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夜奮鬥,當第二天方別再次出現在阿歷克斯面前時,他已是滿臉疲憊,還頂著兩個黑眼圈的狀態。
不過他的手裡拿著一本劇本。
這是已經寫好的劇本。
阿歷克斯趕忙吩咐手下替方別沖了杯濃咖啡,然後又讓人去搬來個高檔太空艙按摩椅讓方別先休息一下,然後他才鄭重打開方別遞給他的劇本。
不知道是不是方別寫嗨了的原因,他竟然還給這劇本畫了個封面!
那是一張桌子,桌子的另一邊坐著一個人。
他穿著一身紫色西裝,領帶是綠色的。
兩隻手上,戴著白色的侍者手套,平靜地放在桌面上。
胸口往上,則全部隱藏在黑暗之中。
牆燈射出的光,映射在他的身上,打在他那雙布滿血絲的瘋狂雙眸上。
而在桌面上,他右手平放,左手兩根手指夾著一張黑桃J的紙牌。
在紙牌前面是兩摞紙牌。
最上面各有一張紙牌正面朝上。
分別是大小鬼牌。
鬼牌上,一彩色一黑白的兩個小丑正在躬身行禮。
而在劇本最上方,是用花體字寫著的幾個字母......
JOKER
阿歷克斯先生摒住了呼吸。
他已經感覺到了,這似乎......並非一般的超級英雄電影。
劇本一開始,就是在一檔脫口秀之中。
亞瑟·弗萊克在上節目的時候,說出了自己的夢想:
「我想為這個世界帶來歡笑。」
下一刻,這個節目變成了電視裡的節目。
而在電視之外,是亞瑟·弗萊克一邊照顧醫院裡的母親,一邊看電視的場景。
他的臉上沒有笑容。
因為電視上,那個脫口秀的主持人正在嘲笑他的夢想。
這裡開始介紹主角亞瑟·弗蘭克。
他是個對生活積極向上的人。
他的職業是小丑。
有時候,兒童醫院會找他們來醫院給孩子們表演。
他總能逗得孩子們哈哈大笑。
原本,他過的雖然不好,但也不壞。
如果能一直這樣下去,那也不錯。
但很可惜,這裡是民風淳樸、人才輩出的哥譚市。
夜空總是陰雲密布,怪異的哥德式建築高高聳立。
表面的浮華之下,暗巷裡卻藏污納垢。
這就是哥譚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哥譚市市長甚至曾經在聯合國大會上公開承認哥譚市的警力已經不足以應對這裡日益猖獗的犯罪,他甚至向聯合國提議朝哥譚市派出維和部隊來維持秩序。
此事也成了一件全世界的笑料。
但這就是現實。
所以像亞瑟這樣的人,在哥譚市是很難生存下去的。
在社會中的一次次挫折無情的摧殘著他的精神與身體。
他送去印刷的廣告牌被小混混們搶走,他去追。
對方不僅揍了他一頓,還當面毀掉了他的廣告牌。
而這損失,他的上司卻要從他的工資裡面去扣掉。
但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有個很好的朋友。
這個朋友也是他的同事,名字叫潘尼·沃斯(Pennywise)。
這個同事十分同情他的遭遇,於是借給他一把手槍讓他用來防身。
但是亞瑟卻在一次醫院表演的時候手槍意外掉落在地讓孩子們看到了。
他請求孩子們幫他隱瞞此事,孩子們答應了。
他也去請求同事不要說出去,同事答應了。
但那個借給他手槍的小丑同事潘尼·沃斯卻在之後出爾反爾,直接把他出賣給了老闆,導致他被老闆開除丟了飯碗。
之後還處在小丑裝扮的亞瑟之後落魄地離開公司。
在地鐵上,他因為「你瞅啥」而被三個西裝革履的華爾街精英瘋狂毆打。
在一時失手之下他槍殺了這三人。
本來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手殺人案件。
但因為布魯斯·韋恩的老爸托馬斯·韋恩的可以放大後,變成了「不求上進的社會底層人士對中產階級以及上層精英的報復性行為」,由此事件引燃了社會的兩極矛盾。
「小丑」成為了一個符號。
一個窮人抗議富人壓迫的符號。
就好像某個斯坦國家裡那種帶著顏色的馬甲一樣。
走在大街上的亞瑟,看到報紙上報導的「小丑」遊行抗議事件,看到了大街上戴著小丑面具抗議的人群,他這個社會邊緣人竟然久違的感受到了一絲自身的存在感。
於是他加入了這個遊行的隊伍,這確實讓他得到了一點點的滿足。
但他並不覺得這是對的。
他不想惹事,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就是那個「小丑」。
因為他有老母親需要照顧,還有一個懷孕的妻子需要養活。
他要努力找到新的工作才行。
但他什麼也不會做,只會逗人發笑。
於是他找了個小酒館,想要繼續表演看看能不能吸引到觀眾。
但很可惜,他的表演無人問津。
不,也是無人問津,還是有三個人為他的表演鼓掌的。
但很可惜,這三人不是什麼好人,他們是劫匪。
這是一個地中海中年白人,一個有點兒發福的中年白人,還有一個年輕黑人組成的搶劫犯。
他們打劫了酒館裡所有的客人還有老闆,但並沒有傷害亞瑟。
反而走之前,那個地中海白人還給了亞瑟二十美刀的消費算是對他表演的認可。
但很可惜,因為這一點,他被酒館老闆遷怒,因此再次失去了工作。
又過了一段事件,他知道了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
沒錯,他其實是個孤兒,他的父母是他的養父母,而且還經常虐待他。
不過他的養父早早就過世了,只留下了一個年邁的老母親。
但他似乎已經忘記了被虐待的事情,還在努力照顧著母親。
也許是因為長期的虐待,讓他失去了那些不好的記憶。
不過有父親終歸是好事,於是他去尋找自己的父親。
但這並不是什麼好事。
因為他發現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那個把自己這個「小丑」推上風口浪尖的托馬斯·韋恩。
他去尋找對方,可惜對方並不認他這個私生子。
反而對方還給了他一巴掌,罵了句:「你也配姓韋恩?」
然後就派人揍了他一頓把他趕走了。
甚至當他告訴對方自己就是「小丑」之後,托馬斯·韋恩利用這一點曝光了他的身份,使他成為眾矢之的。
有錢人嘲諷他「你也配姓韋恩」?
窮人對他失望至極,因為他們以為「小丑」是站在窮人的立場上的,沒想到你竟然打算「認賊作父」!
接下來的兩件事,則徹底壓垮了最後一根稻草。
因為托馬斯·韋恩的曝光,導致亞瑟的身世被媒體挖了出來。
這時候他才知道原來自己一心照顧的母親,竟然是從小虐待自己的惡人!
而暴徒已經警察們的上門搜查,導致亞瑟妻子怒急攻心之下孩子流產,自己也陷入病危之中。
亞瑟慌忙把妻子送去醫院,但醫院因為他沒錢的原因,拒絕讓他的妻子入院,最終導致了他妻子的死亡。
那個醫院就是他之前表演節目的醫院。
可院長、醫生、護士們,卻似乎並不認識他一樣。
因為他只是個毫無價值的社會邊緣人。
他只是個小丑。
亞瑟徹底崩潰了。
他回到家,結束了母親的生命。
之後他又找到那個小丑同事,同樣幹掉了他。
然後他答應了一家媒體上節目的邀請,在後台打扮成了穿著紫色西裝、綠色頭髮的小丑,藏好那把手槍,打算在表演完「knock knock joke」節目完成自己的夢想之後,開槍自殺。
「knock knock joke」是一種對話形式的笑話遊戲。
通常一個人在講Knock knock的時候,會配上模仿敲門的動作。在這句話說完之後,他會講一個自以為很好笑的笑話做收尾。
這就是亞瑟的夢想,「帶給人們歡笑」。
這個節目之後,他就不打算活著了。
畢竟僅僅只是活著,他就已經很艱難了。
人間,不值得。
但這個節目找他來的目的,並不是看他做什麼表演,而是想利用他「小丑」的身份來搞正治節目。
但亞瑟直到最後,也一直堅稱自己並沒有什麼立場,也不想引領什麼運動。
他只是......想做一個帶給人們歡笑的小丑。
僅此而已。
當工作人員在後台問他的時候,他甚至自嘲著微笑說:「你看像我這樣的社會邊緣廢物,像是能引發什麼運動的樣子嗎」。
做為一個渺小且卑微的社會邊緣人,在經歷過生活的重重打擊之後,他唯一想做的,就是讓自己的死能更有價值一些。
所以他選擇在全國直播的這檔脫口秀節目上自殺。
他活著的時候卑微渺小且無人關注,他不想死後同樣如此。
可老天就是這麼殘忍。
就算是在最後,就連他想自殺這件事,都無法順利的進行下去。
當節目的最後,他連續念了兩次「knock knock」之後,主持人卻連續兩次打斷了他的表演,沒有讓他的笑話講出口。
這個主持人殘忍地打斷了他的人生謝幕表演,甚至連個笑話都不讓他說完。
亞瑟很不開心,於是跟主持人代表兩個階層的人民辯論起來。
這才是節目組想要的效果,他們邀請亞瑟來就是這個目的。
但最後支持人的一句話,徹底熄滅了亞瑟內心中僅存的光明。
因為他說......
「我見過最高尚的窮人,也見過最卑劣的富人,不是所有窮人都像你這樣壞」。
而亞瑟則表示「我見過最卑劣的窮人,也見過更卑劣的富人。
你找我來做節目就是想利用我『小丑』身份這個熱點,只是想從我身上找樂子以及提升你們節目的收視率而已。
還有你說的這句話的意思不就表示你認為『大部分富人都是高尚的,而大部分窮人都是卑劣』的嗎?」
「你不是一直高高在上想要激怒我這個社會邊緣人嗎?不就是想把我樹立成一個典型的卑劣窮人嗎?那這最後一個『小丑』的笑話,就是讓你見識一下激怒『卑劣窮人』的後果!」
話音落,他掏出準備自殺的手槍,一槍幹掉了節目主持人。
然後他被抓了。
在警車上,他表情失落地看著外面。
看著那舉著小丑牌子,戴著小丑面具的騷亂人群。
那些遊行的人看到了關押亞瑟的警車。
他們一擁而上掀翻了警車,打死了警察,救出了亞瑟。
亞瑟看著周圍狂熱的人群。
他用手指蘸著死者的血,在自己嘴角補上了小丑的血紅色微笑妝容。
站在車頂上,看著對自己膜拜的人群。
他的眼睛漸漸亮了起來。
他的表情漸漸放鬆。
他......笑了。
............
合上劇本,阿歷克斯長出了一口氣。
他抹了把額頭不知何時滲出的冷汗,鬆開了讓他覺得發緊的領帶,又猛灌了一口咖啡潤一潤自己發乾的喉嚨。
然後,他的聲音依舊嘶啞:「方,不得不說,這真是一部出色的劇本......」
「不,還不夠出色。」聽完吳凱的翻譯,方別表示還不夠。
「說實話,這個小丑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壞蛋。哪怕沒有這一系列的事件,他最終也依舊會走上犯罪的道路,雖然在劇本中我一直站在他的視角來誤導說都是資本世界的不公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但他本就是渴求別人目光的存在。
哪怕沒有這些事,他最後也會是同樣的結果。
他不是被逼迫成壞蛋的好人,而是他本性如此。」
這個犯罪過程也是如此。
從一開始逼不得已的自衛殺人,到後來別人只是得罪他就被他殺了,一直到最後主持人只是讓他覺得不爽,他就直接殺了對方。
他的道德感是在不斷降低的。
這個角色沒有洗白的必要。
當然,別人怎麼想是別人的事情。
反正這是部R級電影,國內也不可能引進。
至於會不會毒害好萊塢的年輕人......嘿嘿嘿~你們好萊塢都不在乎,我方某人會在乎?
「阿歷克斯先生,你為什麼不看看後記呢?」
聽完吳凱的翻譯,阿歷克斯翻開了劇本後面的後記。
那也是電影的結局,或者說是彩蛋。
在最後的最後,那是一間單人牢房。
身穿囚衣,卻臉色慘白做小丑打扮的亞瑟坐在那裡,他剛才似乎再給對面的人講故事。
哦,他也許不叫亞瑟。
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別人只知道他被稱作......「Joker」。
「我的故事怎麼樣?」
Joker一邊洗著手中的撲克牌一邊語氣輕快地詢問。
對面的人發出低沉嘶啞的聲音:「這是你講過的第十三個自己的來歷了。」
小丑發出一陣詭異的笑聲:「嘿嘿嘿......你詢問一個瘋子他是怎麼瘋了的,這怎麼可能有答案?除非......你也是個瘋子,BATMAN。」
然後,他開始大笑。
漸漸的,他對面那道身影也發出一陣大笑。
這時,一道閃電划過,照亮了他對面的那道身影。
他穿著一身黑色制服。
兩隻手上戴著附有三支尖角魚鰭的手套。
他身後的烏黑披風稍稍展開,露出了胸膛上那個黑黃相間的蝙蝠標誌。
再往上,是遮擋了一半臉的黑色面罩。
兩隻眼睛的地方,一片慘白。
劇本,結束。
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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