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分手吧》講述的是清純小護士葉曉彤發現農民工男友方強出軌提出分手。七色字小說網http://m.qisezi.com富二代韓銘川對葉曉彤發起追求,方強也窮追不捨的道歉挽留。此時富家女金莉莉對方強的曖昧,韓銘川的」舊愛「幾條線索一起展開,圍繞分手,展開故事。
剛開始的時候,方強因為晚上喝的酒而不知道到底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而葉曉彤看到他和一個女的睡在一起的時候,很生氣的跑了,而她根本就不想聽方強的解釋,換做是任何的一個女人的話,是無法接受的,這部劇還是比較有新意的,在很多的故事情節里,這樣的情節在很多的故事裡,還是分手的多,可是這樣的一部電影最後的結局是方強居然和葉曉彤結婚了,真的是太幸福了,很多的故事情節應該是這樣的,男主角為了賺錢給女主角讀大學,就這樣的打工賺錢給了人家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但是大學畢業的時候,兩個人之間的差距是很大的,一個是讀大學的,還有一個是民工,怎麼能走到一起的呢?不過影片這樣的結局也是一個美好的故事,告訴人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享受了別人的恩惠,所以一定要記得別人的好,不能忘恩負義的吧。所以我也是看的很入迷的樣子,最後的時候他們真的在一起了,而那些人只是他們中間的一些小的插曲,不管是方強和金莉莉的曖昧,還是葉曉彤和韓銘川的親密,我都覺得是不是這樣的兩個人不能在一起的呢?因為他們都談起了各自的戀愛,可是呢?方強是一個感情很專一的人,雖然金莉莉的條件不錯,對他也是不錯的,各方面都比葉曉彤好,可是方強還是選擇葉曉彤,可見他也是一個不那麼貪財的人吧,他喜歡的就是葉曉彤這樣的一個人,他被炒掉的時候,他一個人想起他們以前在一起的時候的情景,他也是哭了起來,這個男人,他是真的動了心,等金莉莉為他申請的去國外深造的機會的時候,他還是拒絕了,他沒有去,因為葉曉彤吧,他還是對這個女人念念不忘,他放棄了出國的機會,放棄了自己的大好的前途,就這樣的一直在這裡打工。
他給葉曉彤解釋了好幾次,葉曉彤都不接受,可是他也是沒有辦法的呢?在面對韓銘川的追求下,他也是沒有辦法的,只能就這樣的啊,葉曉彤也是不理他啊,可是他還是在不停的努力,雖然是每次都遇到冷臉,還是不放棄。而韓銘川這個人,在和前女友夢瀾分手之後,在包紮傷口的時候他就喜歡上了葉曉彤,所以有事沒事的就去找她,不過他對葉曉彤也是真心的,很喜歡葉曉彤的樣子,只是在事業上,他還是比較在乎一些的吧,在夢瀾的作用下,那個黃總卻是對葉曉彤起了歹心,葉曉彤也是覺得自己被傷害了,這個夢瀾真是的,人家已經說不喜歡你了,那就離開好了,還是一直在追求韓銘川,如果你真的喜歡他,你就好好的對他啊,可是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吵架,兩個經常吵架的人在一起,是會有很多的不快樂和煩惱的,最後的時候居然給韓銘川的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你說這次你能和他在一起的呢?你喜歡他,就做一些對他有幫助的事情吧,而不是損他,這樣他會原諒你嗎?會接受你的感情嗎?很明顯是不能的吧,墩子和大富,這兩個人也是很逗的,每次都向著方強說話,還每次都叫他強哥,叫的還是很親切的,這部電影裡,也是有投機取巧的人的,比如說那個工地上的人,老闆在批評的時候,他總是說,核實一下,可是核實了很多次都找不到毛病在哪裡,原來是他們為了省錢而換了材料的了,這怎麼能合格的呢?最後還是方強把這個問題給提出來的,提出來的時候,他也是付出了代價的,那就是被開除,我想如果不是金莉莉的話,他是回不到工地上的吧,他沒有工作的時候去洗碗賺錢,可是還是金莉莉幫他付了房租,然後叫他回去的吧,不過方強也是一個建築上不可多得的一個人才的吧。
韓銘川這個人,出現問題的時候,自己去找葉曉彤啊,當葉曉彤不見的時候,他卻是不知所措的樣子,而去找方強幫忙,方強去救葉曉彤,這是什麼邏輯,你既然喜歡人家,出現問題了就解決問題啊,為什麼出現問題了才把她扔給了另一個男人呢?這是為什麼,是什麼原因呢?所以葉曉彤也是不想原諒他的,我知道葉曉彤和韓銘川在一起的時候也是有一段時間的快樂的時光的,可是葉曉彤不是很喜歡韓銘川的吧,因為他們在接吻的時候都看的出來的啊,她一直在躲閃,還去掉了韓銘川送給她的項鍊,然後慌裡慌張的走了,是有一點不喜歡的吧。
而那個工頭,我都不知道這個人是怎麼回事的呢?剛開始的時候欺負方強,炒掉了他的工作,可是等他沒有工作的時候,他卻是跪下來求方強,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為了生計就可以這樣的嗎?就可以沒有原則的呢?作為一個領導,不管是什麼樣的領導,還是要公平一些的,至少這樣的話能讓別人沒有那麼多的意見啊。最後的時候,方強和葉曉彤終於幸福的在一起了,雖然他們之中是有不少的小插曲,但是他們是相愛的,就一定能夠在一起的,最後結婚的場面也是很特別,是金莉莉的徵婚人,還是在工地上,結婚的時候工地上都休息了,休息一個小時,為了他們的婚禮,大家都在歡呼,在熱鬧的氣氛中,這一對新人終於結婚了,工地雖然簡單,但是卻是最真實的情感,不管是在哪裡,只要兩個人是相愛的,那就足夠了,就算是生活不怎麼富裕也是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