋良月到最後還是沒有出席大小姐的婚禮,他只是在御家目送著少女走上應嶺照過來接親的車子。
而御翎在走出御家大門的時候就徹底從「御翎」的身體中抽離了出來,隨後離開了這個位面。
穿著婚紗的人意識有著短暫的眩暈,「御翎」仿佛察覺到了什麼,在跨上車門以前,她下意識地回過頭,化妝間的位置窗簾晃蕩,裡面卻沒有一個人影。
而回過頭,面前英俊的新郎正笑得一臉溫柔幸福。
應嶺照朝「御翎」伸出一隻手,少女的臉上綻放出同樣幸福的笑容後就將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
「御翎」和應嶺照結婚以後,宋良月就徹底接手了宋家。
這是那位宋家名存實亡的當家人主動退位讓權的結果,青年也沒有推託。
一切似乎都在歲月的砂礫中被淹沒,宋良月和御翎的過去也如此,再沒人敢輕易談及青年的感情歷史。
只是偶爾過年的時候宋良月讓人寄給「御翎」明信片的行為還會被他人私下討論一番,話題也不過是這位年輕又富有權勢的男人是如此痴情不移,而身為「御翎」丈夫的應嶺照又是那樣大度。
三個人之間的緋色傳奇是上流社會中一項清雅又隱秘的談資,沒人會嫌自己命長在當事人面前談論,他們只會在私下裡評頭論足一番。
在被御翎回收狗血以後的劇情發展中,青年依舊收購了許多醫藥公司,不過跟原劇情不同的是,這一次的宋良月發展的方向是正道,在他幾十年的人生中為國家做出了不少貢獻。
也因為宋良月的分寸有度,所以儘管每一年他都會給「御翎」寄明信片,應嶺照也都沒有太過分在意。
他知道對方和自己的妻子不會有任何可能。
要知道那些送過來的明信片至今都還和其他人送過來的各種禮物堆在一起,甚至沒有被「御翎」拿起來看過。
在宋良月三十七歲那年,他和來公司看應嶺照的「御翎」不期而遇。
這一次宋家要和應家談一筆生意,所以他才會來應嶺照的公司。
在離開的時候,他剛好跟已為人母的「御翎」正面遇上了。
沒錯,大小姐在年初的時候生了一個玉雪可愛的女兒,她從天真的少女變成了一位美麗的母親。
這些年在商場上風風雨雨,宋良月並沒有就會和大小姐過多接觸,偶爾會遇上的時候也不過是點頭示意,很快就會各自離開。
但這次不同。
——「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
是大小姐先開的口。
宋良月看著歲月格外厚道的女子,眼眸微閃。
依舊是沒有太多的寒暄,兩人就結束了這場對話。
但是在對話結束以後,他又一次想起了御翎在結婚時候對他說的話——
「宋良月,保持這樣愛我就好了。」
-
宋良月五十歲的時候,發生了一件震驚整個上流圈層的事件。
那就是他自殺了。
他選擇在五十歲生日的時候與世長辭。
死亡之後,沒人發現他寫下什麼遺書,也沒人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只是那張每年除夕都會寄往「御翎」家中的明信片還在繼續。
*
【little番外】
宋良月在生於世間的幾十年中一直都活在黑暗下,御翎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從來就不是正常的。
畢竟他的身體裡流著的是宋家人冰冷而惡毒的血液。
或許宋良月並不需要有人來愛他。
他只要愛別人,就能一直活下去。
早在三十七歲那年再次見到「御翎」的時候,他就知道那個自己一直熟悉的大小姐不見了。
可即使這樣,他也仍然沒有改變自己每年寄一次明信片的習慣。
就算那個人不是大小姐,他只要有人可愛,可將這身卑微的感情有所寄託,那他便能一直活下去。
但現在已經夠久的了。
看著自己手上布滿的皺紋,宋良月想,他已經在這世間活得夠久的了。
如果這是你曾經希望的,那麼他已經做到了。
大小姐,來生再見吧。
如果能有來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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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還會有更新,所以算是雖遲但到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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