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內,方別唉聲嘆氣。
他感覺自己被打擊到了。
難道自己真的這麼菜?
第一次自己寫劇本,第一次志得意滿覺得肯定沒問題。
原本應該會收穫雙重的快樂。
可為什麼會這樣呢......
唉,我真是太菜了。
方別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
要是他自己能過目不忘該多好!
前世的很多作品這個世界都沒有!然後還有原來世界的不少故事裡角色的同位體!
這簡直就是文抄公的天堂啊!
可自己為什麼就沒那種好用又傻瓜式的金手指呢?
該死的系統!你到底在哪裡?
搖了搖頭,方別開始埋頭改劇本。
首先,背景所有與武俠相關的都改掉。
然後就是人物角色全部修改掉。
十五個演員,管理者角色的一男兩女不變。
剩下十二個人,依舊是九男三女的設定,只不過背景都改成了現代。
現代的話電影中的遊戲規則和設定也有改。
不然分級沒辦法十三禁,對上映不利。
畢竟現代背景的話,還鼓吹殺人之類的,實在有點兒反人類。
那麼對現代人來說,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這還用問?
當然是特麼的錢了!
那麼新的劇本會是這樣。
這裡的主角就由方別臨時客串。
方別是個一貧如洗的普通年輕人。
雖然不是個好人,但也不算是壞蛋。
某天,他忽然遇上一起搶劫案。
劫匪有三人,他們剛剛完成一起銀行劫案,目前正帶著一名人質逃跑中。
他們逃跑的時候,正好遇到方別,於是方別那一刻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正義感爆棚,又或許是衝動?
總之他攔住了三人的去路。
然後嘛......
他就被連續捅了十八刀,就此不治身亡。
完結撒花~
嗯,然後恰恰是因為在馬路中間的鬧市區,這三人又當街行兇,於是他們便被隱藏起來的官方狙擊手擊斃。
方別從黑暗中醒來,發現自己並沒有死,而是出現在了一座圍牆內的空地上。
說是空地也不太合適,這裡更像是一座監獄。
四周超過十米的圍牆,以及上面的鐵絲網與崗哨都說明這裡是一座監獄。
但這裡只有四座建築呈正方形位於空地的四周,而中間是一大片極為平整的空地。
方別坐起身,發現這裡還有另外五個人,分別是四男一女。
他們似乎也和方別一樣,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出現在這裡。
這時候,一個不知道是男是女的聲音響起,說出了這個遊戲的名字,也就是方別修改後的這部電影的名字。
《朋友遊戲》。
後面大差不差。
同樣是六個人分成兩組。
規則也是原來那套。
然後三個捅了方別十八刀然後被警方擊斃的劫匪竟然就在對面那六個人中間!
之後的配合布陣換成了另一種合作遊戲。
那就是多米諾骨牌。
十二個人,總共要排完十二萬個多米諾骨牌不能倒。
同時,遊戲禁止暴力(因為要過審)。
這個遊戲看上去其實並不難。
每個人一天排一千個,只要十天就能排完。
同樣這座「監獄」里藏有鑰匙。
鑰匙可以讓人在晚上越獄。
不記名投票同樣是超過半數投給同一個人才能算是舉報成功。
也就是十二個人中最少要有七票投給同一個人才行。
之後的獎勵當然也沒有什麼武功秘籍。
而是金錢。
以及第二條生命。
這裡所有的人,都是死亡之後被送到這裡的。
如果通關,則每個人可以獲得一千萬的獎勵。
而通過越獄的方式通關的那個玩家,則可以獨戰一億兩千萬的金錢。
而如果真的有人越獄,那麼其他人不僅無法復活,並且現實中所有與他們有關係親戚朋友都將背上四千萬的債務。
相信對於一般家庭來說,這是足以使他們活不下去的重擔。
官方自然有方法可以討債,不怕對方會暴力抵抗。
這時做為主角的方別自然問了那個問題。
那就是「鑰匙是否只能讓一個人越獄」。
而看守的回答則是「沒錯,一把鑰匙只能讓一個人越獄」。
而另一組的蘇沐凜也問了一個問題。
「十二個人分成兩組,究竟有什麼意義」。
看守的回答是,「沒有意義,只是房間不夠,所以大家晚上休息的地方是在兩個不同的建築內罷了」。
為了直觀一點,方別先把人員都寫在了本子上。
但因為暫時沒找到合適的演員,所以只好用方沐公司還有方別認識的人來暫時代替演員。
因此分組的結果是:
A組:方別、吳凱、李博、張曦兮、趙秋梅、潘曉。
B組:蘇沐凜(劫匪)、劉芒(劫匪)、羅維(劫匪)、聶方、吉良吉影、方明遠。
劇本繼續往下寫。
在劇本中,大家一開始便決定齊心協力,然後在十天後通關。
這樣每個人都能復活,而且都可以得到一千萬的金錢。
經過幾個小時的努力,大家發現排的速度遠比想像中更快。
這樣的速度,說不定不到一個禮拜就能排完。
甚至有人感嘆,一個禮拜就可以再活一次,而且能得到一千萬的金錢,真是輕鬆愉快的工作。
第一天,相安無事。
在完成了六分之一的進度之後,十二個人各自回到休息區,然後吃飯洗漱。
感覺十分輕鬆就能完成這個遊戲了。
還有人嘲笑官方,說這麼簡單的任務也能算是考驗?
其他人都附和著他的話,只有方別沉默不語。
他已經發現這個遊戲的本質了。
也許這屬於另類的「囚徒困境」。
如果真的可以攜手通關,那自然再好不過。
可如果一旦有人起了貪念,想要獨享那一億兩千萬獎金......
事情就麻煩了。
第二天,方別擔心的事情果然發生了。
前一天大家排好的多米諾骨牌被人推倒了。
這時候,B組的六個人同樣從休息區出來了。
他們質疑是方別這邊有人推倒了骨牌。
這時候,方別才明白這個遊戲為什麼會叫做......「朋友遊戲」。
朋友,不就是用來背叛的嗎。
想到這裡,方別額頭流下一滴冷汗。
因為他忽然發現一點,這個遊戲......對他是最不利的。
因為有三個深恨他的人就在對面的B組。
也就是那三個劫匪。
也就是說那三個劫匪肯定是抱團的那種。
這樣一來,他們在對方的B組就屬於多數派。
只要團結起B組,然後在A組拉到一個人......他們就能掌控投票!
就像是掌控了籃板就能掌控比賽一樣!
這時,方別這邊的蘑菇頭張曦兮馬上站出來和對方理論,說自己這邊A組的人也是剛出來,憑什麼不可能是你們那邊的人推倒的?
這時,B組的劉芒站出來說因為他們六個人可以互相證明。
張曦兮表示自己A組的六個人也可以互相證明。
但這時候,大家才發現不對。
因為A組這邊出現在這裡的只有五個人!
那個身高超過一米九,卻沉默寡言的李博並未出現!
又過了兩分鐘,他才從A組的休息區走到中間這片廣場。
同樣是A組的潘曉馬上問他做什麼去了,怎麼現在才過來,不是說好八點鐘大家要在廣場集合的嗎?
李博說自己昨晚吃壞了肚子,所以上廁所去了。
B組的劉芒一口咬定說李博就是推倒多米諾骨牌的「犯人」!
方別站出來表示他不是犯人。
因為推倒骨牌對他沒有任何好處。
不,不光是李博。
推倒多米諾骨牌對所有人都沒好處。
因為大家現在都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必須聯手通關才行。
要不然大家都沒法復活,而且朋友親戚同樣要悲傷數千萬元的債務。
這時候,B組一直沉默寡言的那個女人,蘇沐凜忽然開口了。
她表示你真的是這麼認為的嗎?
方別眼神一凜。
這個蘇沐凜,還有剛才挑釁找事的劉芒,以及另一個戴著眼鏡的胖子羅維,就是捅了他十八刀然後被警方擊斃的三個劫匪!
方別表示自己當然是這麼想的,不然還有什麼問題?
蘇沐凜沒再糾結這件事,並喊回了劉芒。
之後,大家又繼續做起了擺骨牌的工作。
這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擺多米諾骨牌誰不會?
但正因為誰都會,問題才麻煩。
因為每個人的能力是不同的。
有人擺的又快又整齊,有人卻做不到。
這就是差別。
就像同樣兩個人,同樣的訓練量,有人運動或者遊戲或者學習就是好,可有的人就是不行。
這種事情,我們一般統稱為......「天賦」。
而能力強的與能力差的人之間毫無疑問會有壁壘,如果他們之間在做同一件事情的話,產生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
就好像一款5V5的競技遊戲中,如果其他人都很強,那拉跨的那個人毫無疑問會被其他人歧視,他們產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比如你的3C太強,但是野輔不行,甚至是輔助比其他四個人差了不止一個級別的情況下......
這種事方別在前世就明白的。
他初中高中六年都不算學習好的學生,因此與那些學習特別好的學生之間便存在著看不見的鴻溝。
大家互不干涉,相安無事,甚至三年畢業,方別跟其中不少同學都沒說過一句話。
而畢業幾年後的同學聚會,也是中等生和中等生一起,好學生和好學生一起。
差生......沒人在乎他們。
除非他們混的很好。
但這種情況是很難存在的。
一百個好學生裡面,可能有七十個混的好。
一百個差生裡面,可能有三十個混的好。
那你能說學習沒用嗎?
所以,還是要好好學習啊。
但上述情況,只發生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
如果一個班級三十個人,有二十個人的成績都足以上清北。
但學校放話了,如果你們班三十個人有人的成績達不到清北,那麼三十個人都不能去上。
那這能上清北的二十個人,會不會與上不了的十個人產生矛盾?
不用想,這是一定的。
現在這種事情,就發生在李博和潘曉的身上。
李博人高馬大,但正因為他又高又壯,所以對這種需要長時間蹲在地上仔細擺放的細緻工作做不了太好。
而身高只有一米七出頭且體重不過一百二的潘曉卻能完成的十分輕鬆。
於是矛盾就產生了。
在現實中,人高馬大的李博與潘曉相比,明顯是處於強勢的一方。
可這裡是死後的遊戲,而且禁止暴力。
那麼強弱便逆轉了。
方別心裡暗嘆,也許這就是組織者刻意要用多米諾骨牌的原因?
潘曉完成了今天的一千枚骨牌擺放之後,便開始對才不到他一半進度的李博各種指指點點,最後甚至開始冷嘲熱諷起來。
李博沒說話,只是隨手丟了一枚骨牌,直接把潘曉擺好的骨牌給撞倒。
潘曉腦子一熱,就要衝上去跟他拼命。
方別攔住了他。
其實這是在救他。
因為根據遊戲規則,使用暴力的話,就會被馬上淘汰掉。
同時他也警告李博別再亂來,不然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他的身上。
如果他們兩個互相破壞,那其他人也都無法完成遊戲,那大家只好先聯手把他們兩個投票淘汰出局了。
兩個人都冷靜下來了。
於是遊戲繼續。
方別把潘曉拉到一邊安慰。
他表示我知道你看他不爽,因為他人高馬大,在這裡你有種翻身做主人的感覺。
但這是不對的,因為現在每個人代表的不只是自己的利益,還有其他十一個人的。
大家是沒必要關係那麼融洽,但只要齊心協力一起完成遊戲就行了。
之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能有再活一次的機會,還能拿著一千萬去瀟灑,這樣不好嗎?
潘曉被說服了。
之後第二天也相安無事,大家繼續擺著骨牌。
但因為之前的事情,效率比第一天少了三分之一的進度。
晚上,A組的休息區內,沉默寡言的李博依舊早早就回房休息。
就在其他人也要回去的時候,潘曉卻喊住了大家。
他表示他攤牌了,他不裝了。
他就是要淘汰掉李博。
原來在現實中,他們是同一個公司的員工。
潘曉善於鑽營,但能力一般。
李博唯唯諾諾沉默寡言,但他踏實肯干。
一次老員工升職會上,潘曉和李博競爭同一個管理崗位。
潘曉原本以為會是自己,因為他善於鑽營嘛。
李博那種只會幹活的傢伙,一輩子待在基層才是他的歸宿。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最後升職的人並不是他。
但是,也不是李博......
高層空降了一個人到那個管理崗位上。
因為這個空降的管理層是老闆的親戚。
潘曉不敢恨管理層,於是便把所有的怨恨都放在了李博身上。
後來一次出差,高速上倆人都出了車禍,沒想到竟然都來到了這個「朋友遊戲」之中。
然後通過擺多米諾骨牌這個工作,潘曉發現李博才是那個拖後腿的人。
於是他是刻意去干擾李博的,目的就是對他的憎恨。
你不是牛逼嗎?你不是工作能力強嗎?
那在這裡,到底誰才是沒有能力的「廢物」?
潘曉對大家說,按照規則,有人被淘汰的話,雖然工作量會增加,但他可以與組織方定下契約,如果順利完成任務之後,他可以從自己的一千萬中拿出一半分給這裡的其四人。
除方別沉默不語外,其他人都表示認同潘曉的想法。
可是自己這邊除去李博就只有五票,如果票數無法達到七票的話,是無法淘汰掉李博的。
潘曉表示自己可以額外分出一些獎金給對方,然後從B組那邊再拉兩票過來。
方別再次提出反對。
但是......潘曉表示不需要考慮方別的意見。
只要他從對面拉來三票就可以了。
這樣加上這邊的四個人,剛好就是七票。
他也可以把打算分給方別的獎金分給那三個人。
少數服從多數,這就是所謂的「民主」啊。
第三天一早,潘曉正打算去B組那邊拉票,可廣播中組織者的聲音響起。
昨晚上的不記名投票中,已經有人被淘汰了。
而被淘汰者,正是潘曉本人!
潘曉人傻了。
他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會是自己被投票出局!
這時候,一向沉默寡言的李博笑了。
潘曉馬上質問是不是他投的自己。
可他也馬上反應過來,這個投票必須超過一半人才行。
也就是說除了李博,對面B組的六個人全部投了他!
他實在不明為什麼。
在這個擺放多米諾骨牌的「工作」中,明明他才是能力強的那一個啊!
B組的蘇沐凜也笑了。
因為這就是所謂的「民主」啊。
李博沉默寡言不懂得如何與人交流,擺骨牌的工作也做的不好。
在這個遊戲中,他就是「弱者」啊。
而潘曉這個「強者」,卻想要把一個弱者淘汰出去。
「民主」可是不會允許強者的暴行的。
而且規則本來就是對弱者的保護啊。
保護弱者,就是所謂的「正義」。
連這一點都沒搞明白,潘曉被淘汰出局,也是理所當然。
潘曉無腦狂怒的表示這個遊戲是絕對無法通關的,這裡所有人都要陪他一起下地獄!
然後,他就像是被人用橡皮擦抹掉一樣,從這個世界消失了。
在一邊旁觀了這一切的方別心沉到了谷底。
這個遊戲的本質,是不能被這個遊戲中的大多數玩家討厭。
也就是說,絕對!絕對不能成為被孤立的少數派!
但現在的問題是,只剩下十一個人了。
也就是說,「超過一半」的人數已經從七人下降到了六人!
而這裡憎恨方別的人,最少也有三個!
如果B組那邊六個人一起的話......
他們馬上就能淘汰A組任意一人!
而這個人,很大可能就是方別自己!
因為B組的六人中,劫匪三人組也是屬於多數派的那一方!
果然,那三個人都不懷好意的看著方別。
那個可惡的黑長直女劫匪眯起了眼睛,聲音玩味:「這下遊戲可有趣了,你說對吧,方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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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本劇本來自於《朋友遊戲》加上適當的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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