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用對於李明傑的猜測,主要也是來自於去年越州市局在李明傑家中拍攝的照片。
因為去年越州市局不僅拍到了那些書籍,也拍到了李明傑的房間之中有一個便攜式的收音機。
所以在知道舒媛突然之間起了變化,那麼必然會有外因導致,而這個外因目前來看也只能是李明傑的出現。
「丁燕,我還想問一下,在舒媛離開那個小廠以後,她不可能無所事事吧?」
「杜警官,那會兒媛媛做的事情很雜,但是有一點,就是空閒時間多了,畢竟二姐這裡伙食費也不用交很多的,一個月也就百來塊錢。」
「媛媛那會兒會去發傳單,當什麼手機促銷員,還做那種貼小廣告的事情,反正掙錢不會比在小廠裡面少的,但是那會兒媛媛很節省,除了伙食費以外,也就買點廉價化妝品,有時候還是撿我和二姐用過不好用的,穿的方面也是如此,如果有人衣服買的不合適自己,她如果厚著臉皮要不到,就會花幾塊錢或者十來塊錢買下來。」
「就這樣一直到了01年下半年,那會兒媛媛才開始真正講究起來,衣服也穿的好一些了,化妝品也用她自己合適的,而且還開始打理頭髮,做指甲,戴耳釘以及一些裝飾品了。」
「其實媛媛那會兒才16歲,但是打扮已經非常成熟,看著就像十八九歲的女孩一樣。」
「那會兒在二姐那裡住的也少了一些,二姐,那個小白眼狼沒來之前,媛媛是不是很少在你那兒住了?」
丁燕怕自己記得不對,趕緊向著李芳求證了一下。
「杜警官,丁燕說的沒錯,在01年的時候,媛媛確實不經常到我這兒來住,不過她伙食費也正常交,而且看著平常也挺忙的,所以我也沒有太注意這些,總覺得這姑娘總要慢慢長大的,我也不是她的父母兄弟姐妹的,我做到能讓她有地方可以待一待,有口熱飯熱菜吃,在我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杜大用聽完對李芳的說法也是非常認同的。
「丁燕,你說你後來覺得舒媛變得不自愛了,是你發現了她的什麼還是你自己觀察她以後自己認為的?」
「杜警官,是發現了!她在石頭街那裡待過,那個地方還是啥好地方?不僅在那裡看到了她,我還在秀山街看到過她。不過警官可別以為我去做什麼的,我就是給一些老闆娘送布料過去的,因為她們都是晚上上班,所以一般我都是晚上把布料送過去,那會兒媛媛已經染了頭髮,塗了眼影,整得就像個小太妹一樣,我要不是和她熟悉,根本就認不出來那就是她。」
「丁燕,那是什麼時候?」
「03年的時候,不過好像只待了一段時間,後來我再去送布料,也就沒有看見了。她那會兒已經從二姐那裡搬出去了,可是我不知道她搬去了哪裡,二姐更不會知道,那會兒大斌哥出了事,二姐心思都亂了,哪兒還能管到媛媛的。」
「二姐,小輝……他肯定不知道的。」
丁燕說出一個名字,突然就打住了,杜大用知道,這是丁燕說漏了口。
李芳有些尷尬的看了看杜大用,接著丁燕的話說道。
「杜警官,那個小輝就是大斌子的弟弟,他也認識媛媛,要不我讓他來一趟吧,不過他是受過處理的,我那會兒不說,也是怕你們警察會用懷疑的態度來看他,我希望警官能夠理解我一下,畢竟我家大斌子對他這個弟弟是真的好,我怕我自作主張說了,到時候大斌子會不高興。」
杜大用聽完笑著點了點頭說道。
「如果在處理之後,一直都是本本分分的,現在也在認真做事,我這兒肯定不會帶有任何歧視目光的,我現在主要就是了解舒媛和這個李明傑的一切信息,詢問期間,有關於這些內容的,只要能如實回答就可以,至於其他的無關問題,你們有權利拒絕回答。」
李芳聽著點點頭,然後告訴丁燕,等她打完電話,再給她打電話。
「小輝,你來西郊派出所一趟,我現在在這裡,警察想找你了解一下有關於媛媛的問題,這個警察人還挺好的……對,只問這些事情,你現在都在廠子裡幹活,怕什麼的,省的到時候從其他地方知道你知道一些情況,還不是得去廠子裡找你去的…………嗯,抓緊時間,早來早回,我知道你哥廠子裡這幾天忙得很。」
李芳打完電話,看了看杜大用,杜大用讓李芳再次撥打了丁燕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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