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劇本,張鴻活動了一下脖子。
頸椎處傳來「咔吧咔吧」的聲音。
屋外天光大亮。
回過頭,黑長直姑娘已經側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毫不設防。
寬鬆的襯衣袖子扣子未系,小半支手臂輕輕垂落著。
一雙長腿微微蜷曲,長發搭下,遮住了半面玉顏。
窗外陽光灑落,在她身上染上些許斑駁溫黃。
正所謂朦朦朧朧若隱若現,不外如是。
此刻四下無人,孤男寡女。
女方甚至還毫無防備的入睡中,甚至她上身只穿了襯衫,下身只穿了短褲......
此情此景,張鴻自然要......
拍下來留個紀念。
咔嚓——
一張完美的照片誕生了。
睡夢中的林慕清秀眉微蹙,然後睜開了眼睛。
摸索著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抬手把滑到肩膀的領口拉上,系好從上往下數解開的扣子,把那一抹白還有淡黃色隱藏在衣料後。
她才看到對座好似無事發生一樣的張鴻。
抓起茶几上的電話看了眼時間。
7:13
雙手拍了拍臉讓自己清醒。
很快,林慕清便從帶著嬌憨迷糊的少女狀態恢復成幹練冷清的御姐范兒。
「你寫了一晚上劇本?」
張鴻笑著把筆記本電腦推過去,「你自己看就是了。」
既然這姑娘沒發覺,那照片自己就收藏了。
他前世貌似聽說過一種說法。
如果把喜歡的人的照片設置成手機壁紙存一個星期,那麼兩個人最後就會戀愛。
是一個星期還是兩個星期來著?
張鴻有點兒記不清。
這事兒是他前世一個喜歡看動漫的朋友跟他說的。
而且說起這個的時候,那哥們總是笑得很怪。
後來張鴻還問過那這麼做的人最後有沒有跟他喜歡的人在一起。
那哥們回答說有。
那被設置成壁紙的姑娘,最後抱著男友的腦袋一起飄向了大海。
嘖,這麼一想,好像還有點兒不太吉利。
「先等一下。」
林慕清沒看屏幕,而是從襯衣兜里取出黑皮筋,然後咬著皮筋兩手抬起在腦後聚攏黑長直。
襯衣下擺被拉高,露出下面萬惡的牛仔短褲,還有鍛煉的恰到好處、隱約可見馬甲線的白膩腰肢。
吸溜——!
張鴻忽然覺得舌根生津。
他把這幅畫面保存進了腦海。
等林慕清在腦後扎了個高馬尾站起身時他才回過神來,「怎麼?」
「我先去洗漱,然後做點兒吃的。」走進廚房的林慕清回過頭,淡淡道,「以後記得一天三餐都按時吃,不吃早餐傷胃。」
說完,她就鑽進了廚房。
「還有這種說法?」張鴻半信半疑。
他是堅定的不吃早餐黨。
每天頂多兩頓飯,偶爾有夜宵。
不過早餐嘛......除非是通宵,否則早上他一般不吃早餐。
前世是九點上班,他一般八點半才起床。
如果吃了早餐,就要早起。
而八點多吃早餐的話,中午十二點就要吃午飯。
坐了一上午的情況下中午根本吃不下飯。
這輩子更不用說了,早上九點十點前想讓他起床?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很快,林慕清的早餐就做好了。
他倆每人兩片麵包,一杯酸奶泡麥片,兩個煎蛋,還有一根火腿腸。
張鴻也不會感嘆說「好吃」然後還加一排感嘆號。
那也忒浮誇了。
就這些東西,頂多賣相擺盤好看點兒,八成還是靠手機濾鏡。
只要煎蛋不糊,味道都大差不差。
關鍵就在於不要放鹽,而是滴點兒生抽醬油。
等吃完早餐,張鴻主動去收拾盤子杯子,林慕清則坐在客廳開始看劇本。
半個小時後,她看完了劇本。
「怎麼樣?」張鴻放了杯香蕉牛奶到她面前,「你覺得這劇本能拍不?」
「謝謝。」
林慕清先是道了聲謝,端起牛奶抿了一口,然後順勢舔掉上嘴唇的牛奶,才道:「只是按照我的理解,這個劇本里主要注重的是打鬥場面跟特效還有拍攝跟節奏吧?這些在劇本里沒辦法體現出來。」
見張鴻點頭,她繼續道:「而且我看完這個劇本,發現劇情似乎沒什麼內容,就是老套的打打殺殺,這種拍出來真的能行嗎?」
「當然能行。」
張鴻對此倒是胸有成竹。
前世那三部電影都是他比較喜歡的,而且成績口碑都還不錯。
他拍電影是為了賺錢。
什麼電影最賺錢?
不是什麼高大上的所謂「文藝片」,而是能讓觀眾有感覺的爆米花大片!
俗話說的好,爽就夠了!
那種偏文藝向的電影,比起電影院來,還是更適合電視跟電腦。
泡一杯茶,自己安靜的細品。
電影院其實也是相同的想法。
要不然為什麼電影院宣傳的都是立體聲、音效、3D、IMAX巨幕?
而劇情也好說。
那種為了曲折衝突的猶猶豫豫,主角內心抉擇,人性的選擇,大家都已經看膩了!
所以電影要麼搞笑幽默,要麼視覺聽覺體驗完美!
就算你想有什麼內涵跟深度,也不是直接說教,而是植入劇情裡面,讓觀眾自己事後細品!
他寫的這個劇本,只要爽就夠了!
至於核心劇情?
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面對壞人,就要重拳出擊!
這不爽嘛?
《颶風營救》是救人。
《疾速追殺》是復仇。
《伸冤人》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守法公民》也是復仇。
這些內在難道不爽?
張鴻看的時候爽死了好嘛!
看《颶風營救》連姆叔一路亂殺!面對惡徒,審訊完之後也宰掉!最後面對那個用女兒威脅自己的富翁,完全不聽他廢話一槍斃掉!
爽不爽?爽!
看《疾速追殺》基努一路亂殺,替妻子留給自己的狗還有自己報仇。
爽不爽?爽!
就是最後跟BOSS的一對一雨天肉搏有點兒拉胯。
還有《伸冤人》。
一輪白月照九州!丹澤爾大叔路見不平一聲吼!為了一個失足小妹能過上正常人生活,他挺身而出直接滅掉所有敵人!
真特麼太爽了!
古之俠客,不外如是!
張鴻何嘗沒想過青衫仗劍、匹馬行天下?
路遇不平,劍出鞘!血紛飛!
收劍而去,深藏功與名!
當然,大家只是想當能砍死別人的俠客,並不想當被別人砍死的龍套而已。
然後是《守法公民》。
斯巴達王李奧尼達替老婆孩子報仇,在法律不能幫助他的情況下,直接干翻所有仇人!
爽!
就是《守法公民》的結局斯巴達王敗在姜戈手上,讓他覺得有點兒不爽。
雖然那是斯巴達王自己的選擇。
而且話又說回來了,這個劇本是為了拍老岳父的馬屁寫的。
只要老岳父滿意,其他都好說。
說不定老岳父看完劇本特別滿意,然後一拍大腿,就真讓自己當他女婿了呢?
到時候自己就省的跟林慕清離婚了。
林慕清若有所思,「你說的有道理,不過這劇本你打算找誰來演?硬漢型男這種角色......國內這個年紀的型男,大多還是流行嬉笑怒罵間動手的形象,而且那些人基本都是影帝級別,咱們恐怕請不來。」
既然張鴻覺得沒問題,那她也沒問題。
因為她相信張鴻,比張鴻自己還相信他。
所以第一時間,她已經開始思考電影籌備的事情了——哪怕張鴻前面兩部電影還沒上映。
「不急,這個不用找別人。」張鴻微微一笑,「這部戲是給阿川他爸準備的,就是不知道叔叔願不願意。」
畢竟是大老闆,人家也不一定真的願意來。
自己現在寫劇本,只是因為聽林川說他老爹喜歡影視劇。
但畢竟不是誰都跟前世拍《功守道》的那位一樣喜歡拋頭露面。
林慕清一怔。
林川他爸......那不就是自己老爸嗎?
在腦子裡過了一遍自己老爹的形象。
一米九五身高,光頭,國字臉,臉上就寫著「無敵」,線條硬朗,虎背熊腰,臂上能走馬,會抖動的胸肌,還有八塊腹肌......
似乎......真的挺形象的。
咬了咬唇,林慕清道:「張鴻,等參加完你表哥的婚禮之後,跟我一起去見見我爸,可以嗎?到時候我會幫你說服他。」
這麼快就見家長?不太合適吧......
張鴻點頭,「當然沒問題!」
如果不領證就先結婚,或者把生米煮成熟飯的話,她老爹會不會一拳打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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