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公寓生活日記 第八十二章 電台和電視台

    不會就學!

    說做就做,回房間抱出了筆記本電腦,在柳詩若的提醒下,程明秋總算是搜到了幾篇看起來還不錯的培訓話術和方案,很顯然,她之前有查過這些資料。

    「對啊!原本如果你認慫的話,我就打算自己硬著頭皮上了的。」當程明秋問起的時候,柳詩若如是說道。

    開弓沒有回頭箭。

    看著網頁上面一堆文件,程明秋頭都大了,但這時候退縮更會讓旁邊倆大姑娘笑話死,不就是培訓嗎!沒吃過豬肉,但還是見過豬跑的!

    程明秋在心裡給自己打了打氣,隨後穩定心神,認真看起了資料,拿著紙筆在一旁做著筆記。

    柳詩若滿意的點了點頭,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跟宛瑜輕聲說了幾句什麼,而後趿拉著拖鞋進了臥室。

    看著程明秋認真的側臉,宛瑜怔了怔,這時候看電視會不會打擾到他?

    「……」

    宛瑜發現自己最近越來越無聊了。

    她能感受到,程明秋和柳詩若兩人都在為西餅屋的事情忙裡忙外,自己卻只能算是個拖油瓶,幫倒忙的活兒沒少干,這讓一向優秀的她很不適應,總覺得自己閒著有些多餘。

    「我是不是該找個工作了?」嘀咕了一聲,宛瑜回想起上午起床之後,翻遍錢包卻只數出來幾百塊錢,眼神不由得一黯。

    從家裡跑出來的時候她只帶了一點錢,信用卡因為是自己老爸的附屬卡,被凍結了也說不定,反正她是不敢用了,出現消費記錄就有著被查到的風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之前雖然程明秋答應過給她支付報酬,房租什麼的自然不用操心,可她最終還是沒能好意思開口,前幾日還是柳詩若把下月的房租給付了。

    ……

    夜幕降臨,街上的小汽車堵成了一條長龍,下班的晚高峰還沒結束。

    酒吧里,時間還早,客人稀稀落落的散布在各個吧檯卡座。

    曾小賢就是這其中的一員,端起雞尾酒灌了一口,隨後,墨鏡下的眼睛骨碌骨碌四處亂瞧著。

    沒錯,曾小賢在酒吧裡帶著墨鏡!

    這事情好像也就他能做出來。

    另一邊,忙活了一下午的程明秋總算是將培訓的大綱給做了出來,跟柳詩若通報了一聲之後,樂呵著出了門。

    下午曾小賢來找過他,見他在忙事情,於是就約了晚上的時間去酒吧聚一聚。

    站在酒吧吧檯正前方,程明秋下意識往幾人常去的卡座張望,果然就發現了曾小賢的身影。

    「曾老師,你現在可是大名人了啊!好幾天沒看到你的人影。」程明秋人還未到,話就已經傳到了曾小賢耳邊,略帶些調侃。

    曾小賢戴著墨鏡的腦袋轉了過來,咧嘴一笑,剛準備搭話,程明秋的下一句話脫口而出了。

    「喲,墨鏡都戴上了,一會兒得給我簽個名啊,指不定過兩年就漲價了。」

    曾小賢笑得更開心了些,雖說程明秋是在酸他,但是都被他自我轉化成了恭維的話。


    取下了墨鏡,衝程明秋一挑眉,曾小賢的表情略顯猥瑣,「怎麼滴,我好像聞到了一大股子酸意啊!」

    兩人習慣了互相損對方,這一連幾天都沒動嘴,終究還是沒有落下這習慣,見面又掐了起來

    「嘁!我只是不想出名罷了,要不然吶…哪還有你出頭的機會。」

    曾小賢一聽,樂了,程明秋雖然在某方面有些才華,但還是跟自己一樣,改不了吹牛的習慣啊!

    說到底,他可不認為程明秋說的是真話。

    「是是是,程大佬,以後發達了別忘記小的就行!」曾小賢坐在沙發上,順手抄起了桌上新開的雞尾酒,低頭,酒瓶舉過頭頂,一副電視劇里才出現的恭敬模樣,「請務必帶我一腳!」

    程明秋被他的舉動逗得哈哈大笑:「行!小賢子,以後有我一口酒喝,就不會少了你一口飯,跟著我好好混就行。」雙手邊說話邊接過酒,跟曾小賢放在桌上的酒瓶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

    「好的程公公!」

    程明秋端著酒的動作愣了一下,哭笑不得的看著面前得意的曾小賢,這傢伙果然是不喜歡吃虧的主,自己不過是喊了他一聲小賢子而已。

    抬起腳做勢要踢他一腳,程明秋面上表情不變:「行了行了,別貧了,說正事兒。」

    一聽要說正事兒,曾小賢立刻坐直了身子。

    「林胥前幾天跟你們電台總算是談好了尋妖有聲版的授權事宜,你們電台支付的錢應該也快到我賬戶上了。金額呢,不是很大,我剛剛來酒吧的路上琢磨出一個散財的法子,所以想托你幫我在電台活動活動。」程明秋同樣坐直了身體。

    林胥因為水軍事件跟程明秋打包票說自己能解決,結果什麼忙都沒幫到,有些沒臉見他。

    但是他沒忘記自己答應程明秋的另一件事,版權!為尋妖有聲版權費用的事情,林胥跟魔都電台磨得嘴皮子都快破了,總算是談好了合約。

    不過,這還是程明秋拿出了30萬存稿的前提下,不然雙方還得往下磨。

    魔都電台沒有傻子,他們在沒見到尋妖的後續質量之前,怎麼敢輕易確定版權費,誰家的錢也不是大水衝來的啊。

    言歸正傳,曾小賢聽著有些迷糊,「散財?我們電台?」

    「嗯!」程明秋端起酒灌了一口,這才繼續說道:「久伴西餅屋不是國慶節開始為期三天的試營業嗎,我打算那幾天上你們電台做做廣告,剛好就拿你們電台支付給我的那筆錢當廣告費了。不過,還得你幫我活動活動,畢竟我對這些不太熟。」

    廣播電台的影響力一直在遭受著新媒體的衝擊,日漸衰弱。

    直到如今的2009年底,雖說輝煌不再,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仍舊占據著一份說大不大的廣告市場份額。

    有數據顯示,這一年,魔都的車載聽眾占所有廣播聽眾的42%之多,這是程明秋所在意的潛在客戶群體,也是程明秋打算上電台做廣告的原因。

    當然還有另一個原因,要知道,魔都衛視上隨便一個15秒的電視廣告都得20萬起步,投放時間還不定,雖說效果好是好,可為了一個蛋糕店花這麼多錢也不值當。

    廣播電台的廣告就比較容易了,幾千塊錢可以做好久的宣傳,畢竟只需要一句廣告詞,不必同電視廣告一般需要單獨製作,省下一堆麻煩。

    扯回正題,曾小賢聽完程明秋的想法之後,眼睛一亮,這是給自己授權去電台談廣告?

    難不成我搖身一變就可以去廣宣部抖威風了?啊呸,不是抖威風,我要成為他們的上帝了?

    「透露一下,你準備多少錢?」曾小賢又露出了他那猥瑣的笑容,似乎有些得意過了頭。

    程明秋可不會讓他稱心,故意調笑道:「呃…兩千五!」

    「兩千五?!那豈不是十個二百五?我還以為你要把手裡的版權費都拿出來呢!」曾小賢臉色一苦,清楚的感覺到腦海里咔嚓響了一聲,剛剛做的美夢瞬間就破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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