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行。筆硯閣 www.biyange.net」杜采歌絲毫不怯場。
也沒有拒絕的理由。
因為正如對方所說……他囊中的歌曲,涵蓋了幾乎所有的題材和類型!
不管對方是想要飛出太空,還是下到地獄;是前往沙漠,還是潛入深海。
他都有對應的歌!
不管對方是要歌頌神靈,還是謳歌愛情。
是要嬉笑怒罵,還是要積極向上。
他都能找到應景的歌曲!
湯普森似乎覺得很好玩的樣子,上躥下跳得像……額,絕對不能用「猴子」或者「猩猩」來形容,否則就是種族歧視。
總之他上躥下跳,興奮地嚷道:「讓我來!讓我來出題!黑哥們最喜歡出題了!」
「不行,」謝爾頓無情地說,「你只能抽取一個現場觀眾來出題。」
而現場已經有黑壓壓的幾百幾千條胳膊舉了起來。
「額,我有個主意,」湯普森變戲法般地摸出一隻棒球,「這是傳奇球星凱爾特.里維斯曾經在1996年的一場比賽中打出3個全壘打的簽名棒球,價值2萬美元。現在我將它拋起來,誰搶到了它,不但可以獲得這隻棒球,還可以給海明威出題。」
這時候,已經有工作人員將謝爾頓的吉他取來了。
杜采歌掛在脖子上,試彈了幾個音,音質好得如同在沙漠裡喝到了冰鎮礦泉水。
而那邊鬧哄哄地,湯普森搞怪地做出種種假動作,終於將棒球高高地拋了出去。
棒球劃出一道美麗的拋物線,而落點附近的現場觀眾早已翹首以盼,踮著腳尖,你推我搡,一雙雙手伸向天空,爭搶著去抓住那隻價值2萬美金的棒球。
有的身材矮小、覺得自己無望第一時間搶到的,就閃到空隙處等著撿漏。
甚至有人可能是擔心自己被擁擠踩踏受傷,遠遠地跑開。
棒球的飛行看似緩慢,其實從湯普森出手直到落下,也不過四秒多鍾。
已經有人被踩到腳,被擠倒在地,發出咒罵。
如果是在大華國,肯定不會允許在晚會現場這麼玩,因為擔心出現事故。
可是星條國的人還是比較膽大奔放吧。
也沒人覺得這樣不妥。
一番爭搶後,一名身高超過一米九,體重至少90公斤的白人壯漢,將棒球牢牢地抓在巨掌中。
他的相貌有北歐特徵,肌肉幾乎要將夾克撐爆,驕傲地將手臂揚起,發出示威的嗷叫。
「哦,這位幸運的健美先生搶到了價值2萬美元的棒球!並且你還可以給海明威出題。現在先請你自我介紹一下好麼?」
在湯普森說話的時候,已經有現場工作人員奮力地擠進去,將一個無線話筒塞到壯漢手中。
「我叫克努特森。」果然是一個很北歐風格的名字,意思是克努特的兒子。
他的祖先,或許會是那位著名的克努特大帝的某個兒子。
「我是一名建築師,住在紐約。我愛音樂,我愛洛杉磯!OH卡洛琳北鼻你在看電視嗎?我愛你!」
說著,這位壯漢還衝攝像頭做了個飛吻。
好吧,這位顯然不可能是托。
「你好克努特森,你打算給海明威出一個什麼題目?」
「額,我還沒有考慮好。讓我想想,Emmmm,有了。海明威,你和段,你們在戀愛中,對嗎?」北歐壯漢看著杜采歌。
杜采歌含笑點頭。
「那你肯定為你們的愛情寫過歌吧,」克努特森說,「能不能唱一首,告訴我們,當你愛上她時的一些故事。(Canyousingasong,andtelluswhathappenedwhenyoufallinginlovewithher)。」
杜采歌想了想,「我想起來了。我以前寫過一首很老派(Oldfashion)的歌。歌名叫Whenamanlovesawoman。」
說著,他的手指輕快地撥弄吉他弦,開口唱道:「Whenamanlovesawoman,can''tkeephismindonnothin''else,(當男人愛上女人,他無法專注做別的任何事)」
……
「麻麻,粑粑為你寫過歌嗎?」剛剛問出口,採薇就知道自己問錯話了,她趕緊低下頭,看著自己的腳尖。
顏穎臻的臉色黑得像鍋底。
不過她沒有沖女兒發脾氣,只是讓那一口悶氣在胸口來回地迴蕩。
她想起當年攝影醜聞爆發,她去質問杜采歌,得知杜采歌同時和好幾個女人來往之後,她憤然離去。
而那個混蛋竟然也不來找她。
後來她懷著採薇,情緒很脆弱,有幾次甚至想忍氣吞聲回到他身邊算了。
但是發簡訊給他,問他「我們還有沒有可能和好」的時候,那個混蛋竟然回答說:「我寫了一首歌。」
「什麼歌?」
「你去聽吧。」
就是那首「等你忘了我是誰。」
那是顏穎臻生平第一次想爆粗口。
「寫過。」顏穎臻冷笑著告訴女兒。
「哦。」但採薇還是覺得麻麻的臉色不對。
保險起見,最好這幾分鐘裡都不要和麻麻說話。
余晴的直播間裡,她呸了一口。
眼尖的網友問:「余姐姐,吃醋了?是不是也想讓海明威給你寫歌啊。」
余晴笑了笑:「娛樂圈哪個女明星不想讓他給自己寫歌呢。」
「這倒也是。」
余晴巧妙地化解了尷尬。
不過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
「渣男!以前為了泡我上床,你是唱這首歌哄我的!」
雖然事情都過去了,她也早就看開了,但現在杜采歌堂而皇之地為別的女人唱這首歌,她還是很難受。
「早知道就不幫你搞定辛婉了,讓她這個定時炸彈在你的劇組裡,到時候原地爆炸把你給炸死,哼。」
這麼說也只是過過嘴癮。
余晴自己也很清楚,就算時光倒流,回到那個時候,她還是會把辛婉給犧牲掉,免得杜采歌的劇組受影響。
可是……
如果時光回到最初,回到她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跟在鬼臉樂隊的屁股後面跑的時候呢?
她還會那樣奮不顧身,愛上這樣一個有一萬個理由不愛,也有一萬零一個理由去愛的男人麼?
余晴理智地覺得,最好不去深入地想這個問題。
最好不要知道答案。
……
舞台上,杜采歌唱到:「Ifsheisbad,hecan''tseeit,shecandonowrong。Turnhisbackonhisbestfriendifheputherdown(即使她很壞,他也視而不見,在他心中她不會做錯任何事。他會和最好的朋友反目,如果這位朋友說她的壞話。)」
這首歌的原唱是老牌RB歌手帕西.司雷吉。
不過中國歌迷接觸這首歌,大多數是聽到邁克爾波頓的翻唱吧。
上世紀90年代,邁克爾.波頓如日中天,全球唱片銷量5400萬張。
他那標誌性的沙啞嗓音,相當的有味道。
杜采歌自然學不來邁克爾.波頓那種唱腔和聲線。
不過歌迷們的要求也沒那麼苛刻。
這首歌道盡了戀愛中男人患得患失的心態,那種卑微到塵埃里的付出,現場的許多歌迷都聽得心有戚戚。
遊刃有餘的愛情?理智的愛情?那只是不夠愛罷了。
愛就是讓人瘋狂的,是傾其所有的。
正如歌詞裡所說:「Whenamanlovesawoman,he''llspendhisverylastdime。Tryin''toholdontowhatherneeds,he''dgiveupallhisforts.Andsleepoutintherain,ifshesaidthat''stheway,itoughttobe.(當男人愛上女人,他會花光口袋裡最後一毛錢。為了讓她所有的需求都得到滿足,他會放棄自己的享樂。他甚至會在跑到大街上睡在雨中,如果她說必須得這樣。)」
當真正愛上的時候,是喪失自我的。
是失去判斷力的。
「whenamanlovesawoman,downdeepinhissoul,shecanbringhimsuchmisery。當男人愛上女人,她能帶給他如此多的痛苦。」
「Ifsheisplayin''himforafool,he''sthelastonetoknow,lovin''eyescanneversee。(如果她只是在把他當備胎,他會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因為戀愛中的人是盲目的。)」
聽懂了歌詞的人,都給予了熱烈的掌聲。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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