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盛世豪門寵妻 第127章 :那一天

    美國,這個成立於1776年的國度,有著短暫而輝煌的歷史,卻也是因為歷史過於短暫,缺乏了人類最重要的精神文明。

    這裡有領先於世界的各項科技,讓各國唯馬首是瞻。

    可是人類的道德文明在這片土地上很明顯十分缺乏,所以暴力,毒品像病毒樣滋生蔓延。

    凌曉出國的時候,正是十八九歲的花樣年華,孤身一人來到美國,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

    儘管方北辰事無巨細的將入學的事安排的合理妥帖,可是有些事,終究是防不勝防。

    那是她來到美國的第二年,那天的天氣很好,陽光明媚。

    放學的時候,她騎了輛自行車前往離學校不遠處的書店。

    那個書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輸吧」,

    店裡面只有一個打扮怪異的年輕男子,應該是老闆。

    凌曉之所以會常常光顧這裡,是因為這個書店裡透著濃濃的中國風,在這裡看不到一句英文,並且,那個貌似老闆的男子,也是中國人,因為凌曉聽到過他用中文和人聊天。

    凌曉挑好要買的書之後,聲音清淺的問道,「老闆,多少錢?」

    男子此時正在調琴弦,連頭都沒抬,「人民幣2>

    是的,他的書店只收人民幣。

    這些在國內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可是放在異國,總還是透著一抹奇特。

    那一天,店裡放的歌是許巍的《曾經的你》,他的聲音稍顯沙啞,像是風吹過樹葉時發出的沙沙的聲響: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

    如今已四海為家

    在這個充滿黃頭髮,白皮膚的地方,能看到同胞,能聽到鄉音,讓凌曉有一種久違了熟悉。

    她從書包里翻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100塊錢。

    因為是在美國,她基本上都是刷卡或者是用美元,從來不會帶人民幣在身上。

    而這一百塊是漏網之魚,大概是她在國內的時候放到包包的隔層里的,一直忘記拿出來,沒想到今天竟然用上了。

    &歡王小波?」如果凌曉沒有猜錯,這位正在問她話的店老闆應該是北京人,因為他說話時字正腔圓,那表情還帶著些京城人的痞勁。

    凌曉搖了搖頭,「這是我第一次買他的書,我喜歡這本書的書名。」

    &只特立獨行的豬》,的確是比較比較獨特的書名。

    男子停下手中的動作,凌曉的雙眸很美也很平靜,伸手將錢遞給他。

    &是中國女人漂亮,那些個洋妞就像是過期的奶油,看到人直想吐!」他長得很一般,說話時字裡行間中帶著一抹輕佻。

    見他沒有接錢的意思,凌曉將錢放在了收銀台上,語氣之中帶著濃濃的淡漠,「找錢吧。」

    她不喜歡,極為不喜歡男人這樣用像雄性動物看雌性動物的目光看她,這樣的目光里有審視,有掠奪,卻沒有感情。

    在她的眼裡,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

    而她是人,是擁有七情六慾的人。

    男子並不遲鈍,也不眼拙,自然看出了凌曉的不悅。

    心裡想著,這女孩美是美,就是有點冷。

    其實他也不是真的想追她,他如狼般的眼神看向他,只是出於本能,男人的本能就是看到漂亮的女人移不開眼,邁不動腿,然後心猿意馬,想入非非的開始陷入幻想。

    當然,如果美女不介意,他當然更加願意同她度過一個美好的夜晚。

    殊不知,她這樣的高冷,冷到讓他望而卻步。

    最後只能寥寥一笑,打開抽屜,翻找了一下,才將72塊錢找齊,然後遞給她。

    &女,歡迎下次再來。」他的聲音響起時,她已經走到了店門口。

    出門後,凌曉最後剩下的一丁點好心情也消失殆盡,她停在外面的自行車不見了!

    &死的美國佬!」她秀氣的眉頭輕皺,忍不住爆粗。

    這個一向標榜法律嚴謹的國家,拍了無數拯救全人類英雄電影的國家,真的是安全指數為負的!

    凌曉不知道,這僅僅是厄運的開始。

    舊時中國的老人常說出門要看黃曆,而顯然,凌曉大約就是沒看黃曆,才會撞上這次險些喪命的死亡之行。

    自行車也丟了,凌曉想著反正離學校不遠,剛準備走的時候,店裡傳來了一位女歌手的聲音,讓她不禁停下來腳步:

    不曉得他還記得嗎

    曾用力去愛過的春夏


    不用說話雨一直下

    兩個人那麼傻

    再爭氣一點

    多笑一點就好了

    不曉得他還快樂嗎

    還住在這個城市嗎

    他變了嗎

    想過我嗎

    想聽他的回答

    他還認不認得我

    我穿的那件風衣

    他還記不記得我

    我寫的那句我愛你

    我都沒忘記

    沒忘記

    失落的勇氣

    他還會輕易承諾嗎

    後來他為誰而奔忙

    那時為他

    剪的短髮

    在相片裡倔強

    我們都離年少輕狂

    很遠了

    他還認不得我

    曾經是他的唯一

    他還留不留著我

    寫的那句我愛你

    這麼久了

    我沒忘記

    我們的電影

    真的沒關係

    也至少我們

    一直擁有同一個秘密

    和同一段回憶

    他還認不認得我

    這首歌的時長是四分五十七秒,還差三秒就是五分鐘。

    而這短短五分鐘的時間,就可以令一個人與死神擦身而過。

    安澤,如果有一天,我回到s市,你還會不會認得我?

    你現在好嗎?是不是和陳思柔在一起了?

    我漂洋過海來到這裡,除了方北辰的安排,更多的是因為我不知要如何面對你。

    經過半年的沉澱,那件事成為一道疤,而過往那些甜蜜,卻是那樣的深刻。

    終有一天,我會回國,而我們會再次遇見。

    拜倫說:若我再見你,事隔經年,我該如何賀你,以沉默?以眼淚?

    店裡的歌謠還在吟唱,掀起了凌曉心底的漣漪,她承認,此時此刻,孤身一人的她,有些想他。

    思念決堤,泛濫在她的腦海里,內心裡。

    人生有三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卻不過如此,三是,你輕易的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他在你的生命中是那麼重要。

    凌曉現在的苦,哪一種都是,又那一種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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