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景也是個被現實傷害了的孩子,他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情緒。很小的時候母親就死了,他跟著做馬夫的父親長大,他的父親酗酒,經常責打他,為難他,所以昶景的性子內斂。他唯一的朋友是欒莽,可欒莽和他的身份不同,漸漸的長大後,也就有了生疏感,直到他的父親因為意外死去,宋國大夫欒珣的府上不願意再多養這麼一個吃飯的,昶景的奶奶就把他接了回去,結果去拜訪姨母,卻被趕了出來。逃亡的時候奶奶死了,昶景一個有缺陷的孩子流浪了很久回到城裡,想去找昔日的玩伴,又被當做混飯吃的孤兒,恐怕那時身有殘疾的昶景一定受到了那些人的奚落,才使他心灰意冷,放棄了去尋找欒莽的念頭。找到了姨母,卻被姨母費盡心思送到了捍余那裡。
「昶景本身遭遇不幸,造成了他成長過程中性格成熟的部分缺失,他到了捍余那,一開始對捍余的態度也不好,我覺得他大概認為捍余是和他姨母一樣的人,受了他姨母的託付,才把他帶過去的。」可昶景自己沒有生存下去的本事,也只能接受他認為並不友善的捍余。所以他對捍余以及,當時在捍余那裡的大川和小秀,都不是很友好。
「大川即便智力有問題,也畢竟是個成年人了,他不可能僅僅是因為昶景的不友好,便對昶景懷恨在心,一定還有其他什麼原因吧。」祭煜灰白色的衣闕在忽而颳起的一陣風中飛舞起來。
「因為小秀。」這一點,也和我之前的猜測吻合了。「昶景和他們一起生活了兩個多月,也慢慢的在生活中,對捍余及大川父女改觀,漸漸接受了這個新環境。昶景喜歡小秀,他向小秀示好,被大川現了。」
祭煜蹙起眉頭,「一個父親固然會把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女兒,看得無比重要,即使加上大川和小秀這樣相依為命的前提,也不至於......兩年前的話,昶景十二歲,小秀也差不多七八歲吧,兩小無猜青梅竹馬豈不剛好,一起過個幾年,然後婚配。大川何至於將昶景......」
「小秀說,有一天下午,她自己在院外採花玩耍,昶景蹲在一旁,忽然扔了一把花到她面前。只是這樣一個舉動讓大川看到了,很不高興,當時大川就因下臉來,上前把小秀拉走了,當日甚至沒有和捍余打個招呼,大川就匆匆忙忙把小秀帶回家裡關了起來。」這些都是小秀告訴我的,「後來到了晚上,昶景追來了小秀家門前,被大川現,大川想要教訓昶景,把他拖到了屋子後面,結果爭執之下,大川把昶景推落到那口枯井裡......」
之後,大川威脅小秀,不准她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否則就把她也殺了。小秀以為跌落到枯井裡的昶景當時就摔死了,所以她更加害怕大川,不敢不照著大川的話去做。
「大川把昶景推落到枯井裡?那口枯井很深,昶景的腳又有毛病,所以如果上面的繩索沒有放下去的話,憑昶景自己,根本不可能爬上來。」祭煜猶豫了一番,說。
「而且昶景並不是摔死的,他不是餓死的嗎?」所以我認為,「昶景在摔下去的時候,當時暈了過去,所以小秀以為昶景當時就摔死了。然後等到昶景醒過來,因為那口枯井很深,他自己爬不上來,但是往外呼救,也剛好沒人聽到。加上隔一段一時間之後,他再因為體力不支,昏睡過去,如此反覆,最終餓死。」
祭煜說,「那口枯井有六七丈深,算上當時的季節,到了晚上更是難熬,一定比地上的氣溫還要低許多,一個衣著單薄的孩子,只要兩頓不食,體溫也會大幅下降。到時候就算他想要喊人救命,也是不出聲音的。」
「大川和小秀當時都已經昶景死了,可是大川害怕捍余懷疑,第二天照常去捍余那裡幹活。」昶景半夜溜出來去找小秀,自然不可能告訴捍余,所以一定是趁著捍余不備,悄悄溜出來的。「當捍余現,昨夜還睡在家裡的昶景,一早起來就不見了,他一定很好奇。小秀說,捍余向大川詢問,大早上過去有沒有看到昶景,大川卻說沒有。捍余當時沒有懷疑大川的話。然後過了兩天,捍余開始琢磨著,昶景是不是溜回到他姨母那裡去了,便以為是他的母親前兩日過於苛責昶景,讓昶景賭氣走了。想著等兩天,捍余親自到昶景姨母那裡去把他接回來......」
結果兩天過去了,捍余上門去接昶景,卻從昶景姨母那裡等值,昶景根本沒有回去過。捍余這才明白,昶景真的失蹤了,「小秀說捍余後來跟鄰里左右都打聽,問有沒有人看到昶景,那會兒小秀很想告訴捍余真相,但是她父親大川把她盯得很緊,她只要想走到捍余身邊,大川都會用一種很有威脅的眼神看著她,令她很害怕。所以,捍余打聽了大半個月後,誰也說沒見過昶景。後來村子裡的一個老人提起,昶景是不是去了別的地方奔出路,才讓捍余想到,昶景確實和他提過,想要離開這裡。」
因為怎麼找也都找不到,不得已,捍余只能放棄,便認定了,昶景是離開了城裡。捍餘一早只有大川一個徒弟的時候,有什麼東西,都想著大川和小秀這可憐的父女倆,但是後來又來了昶景,捍余也要顧及昶景,就不可能所有的東西都給大川了。可昶景失蹤後,捍余和大川小秀這父女倆之間又好像回到了從前一樣,這讓大川覺得很開心。
一個月後,趁著夜色,大川放了繩索下到枯井裡,把昶景的屍體從枯井裡帶了出來,埋在了院子後面。這一埋,就是將近兩年......大川的手藝學得很快,而且捍余那裡也不是天天有活兒的,在捍余那裡沒事做的時候,大川就帶著小秀到山裡去狩獵,打一些野獸,扒了皮到街市上去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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