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忙問:「能達到什麼目的?讓它們殺誰就殺誰,還是能長壽?」阿贊布丹說都有可能,鬼畢竟是有他心通的,也能知曉普通人不知道的很多事。所以那些佩戴佛牌、供養古曼和小鬼的人,也經常會得到這方面的幫助。
「對,」我說,「我的客戶裡面就是,有的養過古曼,丟了東西就去問古曼,嬰靈還真能告訴他們丟在哪裡、怎麼丟的,有時候剛丟就會出言提醒,很神奇!看來那老太太以前說自己是什麼掌神的,都是在扯淡,她很有可能是利用養鬼的力量給人占卜。」
阿贊布丹說:「只是利用陰靈做這些事還沒什麼,有的人還會利用養鬼的力量給自己增壽。那老太太看起來至少也有八九十歲,如果不養鬼,她很有可能沒那麼長的壽命,說不定早就死掉了。」
高雄說:「我還以為她能返老還童!就算活到二百歲,老得已經不成樣子,牙都沒了,而且也沒什麼能力,輕輕一推就倒下起不來,有什麼意義?」我也附和著,但阿贊布丹說,以前中國有種養鬼術很高深,如果能養到九個鬼,就能給自己增壽四十幾年,過九十歲後漸漸回復青春,頭髮由白轉黑、牙齒新生、皮膚變光滑、骨骼也會再次生長。活到一百二三十左右,看上去只像六十多歲的人。到那個程度的人,養鬼能力已經不受什麼限制,甚至可以役鬼做任何事。
「真有這種人?」我大驚,「可從沒聽說過呢?」阿贊布丹說這種人極少,因為養鬼總會出事,沒有順順利利可以達到那個程度的。我心想那還好,不然這社會可就太亂了。
我又跟高雄聊起幫黃誠信墊錢的事來,他說:「這筆錢怎麼能要回來?上次我問那死奸商,他非說手裡沒有積蓄,就算將銀行卡補出來也沒錢還。這死奸商,睜著眼睛說瞎話!回泰國就讓他賣別墅。」
「那不等於要他的命?」我笑著,「不過,阿贊番已經廢掉,鬼王也回西馬,我們在泰國是不是沒什麼可顧慮的?」高雄點點頭,說最近發生的事太多,阿贊桑坤、劉心美、帕潘和阿贊番,一個比一個難對付,但我們都挺過來了,說明必有後福,只是少了阿贊南雅和阿贊宋林兩位得力阿贊,多多少少有些遺憾。提起這兩位阿贊,我就覺得很失落,打算回泰國先跟高雄先去泰北看望南雅,看看她的廟建到什麼程度了。
在廣州停留兩天,高雄把快遞交給廣州機場貨運站的朋友,托空姐帶回曼谷,隨後我們才乘機飛回。那邊珠寶店還在翻建,我們回到高雄的公寓,看到黃誠信正在屋裡收拾東西,吳敵坐在旁邊垂頭喪氣。
「怎麼了?」我問道。
吳敵說:「老闆非要回中國老家去,說不在泰國啦!」我和高雄都很意外,連忙問黃誠信為什麼這麼做。
黃誠信收拾著說:「唉,居寶店燒成介樣,我的全部身家都在那裡,現在讓我怎麼做生意?」高雄說你不是還有座大別墅,還有輛奔馳車呢,這都是錢,大不了將別墅賣掉,以你這麼黑心,最多三五年,不又坑出一座別墅來嗎。
「現在跟旅行社的生意越來越藍,」黃誠信搖著頭,「之前就幾乎半年沒團來,我都是系在妻老本。要不系田老闆棱經常回來請我們去妻海鮮大餐,我恐怕三個月都妻不到又!」高雄拍拍他的肩膀,說沒這麼嚴重,你好好考慮,可不要衝動行事。
黃誠信說:「我已經把曼谷的別墅給賣掉了,打算回泉州重開電幾廠,專門做手機群發簡訊的硬體,肯定很好銷!」我和高雄大驚,說你不是開玩笑吧,黃誠信說哪裡開玩笑,手續已經辦到,就等著下個月拿錢。細問之下才知道是真的,高雄哼了聲,說你這死奸商,沒想到還真是說走就走,那也不勸你,我和田力幫你墊付的那十萬塊錢總得還吧。
「我、我要很久才棱拿到錢的!」黃誠信開始支支唔唔。
高雄說:「少來這套,難道要一年以後嗎?沒聽說買房子還要很久才付錢的道理,這錢你是賴不掉的。要是不給,當心我讓你走不成。」黃誠信連忙點頭說沒問題,他要先回泉州考察,等下個月拿錢的時候,他還是要回來的。
當天晚上我請大家去唐人街吃海鮮大餐,四個人各懷心事,這頓飯吃得很尷尬,完全沒有之前大吃二喝時的那种放松,令我很彆扭。吳敵喝多了,紅著眼睛對黃誠信說:「老闆,你什、什麼時候再回泰國?我還給你當、當店員!」黃誠信搖著手,說除非什麼時候在泰國開珠寶店跟旅行團合作再火起來,他才會考慮回去。
真是世事難料,誰能猜想泰國的店鋪居然跟中國來的旅遊團合作不成?其實我知道這只是暫時現象,中國和泰國有時候是會整頓旅遊業市場,但畢竟是跨國的,而且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貓膩,這種事最多一年,到時候還會恢復。
黃誠信兩天後就走了,吳敵沒了收入,只好離開高雄的公寓,到曼谷一家五星級酒店當服務生。我和高雄都很捨不得,雖然吳敵只是黃誠信的店員,但在需要人出力的時候,他從來不拒絕。所以,我們都沒把他當成打工仔,而是好朋友。
這天,我坐在沙發上發著呆。高雄打開冰箱,從裡面拿出兩罐啤酒,扔給我一罐,問我在想什麼,是不是在想女人的屁股。我自言自語地嘆著氣:「沒到兩個月,阿贊南雅走了,阿贊宋林走了,梁姐不在了,陸姐跟你分了。現在黃誠信居然也走了,吳敵也離開了,曾經的四人小組、八人集團,現在就剩我們倆,真不敢相信。」
「人生就是這樣,」高雄坐在沙發上,「沒有不散的宴席,有聚就會有散。就算現在都還在,再過兩年、三年、五年呢?這些人不可能永遠都跟我們在一塊,早晚還是要離開的!」我點點頭,其實我當然明白這個道理,只是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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