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王大槍的奇妙之旅
王大槍走在廣源城中,他的背上,掛著一把硬弓。
看制式就知道,肯定是軍器監產的軍用弓。
自熙寧變法後,大宋可能在別的方面,還比較拉胯。
但軍械的質量,卻是有了顯著提高。
因為,熙寧變法時的配套措施之一,就是設立軍器監,全權負責軍械打造、管理。
而且,知軍器監這個位子,一直是由新黨骨幹精英擔任。
呂惠卿、章惇、沈括等人,都曾歷任軍器監。
而且,在熙寧時代,知軍器監一職,一般都是待制向四入頭轉遷的標誌。
當然,王大槍是不知道這些東西的。
他也不可能接觸到這些東西。
此刻,王大槍滿腦子都在想著一個事情。
高國舅給他發的賞錢,他該拿來做什麼?
要不,今天晚上去北件城外的勾欄里賭一把?
他正躊躇著、猶豫著。
「大槍!」一個聲音在身後響起。
王大槍回頭看過去,便看到了粗壯魁梧的大漢,笑眯眯的向他走來。
「潘官人找俺有事?」王大槍迎上前去問道
來人姓潘名隨,乃是高國舅身邊的貼己人。
據說還曾在開封府的府學讀過書,可惜沒有考過發解試,拿到舉人的名額。
沒得辦法,就只能給高國舅當隨從了。
這也是很多不第士子的出路。
不過,此人並沒有其他窮措大的酸腐味道,不會看不起像王大槍這樣的人。
反而能和他們一起賭錢、逛勾欄。
所以,他很快就和王大槍等人混熟了。
潘隨笑了笑,對王大槍問道:「大槍啊,俺聽說右江安撫司已經準備給你們分地了?」
王大槍搖搖頭,道:「不是分地,是圈地!」
「過幾日,右江安撫司的呂官人,就會召集俺們,讓俺們去抓鬮。」
說到這裡,王大槍就興奮起來:「俺已經和禁軍的人,學會了打綁腿,到時候俺一定可以多走幾里地的!」
雖然說,王大槍現在已經知道,在這交趾右江之地,允許讓他們去圈的地,都是山林、沼澤。
沒個幾代人的不斷投入,這些地大抵是很難耕作的。
但這有什麼關係呢?
他是來淘金髮財的,又不是來種地的。
王大槍從小就不喜歡種地!
甚至可以說討厭種地!
種地太辛苦了。
要翻土、除草、施肥、澆水……
過去光是照顧家裡那兩畝菜地,他就要忙碌整整一天,累到腰酸背痛。
這樣的日子,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日復一日,月復一月。
正是因為吃不了種地的苦,他才選擇到汴京城裡廝混。
比起種地,在汴京城裡抗包雖然辛苦,但一個月做半個月工就夠他自己吃喝開銷了。
有時候還能攢錢去逛勾欄,甚至去賭場裡賭一把。
雖然贏的少,輸得多。
但王大槍一直認為,這樣的日子才是日子。
而現在,王大槍有了更大的追求——找到黃金,發財,然後回汴京取縣主!
讓母親高興高興,也叫大兄不必再為他發愁。
所以,王大槍想的很簡單。
圈儘可能大的地,找到儘可能多的金子!
潘隨呵呵笑了笑:「那俺就提前恭喜大槍兄弟了。」
「同喜,同喜!」王大槍咧著嘴笑了起來。
「對了……」潘隨忽然湊到王大槍面前,低聲問道:「大槍兄弟,你要婆娘不嘍?」
「婆娘?」王大槍的臉一下子就漲紅了起來。
成家……一直就是他的執念。
可是他哪裡成的起家?
也沒有正經人家的姑娘肯嫁給他這樣的浪蕩漢。
所以他才只能去勾欄里買歡。
可勾欄里的婆娘,只要他的銅錢,不會給他生兒子。
正是因此,他才有那個娶縣主的執念。
潘隨點點頭,道:「大槍兄弟,要是想要個婆娘,就準備好銅錢吧!」
王大槍的心臟,撲通撲通跳起來。
婆娘耶!
一個俺自己的婆娘!
不是勾欄里賣笑,千人騎萬人嘗的妓女,而是他的妻子!
就聽著潘隨道:「不瞞大槍兄弟,高公事一直惦記著像大槍兄弟這樣的汴京鄉黨,聽說鄉黨們千里迢迢來這交趾,連個暖床的貼己人都沒有,所以很著急。」
「這不,王師打下了廣源、七源、北件、太原等地,盡獲交賊妻女奴婢數千。」
「所以,高公事想著,與其將這些女子發賣給那些本地的土官,不如發賣給汴京鄉黨、中國好漢!」
王大槍咽了咽口水,然後大著膽子問道:「俺得準備多少錢?」
作為禁軍世家,王大槍對潘隨的話,沒有絲毫懷疑。
因為這就是大宋禁軍幹得出來的事情。
從立國開始就是這樣。
百多年了,從未改變過。
這種事情,朝廷一般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沒辦法!丘八們把腦袋提在褲腰帶上,給朝廷賣命,無非就是為了賞錢和劫掠而來的。
至於軍餉?
就算是上四軍的禁軍,一個月也才兩三貫的軍餉。
這點錢,連養自己都養不活,就要不說妻兒了。
這就是在京禁軍崩壞的源頭。
一個月兩三貫,還可能被上方剋扣、漂沒,玩什麼命啊?
有這個功夫,還不如去汴京城裡找個活計。
哪怕扛大包,一個月也有三五貫!
若有一門手藝,能給人修宅子、建園林。
那輕輕鬆鬆月入十貫,哪怕上官分走一些,落到自己手裡也有六七貫,加上軍餉就差不多可以養家餬口了。
潘隨看著王大槍的神色,就笑了笑,道:「五十貫!」
王大槍聽著,低下頭去。
五十貫!?
他去哪裡找五十貫?
更不要說,他還欠著官府將近百貫的債呢。
那些可都是他按了手印,簽了契書的。
他也不敢不還。
因為,他將要圈的地,可都是官家的。
不還官家的錢,那些地還能是他的嗎?
王大槍雖然窮,但不笨。
潘隨嘿嘿的笑了笑,然後從懷中掏出一張契書,遞給王大槍:「大槍兄弟要是沒錢,只要簽下這契書,高公事就願借給大槍兄弟五十貫來娶一個婆娘!」
王大槍接過契書,看了一會。
上面用的字都是簡單的文字,他能看懂。
大概內容是——他王大槍,只要和高公事簽定契書,那麼高公事就願意無息出借五十貫與他一個交趾婦人。
但條件是,他必須在日後,每隔一段時間和其他人一起去巡視一下當地的甘蔗地。
等到甘蔗收割後,他們還需要去榨糖的作坊里當護衛。
如此,只要他履約三年,無有過錯。
高公事出借與他的那五十貫,則作為酬勞與他。
王大槍看著契書上的內容,咬了咬嘴唇,總感覺有些不太真切。
可想著婆娘的滋味,他又猶豫起來。
這個時候,潘隨悄悄的對他道:「大槍兄弟可知道,這一批要發賣的婦人,都是什麼人?」
「皆是這楊家、李家以及交趾各地的交賊文官、貴人、士人的家眷、婢女。」
王大槍咽了咽口水,然後他就看向潘隨,道:「官人,這契書俺簽了!」
他已經欠了朝廷很多錢了。
不在乎再欠五十貫!
況且,這債只是說借,其實只要他給高家做滿三年就可以一筆勾銷。
用三年辛苦換一個嬌滴滴的官人家裡的罪婦、婢子很值啊!
作者君感冒變成了支原體感染,每天晚上咳嗦不停,根本睡不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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