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傻啊,從Peter這話里話外,很明顯就可以聽得出來,他認為我這次的離職一定是香港幫的人想削弱他的勢力,背地裡給他使絆子,下黑手。
表面上看,這Peter是在為我出頭呢,可是我的心裡卻默默的不屑的笑了,心想,Peter主管,你倒真的很搞笑哎,我什麼時候成了你的勢力了,說實話,俺可從來都沒有這麼想過,也沒有為此而做過努力和攀登啊。
這四象公司為什麼會有派系鬥爭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呢,這還要從10年前說起,那個時候,台灣剛剛開放老兵大陸探親,台北四象公司的高層一時還不敢直接到大陸來經商,其次,派誰來大陸,誰都不願意來,就算許諾給股份,給分成。
最後,股東們看著左鄰右舍都紛紛西進大陸了,他們實在是忍不住了,便取了個折中方案。
什麼方案呢?就是先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以港商的名義在大陸活動,如果發展勢頭好的話,也算是做為一個後期進入大陸的跳板吧。
Alice擔負重任,獨自一人來到香港打拼,本來台灣公司也沒有把這香港公司當回事,心想,成就成了,不成也就算了,無所謂的,權當作個試驗田吧。
結果沒有想到的是,Alice在香港公司,從無到有,做得非常出色,並且迅速的就打開了局面,依靠大陸產品的低廉成本和無可比擬的多樣性,使得香港公司業績連年上漲,五六年後一度接近了台北公司的營業額,這些可是台北公司高層當初萬萬沒有想到的。
1995年,為了進一步適應大陸發展的迅猛形勢和國外客戶的強力需求,香港公司又在沙井設立了辦事處,當時的香港人就像當初的台灣人一樣,也都不願意來大陸,所以這次又是Alice一肩挑兩家,往返穿梭於深圳公司和香港公司之間,直到1998年底把公司遷往了崗廈,離皇崗口岸咫尺之遙,而且慢慢的縮小了香港公司的規模,才迫使香港同事願意跨過深圳河,到深圳來上班。
隨著深圳公司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台北公司那些當初看不起深圳公司的人自然是要過來分一杯羹了,怎麼分呢?自然就是要插手深圳公司的事務了,既然插手了,彼此的理念不同啊,那也就導致了台灣幫和香港幫之間的隔閡和鬥爭:香港人認為他們都是開司功臣,沒有當初他們的艱苦奮鬥,背著包拉著箱子,跑遍珠三角,哪裡來的深圳公司的今天;而台灣人則認為他們是總部的,深圳公司理所當然是屬於總部來管轄,絕對不是個法外之地,東家和長工的身份還是應該要分清的。
儘管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可是爭鬥是爭鬥,僅限於權利爭奪,畢竟雙方都是文明人,有素質的人啊,所以表面上一直都是風平浪靜的,在我們看來,場面上,兩派之間一向都是相談甚歡,其樂融融的,但是,在公司待久了的老員工心裡都明白的很,這私底下可是暗流涌動,陰招頻出啊。
如此一來,最難做的反而是我們這些大陸員工,為什麼這麼說呢?雖然這是香港人和台灣人之間的鬥爭,看似與我們大陸人無關,搞不好,我們還可以做個壁上觀,來個「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呢,其實,要是你真這麼想的話,可就大錯特錯了,在這種雙方勢均力敵的角力態勢下,是沒有人可以獨善其身的,因為任何一方的勝利與失敗都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
為了生存,為了工作,你需要兩邊都接觸,可是如果萬一你選擇了站隊,那毋庸置疑的,你就會遭到另外一邊的打壓,那你可能會說,算了,我還是選擇中立吧。
呵呵呵,那樣的話就更麻煩了,因為你這種鴕鳥式的態度會讓雙方都不滿意的,都不會給你好臉的,那你想一想嘛,你在公司里還有什麼前途可言嗎? 這些都是有著血淋淋的例子的,在我的印象中,就曾經發生過多次因為有人站錯隊而導致黯然離職的,甚至涉及到港台人本身,之前的那個Abel就是個再明顯不過的例子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耍滑頭,選擇兩邊都不得罪,結果往往卻是把雙方都得罪了,而且,萬一到了關鍵時刻,是沒有一方願意為你站出來說上那麼一句話的,那留給你的也就只有走人這條路了........ 那就有人說了,除了你說的這幾個選擇之外,我還有其他的選擇,就是兩者兼顧,左右逢源啊!呵呵,這固然是個好主意,也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最佳選擇。
可是,你想過沒有,你的對手可不是一般人啊,這些人不是老油條,就是有著豐富工作經驗的前輩,你覺得你每天這麼走鋼絲,真的可以穩穩噹噹嗎?搞不好,摔你個粉身碎骨也是必然的。
所以,我採取的處理方式就是兩點,一,經常性的安排出差,目的就是為了儘量減少待在辦公室的空閒時間,這樣不但能給上面留一個熱愛工作,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好印象,還比較巧妙地的避開了平時朝夕相處,萬
我認為,根據他們的水平,如果我陽奉陰違,敷衍了事,毫無疑問,撐不了多久就一定會被一眼看穿的,那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所以呢,平日裡,無論哪邊交代的任務,我都是使出十二分的力氣去全力完成,絕不會差別對待,分什麼親疏遠近,總之一句話,在我的眼裡,他們是一樣的,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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