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念一個人,可是卻見不到對方,無法見面,這樣的感覺是很難過的。
當你真正的體會到了某一個場景,當你真正的體會到了某一件事,這個時候,你才會覺得對方的經歷,對方的遭遇感同身受,可是沒有經歷過,怎麼會懂,怎麼會知道,如果真的很思念一個人,思念一個說不上話,思念一個無法見面,但是卻是很現實的想念,這讓自己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我也是知道,之前一個朋友給我的建議,說是想念了就去找人家啊,說的時候很簡單的道理,做起來應該也不難,可是事實上,這很難,好多年過去了,我們沒有了彼此的聯繫方式,我們都已經各自在為著生活打拼,就算是通過過去的那些同學和朋友,也是找不到的,因為時間太過久遠了,我們當時的那些同學還真的都不記得了,都不知道各自的生活,各自所在的城市,怎麼去問?怎麼去打聽?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該去向誰打聽。
不知道對方的近況,也不知道對方現在怎麼樣了,只是知道對方的名字,只是記得這三個字,這也是不錯的,好多年過去之後,我們記憶中,有些過去很熟悉的名字,都已經變的不那麼的熟悉,甚至都忘記了對方的名字,只是這些關係好的,經常在一起的那些過往,才會有零星的一些記憶片段,只是之後呢?當有了說不出的思念,當真的想見到過去的那些同學和朋友的時候,可是卻總是推脫說,對方不一定有時間,對方還要努力生活,努力養家,每逢想到這裡,就不想去打擾別人的生活,打擾別人的工作了,打擾別人那些昂貴的時間,而這些說不出的思念,只能一直藏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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