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康小輝有史以來度過的,最開心的生日,儘管這個歷史才僅僅十六年而已。
整個晚上,康小輝都沉浸在和朋友們的歡笑中,即使到了早晨,艷陽高照的時候,還忘不了生日時許的願望。
「趕快派人來結束我的單身統治吧。」他說著,然後一口氣吹滅了蠟燭。
不過願望終究是願望,康小輝深知自己幾斤幾兩,別說女朋友了,現在的自己因為長期沒有和女孩子的社交經驗,早已對女人產生了排斥心理。
此時此刻,窗外傳來了好朋友趙駿的聲音:「喂,小輝,起床了嗎?今天早晨可是英語早讀哦。」
康小輝從床上一躍而起:「等我五分鐘。」
速度解決了刷牙洗臉,往嘴裡塞上一片麵包,把書包甩到肩上,手指穿過鑰匙環,還不忘耍帥的轉兩圈,最後捏在手裡:「老媽,我出門了!」
「牛奶在杯子裡喲。」
「知道了。」
康小輝將杯中的牛奶一飲而盡,推門而出。
喝牛奶有助長個子,長了個子就會有好多女孩子追求,這麼好的事情當然樂此不疲。康小輝不傻,眼看著周圍的朋友一個個脫單,自己也開始注重修飾打扮個人形象什麼的。現在一切都準備好了,只差一個女朋友了。
這座城市叫新都。新都不缺漂亮的女孩子,因為這裡是方圓幾萬平方公里內最富饒繁華的大城市。林立的建築,豪華的轎車,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友人,這裡是基於政治經濟文化與一體的地方。
康小輝從小學起就在這裡念書,直到現在,自己已經是一所優秀中學的新生。正如這座城市的名字,這所中學叫「新都高級中學」,本地人都喜歡稱其為「邁向成功的第一步」。
今日校門口聚集了不少人,康小輝和他的好友趙駿只得推著自行車進了校門。原來校門內停止數輛吉普車,車體通黑,仔細一看,車身上寫著「法院」二字。
「喂喂,這是要把誰抓起來啊?法院的車子都開來了。」趙駿吐槽了句。
康小輝聳聳肩,打了個哈欠,推著自行車往車棚走去。
昨晚因為興奮過度導致睡眠不足,到了早上便開始各種後遺症:頭暈目眩,四肢酸軟,連邏輯也開始變得糊塗了。
就在康小輝剛剛停完車往教室走去的時候,兩個帶著紅袖章的中年人擋住了自己的去路。其中一個中分頭的大叔對了對手裡的文案問道:「你可是高一二班的康小輝?」
康小輝聽到自己的名字,下意識地點點頭:「沒錯,我就是康小輝,請問找我有什麼事嗎?」
那個中分頭大叔咳了聲,露出一盞微笑道:「你好,我們是強制戀愛委員會的監督員。我們核對過你的戶口號,發現昨天是你的十六歲生日,但尚未查到你的登記記錄,所以過來核查一下。」
本來心不在焉的康小輝聽到對方的話,瞬間提起萬倍的精神:「等等,你說什麼?什麼委員會?」
「這樣吧,你和我們走一趟,我們去安靜的地方慢慢聊。」
十分鐘後……學校招待所……
康小輝端坐在板凳上,時不時地將目光瞥向窗外等待的趙駿。面前,剛才兩個中年人隔著張桌子,並排坐著,那個中分頭始終看著自己微笑,另一個人則不停地翻閱著文案。
「戀愛強制?」康小輝咀嚼著這四個字。
「難道你不知道嗎?國家頒布的『戀愛強制條例』,你們初中的時候,老師應該給你們普及過才是。」
「大叔,你在開玩笑吧,初中就談戀愛?算是早戀吧。」康小輝扭捏著撓了撓頭髮。
「不,我是說現在。」
「現在也算早戀吧。」
「早戀?」大叔哼哼了聲,「你以為這是三十年前嗎?那時沒有規定,因此中學生談戀愛屬於道德上的早戀,但自從二十多年前頒布的『戀愛強制條例』後,規定年滿十六歲的年輕人必須要有自己的戀人。也就是說,十六歲後,男生若沒有女朋友,或女生沒有男朋友,算是違法行為。」
康小輝先是一愣,然後捧腹大笑:「大叔,謝謝你的好意提醒,不過現在,我真的沒有找女朋友的打算,雖然很希望有一個,但實際上還沒做好準備呢。再說,如果這麼做,老師和家長肯定會反對的吧。」
一陣歡笑過後,康小輝看到那個自稱監督員的中年人臉上依舊掛著平靜的微笑。
康小輝抽了抽嘴角:「大叔,我上課要遲到了,行個方便,讓我先走一步唄。」
說罷,康小輝起身便要離開,剛轉頭便看到門口站著兩個身著墨綠色制服的警察。他們端莊的立在那裡,眼神肅穆地望著自己。
頓時間,康小輝感到一股巨大的壓力從天而降,壓迫著自己的屁股又落回到凳子上。
「同學,首先我警告你,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這是很嚴重的法律問題。第二,你法律知識簡直一竅不通,真不知你是怎麼考上這所學校的。第三,如果你希望早點回去上課,除非帶著你的女友來我這裡登記。」
中分頭說完,啪的一聲,把一張紙拍在康小輝面前。
康小輝吸了吸鼻子,和中分頭對視了一眼,輕輕將那張紙捧在手心。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見上面寫著一行行從未見過文字。
《戀愛強制條例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解決人口問題,提出「戀愛強制條例」,要求年滿十六周歲的本國青年擁有自己的戀愛對象,否則視為違法行為,違法條例請參照下述。
第二條:規定「強制戀愛委員會」為本條例的監督者,檢查者。委員會隸屬國家司法機構,享有司法權。
第三條:青年男女必須徵得雙方同意,願意作為對方的戀人,到當地委員會登記實施有效,否則視為「無效戀愛」。
第四條:登記戀愛雙方享有戀愛自由權,受到該條例的保護。若其中一方放棄條例保護視為無效戀愛。
第五條:年滿十六周歲且尚未登記者視為違反該條例;有意欺瞞委員會,瞞報謊報者視為違反該條例;戀愛雙方解除戀愛關係視為自主放棄該條例,需到委員會登記,三周後若尚未登記,任視為違反該條例。
第六條:凡違反該條例者實施遞增式罰款,並須在委員會推薦下強制接受「戀愛管制」。
第七條:凡不接受管制者,當破壞社會秩序處理,詳細條例參照《***公民刑法》。
…………
…………
「騙人的吧。」
康小輝抓著紙,身體不住地顫抖。以為還在夢裡沒有醒來,他捏了捏自己的臉,發現疼痛是那麼的現實。
不!這不是玩笑!
吉普車、紅袖章、警察、還有手裡白底黑字的條例,下面還蓋著法院的紅章。
這是真的,真的來到了平行時空!!!!
如果是現實世界,根本不會發生這種無理取鬧,要求十六歲少年少女強制戀愛的邪惡規定的吧。
這裡一定夢,是里世界!!!!!!!!!
「那麼,看明白了嗎,康同學。」中分頭問。
康小輝徐徐點點頭,內心波瀾起伏,這件事必須得告訴趙駿,然後告訴全世界,如果真的來到了另一個世界,這將是本世紀最偉大的發現,說不定自己能成為像牛頓一樣舉世聞名的人物。
中分頭笑了笑擺擺手安慰道:「放輕鬆,孩子,我們不是敵人,只希望你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因此,我們建議你趕快找個女朋友,否則法律可是鐵面無私的。」
拜託,別把戀愛這麼純潔的東西放到法律角度闡述。康小輝心想。
「介於你還不太了解該條例,我們給你兩天寬裕的時間。不然,罰款……」
「我交罰款!」康小輝乾脆地回答。
「十萬。」
「我靠!」
這罰款比超生還厲害!
康小輝聽到這宛若天文數字般的罰款沉默下來,思量著對策。一個好的想法誕生了。
「那個,大叔,其實我有女朋友,後來他出國了,不方便帶她來登記。」
「哦,既然如此,那更好辦了,把她的聯繫方式告訴我們,後面的事情,我們幫你解決。」中分頭一臉友好的回答。
康小輝滿頭大汗,這個時候,再有奇思妙想也阻止不了《戀愛強制條例》入侵自己的正常生活了。
「三天!」康小輝唰地一聲站起,雙手拍在桌子上,「請給我三天時間,我把女朋友帶來登記!」
堅定的表情下,掩藏苦笑著的嘴臉。
他知道,自己根本沒有什么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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