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女人見兩孩子這麼懂事,臉上的笑意更甚,竟難得好心的進了屋,從屋裡翻出了兩件破舊的外套給雲初和尤心。伏魔府 www.fumofu.com
雲初正在想,要怎麼開口向這兩個周扒皮要衣服,沒想到還沒說,女人就先會了意,主動給了她們衣服,雖然這衣服一看就是她不穿的,不僅舊而且還破了洞,看起來也像很久沒洗過的,但比起車廂里的那條舊毛毯還是要好上一些的,雲初冷淡的臉上露出了受寵若驚的表情,水潤的眼睛慢慢積蓄起了淚水,她用力吸了吸鼻子,讓本就通紅的鼻頭更加紅艷艷的,哽咽道:「謝謝阿姨,阿姨你真好。」
尤心不明白雲初為什麼要哭,對著雲初眨巴了幾下眼睛,眼中滿是不解,伸出小手,替雲初拭去了眼角的淚,聲如蚊蚋道:「姐姐不哭。」
雲初的身體輕輕一顫,她故意在女人面前哭,也只是想讓女人對她放鬆警惕,讓女人覺得她對女人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哪怕她知道女人是假好心,她也要裝作不知情,這樣女人就不會跟她撕破臉,繼續假好心,雲初也能為她和尤心多謀點福利。
雲初知道劇情中,女人和男人一開始對兩姐妹還算過得去,起碼飯吃得飽,衣服穿得暖,只是後來野心越來越大,才會接二連三的做出令人髮指的殘忍舉動。
尤心也算是他們收養的第一個孩子,多少還是有點特別的,雲初現在就是要加重這一絲特別,才主動示的好。
女人被雲初的小眼神弄得心都軟了一分,假仁假意的也抬起手,去抹雲初另一邊臉上的淚水,唉了一聲,道:「傻丫頭,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了,你好好跟著我們,我們會對你很好的,肯定比你那什么舅舅舅媽要好,所以你就放心的跟著我們吧,以後你就叫我大姨,那是你大叔。」
「大姨。」雲初乖乖的叫了一聲,雖然看不慣男人,雲初還是很配合的朝男人的方向看了一眼,「大叔。」
男人用鼻子回了她一聲,顯得很不屑。
雲初也不理會男人態度惡劣,拉著尤心,低頭小聲教尤心,「妹妹,叫大姨。」
尤心現在還不知道這兩夫妻的用心險惡,她只相信尤可,姐姐讓她叫人,她就乖乖叫人,「大姨。」
叫完之後,尤心就不好意思的躲在雲初身後,她本來膽子就小,不擅長與人交際,能叫人就已經很給面子了。
女人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自以為自己的懷柔政策達到了極致,相當有用,這兩個野丫頭已經對她感激涕零了,就差喊她媽了,要不是她有兒子,怕兒子吃醋,她還真願望讓這兩丫頭喊她媽,那樣更親近,也便以後更容易控制。
一旁的男人嫌棄的嘖了一聲嘴,倒也沒說什麼諷刺的話,他和女人沒通過氣,但也明白女人的用意,不就是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白臉嘛,他不至於蠢到這個時候去說下女人面子的話。
男人和女人都是那種見錢眼開的人,眼下人也到了,兩口子恨不得她們馬上能給他們賺錢,所
以當天下午,兩人就開著那輛即將報廢的小破貨車開到了小縣城裡,然後挑了個步行街口就把兩人放下了。
說這裡是步行街口,那也只是相對意義上的,這裡只是個小縣城,面積不大,人口也不多,這裡的步行街也就百來米,一眼就望得到頭。
今天是星期六,人還是挺多的,雖然這兩邊的商店一眼都能看盡賣的是什麼東西,不過也架不住人們的熱情。
在車上的時候,女人就一直叮囑兩人機靈點,軟話硬話都過了一遍,總之匯成一句話就是,儘量裝得可憐一點來博取同情心,把好心人給的錢全都交給他們就是了。
雲初不住的點頭,表明自己聽得很認真,尤心神遊在外,一副完全沒聽懂的模樣,也不需要她聽懂,她只需要跟著自己就可以了。
下了車,男人就開著車絕塵而去,不帶一絲留戀,那滾滾的濃煙差點沒把雲初當場送走。
雲初牽著尤心的手,先去最近的文具店裡要了一支粉筆,本來她是要找女人要的,但女人竟然問她,粉筆是什麼東西,雲初就歇了問她要東西的心思。
文具店老闆看雲初和尤心的年紀小,以為兩人是要拿去玩的,有點不願意給,但聽雲初說是要寫點東西,不是拿來玩,老闆又看她們穿得破破爛爛的,起了側隱之心,便找了一些沒用的粉筆給了雲初。
雲初牽著尤心,到了步行街中間,這裡是一個路口,往裡拐也是一條街,不過這條街背光,人很少,但人少總好過沒有,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雲初當然是不願意乞討的,可是眼下她和尤心身無分文,年紀又小,就算要去做小工都沒人要,雖然欺騙路人的善良是可恥的,可是眼下雲初也顧不得可恥不可恥了,她今天要是和尤心要不到錢,晚上的日子就不好過了,吃不上飯是小,說不定還會挨上一頓毒打,她到是能跑,可尤心跑不快啊。
雲初拉著尤心坐了下來,也不嫌地上髒。
尤心不明所以的望著雲初,眼裡寫滿了疑惑,仿佛在問雲初,她們為什麼要坐在這裡,雲初抬起手,拍了拍她的頭,道:「今天天氣不錯,我們在這裡曬曬太陽。」
尤心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雲初從兜里摸了一個粉筆頭遞給她,道:「你拿去,在旁邊的地上畫畫。」
尤心眨巴了幾下眼睛,猶豫了兩秒後,接過粉筆頭,就乖乖的蹲在一旁畫了起來。
雲初也不指望她能畫個什麼,就只是給尤心打發時間的,雲初的兜里揣著一兜的粉筆頭,把她的褲兜都給撐得鼓鼓的,裡面什麼顏色都有,但全都是用剩下的,長短不一,雲初挑了一截有半指長的白色粉筆,然後開始在地上寫字。
雲初對字一向沒什麼要求,只要寫得不難看就行,她不常用粉筆,不過她現在的身體,也不過是一個才十一歲的小女孩,能用粉筆寫出她認為不難看的字,那在別人眼裡,就厲害了。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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