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花哥。一筆閣 m.yibige.com」
一時間,所有人都看向了那個穿著花襯衫的青年,七個小混混看著他,竟真的全部停下了手裡的動作。
方明扭過腦袋看了一眼張小花,嘴角微微上揚了起來。
張小花看清被圍在中間的人就是方明時,他急忙上前一臉關切地問道:「你沒事吧?」
方明搖了搖頭。
張小花扭過腦袋,瞪了一眼那個光頭青年,不知為何,那光頭青年竟然大氣都不敢出一聲,乖乖在一旁站著。
方明這下倒覺得自己真是小巧這個張小花了,原本以為他能跟周謙那種腦殘混在一起,就算是混混,也應該是那種跟在別人手下的馬仔,但現在來看,好像這個張小花的地位還真不低。
「花哥,他是?」看到張小花竟然對一個初中生點頭哈腰,光頭青年十分不解的問道。
「住嘴,都給勞資坐好,吃你們的飯。」
張小花一聲令下,旁邊的七個人竟然全都老老實實地坐了下來。
班上的一群同學都看傻了,這個混混頭子怎麼對方明這麼客氣啊。
他們都異想天開了起來。
郭歡認得張小花,不過他沒有說話,只是默默把已經按上110的手機關上了。
方明湊上前小聲對張小花說了一句話,然後就坐了下來,張小花聽完那句話,樂呵呵地點了點頭,然後坐在光頭青年那一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
郭歡看到氣氛尷尬住了,就起身道:「沒事了,沒事了,大家繼續吃。」
可發生了這種事,誰又還能吃的下去,在英語課代表胡林語提議下,一群人轉場ktv,等人都走空了,張小花放下手裡啃完的排骨,吩咐道:「猴子,你去跟著他們,去了哪裡回來告訴我。」
「好~」一個很瘦的青年急急忙忙跟了出去。
光頭青年見人都走了,這才急忙問道:「花哥,那人到底是誰啊?」
「你惹不起的人。」
道上混的,又有誰是傻子,他想了想,試探道:「家裡有權還是有錢?」
「這世道有權的人都有錢,有錢的人都有權。」
「嘶。」光頭青年莫名倒吸了一口氣,在他的這群朋友裡面,張小花是看人最準的一個,要不然也不會年紀輕輕就結交了那麼多朋友,所以他說的話大家都信服,一想到剛剛差點把那個可能是權二代又可能是富二代的人打一頓,光頭青年後背都冒冷汗了。
對他們來說,在魔都就只有有錢的人和有權的人惹不起。
張小花小的時候,他奶奶就幫他算過命,算命先生說他是大將軍命,前半生忙忙碌碌做得儘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後半生金盆洗手可以安享晚年,最關鍵的時候就是二十歲那一年,因為算命先生說他命里二十歲那年會碰到一個貴人,一個足以讓他從社會最底層不斷攀升到上流社會裡的貴人。
張小花十八歲以前一直覺得那算命先生純粹是在騙老人錢,只是十八歲那年,他走在魔都的一個公園裡,遇到了另一個拄著拐杖的算命老人,而他所說的話和他奶奶轉述給他的那些話一模一樣時,張小花才信了幾分。
去年,張小花就是二十歲,那一年他依舊是個小混混,算來算去,一年到頭遇到的人中,像算命先生口中所說的那名貴人,也就只有方明。
所以自從給方明留了電話號碼之後,張小花一直在等方明的電話,可好幾月過去了,方明一直沒有聯繫他,張小花幾乎都已經放棄了,但是今天的巧遇讓張小花瞬間反應過來,這也就有開頭那一幕。
張小花並沒有等多久,那個外號叫做猴子的青年就回來了。
「花哥,他們一群人都去了卡樂迪ktv,在805號房。」
張小花點點頭,從口袋裡掏出兩張紅鈔票甩在桌上,人起身離開了。
七個人異口同聲:「花哥慢走。」
張小花走出酒樓,就立馬點了一根煙,他沿著人行道向前走了兩百米的樣子,馬路對面就是卡樂迪ktv的位置,他把菸頭扔在地上,仰頭看了一眼馬路兩旁的高樓大廈,眼神中閃現了幾分憧憬,隨之邁步朝馬路對面的ktv走了進去。
「你好,806是空房嗎?」
「是的。」
「幫我開個房吧,多少錢?」
「299,可以從現在唱到凌晨一點鐘。」
張小花摸了摸口袋裡最後剩下的三張紅鈔票,還是咬咬牙付了錢。
服務員領著張小花來到包廂,張小花並沒有點歌,只是癱坐在那,眉頭稍稍皺著,似乎是在想些什麼。
十分鐘,半小時,一個小時,兩個小時過去了。
門終於從外面被推開,方明也走了進來,張小花揉了揉眼睛,笑著站了起來。
「等多久了。」方明問道。
「沒多久。」
「你一個人?」
「嗯。」
方明坐了下來,打了個哈欠問道:「說說吧,遇到什麼難事了。」
張小花並沒有意外,他如實道:「來了一幫搶地盤的東北佬,弄走了兩家原本是我們罩著的場子。」
「干不過?」
「也不是,只是他們花錢請了外援。」
方明笑道:「你們這一行還有請外援的說法嘛?」
「當然,有錢能使鬼推磨。」
「所以說到底你還是缺錢。」
張小花點了點頭。
方明反問道:「我剛才只是說要幫忙可以來找我,但我可沒說一定會幫你。」
「我明白,咱們畢竟只見過一次面,而且上一次見面還不算友好。」
方明繼續問他:「我要是幫了你,你能幫我做什麼?」
「上刀山,下火海。」
「別自欺欺人了,這年頭哪還有人會為別人賣命。」方明笑了笑,問道:「你要多少錢?」
「三萬。」
方明起身往外面走,快走到門口的時候,他留下了一句話:「有的話,這兩天打給你,不過記住你剛剛說的話,我不用你上刀山下火海,但有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如果要你做,你必須幫我。」
說完,方明關上門回到了隔壁的包廂。
上不得台面的事!
聽到這熟悉的七個字,張小花心頭一震,整個人難以壓抑的激動起來。
張小花沒有久留,很快就離開了KTV,朝自己的15平米出租屋走了回去,離得不近,但身上的錢都用完了,所以便只能走。
出門的時候全身上下總共就五百塊錢,兩百塊錢用來請手底下的人吃飯,三百塊錢用來找一個機遇。
對張小花來說,這錢花的不算虧。
方明肯幫張小花的道理說簡單也不簡單,說複雜也不複雜,主要是看張小花年紀不大,但在一群小混混中威望最高,光從這一點來看,就知道張小花不是一個沒腦子的人。
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嘛,不怕流氓會打架,就怕流氓有文化。
當然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那就是方明覺得張小花看的『舒服』,這種『舒服』用文字表達不出來,就像是走在大街上,你遇到了一個從來沒有見過,但就是覺得很眼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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