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名訓發狂了,失去最寶貴的東西後,他生無可戀,心中只有滔天的仇恨!
現在的他,只要能報仇,只要能幹掉那個年輕人,他願意付出任何代價。
因為他人生的所有樂趣,已被那個年輕人徹底摧毀。
對於廣大普羅大眾而言,無論每個人是什麼身份、財富是多是寡,都有屬於每個人的愛好。
有的人貪財,奮力拼搏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
有的人好賭,賭博凌駕於所有日常之上,甚至可以荒廢工作,破碎家庭。
有的人貪杯,身體完全脫離不了酒精,離不開酒精上頭的感覺。
有的人喜歡二次元,有了二次元,他們就擁有了一切。
而活了42年的汪名訓,愛好不是特別多,就是有些喜好美色……這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好se之徒多的是,絕對不少他這一個,只要他有那個能力和資本,只要你情我願,他怎麼放飛自我都行。
但是他有點變態,普通的拜金女玩膩之後,他忽然有了更高的追求,忽然想獲得征服的快樂。
越是排斥拒絕他的女人,他越是來勁,越要千方百計地占有。
從中獲得的滿足感、成就感,比遊戲宅通關高難度遊戲還爽!
他樂此不疲,四處狩獵。
而且女人抗拒掙扎的越激烈,他越是興奮,越是不擇手段,並在得手之後,獲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故而這些年,他的人生,可以說是一本精彩的h文,可謂十分的暢快!
但昨天噩夢中,那用力踩下的一腳,硬是給他的精彩人生,強行畫上了一個休止符。
恨!
滔天的恨!
現在他的剩餘人生,唯有復仇二字。
他拿起手機,撥打了一個又一個電話。
「刀疤,快點來醫院一趟,我受傷了……」
「瘋狗,幫忙調查一個人,弄到他的全部資料……」
「惡龍,叫攏幾個膽大的兄弟,大哥有件事要讓你們做……」
此刻的他,發動著自己這些年經營起來的勢力和資源,目的只有一個:報仇。
然而僅僅過去了幾個小時。
他就暫時放下了報仇的執念,陷入了一絲恐懼與慌亂之中。
網絡輿論鬧起來了,「杏花樓酒店爆蛋事件」,上了千度熱搜。
隨即網民的能量,讓他感到了害怕。
因為這才過去半天,他的底細就被網民扒了個大半——
貧困農村出生,只有小學文化
靠強hai發家,手底有一批人
地產公司老闆,身價超過十億
結婚離婚三次,養了六個小三
禍害女人無數,是個絕世人渣
另外,還有網友曝光了他強hai傷人的具體案列。
以及受到他侵害的某個女子,發了封超過萬字的控訴貼。
更有網友爆料,有三個女人被他侵害後,想不開選擇了自殺,至於沉默忍受的,更是不知有多少。
總之網友曝光的內容,真真假假,難以全部確信。
但已經足夠證明,這是一個該死的畜生、人渣!
無數網友評論「爆的好,這樣的人渣,必須進行物理上的閹割,成為永遠的太監!」
輿論基本是一邊倒地,要求法律嚴懲他這個人渣,最好判處死刑。
「壓下去,網上的那些言論必須壓下去,刪掉那些新聞!」
汪名訓趕緊採取行動,給網絡公關公司砸錢,買通水軍給他洗白,甚至發出聲明:要起訴那些造謠的網民。
輿論公關戰打了三天。
剛開始汪名訓處於絕對下風,不利的黑料被一個個曝光出來,網民喊打喊殺,怒火衝天。
但砸了無數的錢下去後,加之熱度自然消退,到了第三天,網絡上很少有關於他的黑料了,公關戰,他看到了勝利的曙光。
然而到了第四天。
一個壓縮後體積仍有85g的數據包,在網絡上瘋狂傳播、下載。
原來這個數據包,是汪名訓私下拍攝的供自己欣賞的視頻與圖片合集,裡面不同的女角色有75個之多……這是屬於他的一點小愛好,是他每征服一個女人後,有意留下的一點「小紀念」。
而七十多個女角色中,有相當一部分,處於醉酒或昏迷狀態,在無意識中,受到了他的侵犯……這是無比確鑿的證據。
警察進入了病房,亮出了逮捕證:「不好意思,汪先生,你被捕了,你已處於收監狀態!」
汪名訓仍是一臉的懵逼。
他實在想不出那兒出了問題:「我那台筆記本藏的很好,誰把我的秘密泄露了出去?」
直到第二天他收到了法院給他的起訴書,看到下面的簽名欄上的六個名字,他終於意識到:自己栽了。
栽在了他包養的六個小三手中!
至於小三們背叛他的原因也很簡單:他那玩意已經沒用了,再根據他犯下的罪,至少得判二十年以上,他留下的那十幾個億的財產,可謂到了最好的瓜分時機。
見突然發生這種變故,他手底下的弟兄頓時星散,甚至落井下石的都有,目的,就是讓他再無翻身可能!
完了。
徹底完了。
惡有惡報,玩弄女人半生的汪名訓,終究是栽在了女人的手裡。
他頭髮一夜白了大半,但嘴裡再多苦澀,也只能咽下,接受這種結局,畢竟,他罪有應得。
……
賓館內。
「鮑溫,乾的不錯,這次你立大功了!」
里維滿意地看著站在面前,有些風塵僕僕的管家鮑溫,這次的危機,在鮑溫這幾天的操作下,應該是渡過去了。
旁邊的舒玉慧,俏目圓睜,還是一臉難以置信地看著鮑溫。
就是這個又矮又胖的中年老頭,以出眾的口才,做通了那六個小三的思想工作,讓她們統一了戰線,然後找到了那台隱秘的筆記本,利用黑客技術破解了密碼,一舉鎖定了勝局。
我這是在聽網絡小說上的故事?
舒玉慧心裡嘀咕,雖然這個故事很合理,但她不敢相信,從上到下都是普普通通的鮑溫,有那樣的本事。
里維則拿起了手機,高高興興給那位保持聯絡的王警官打了個電話:
「王警官,過來一趟解除我腳上的電子腳銬吧,真正的罪犯繩之以法了,現在我自由了。」
「呵呵~」
對面一陣好笑:「你是法盲麼朋友?故意傷人,不論受害者是誰,會不會追究,只要檢方提起公訴,照樣逃離不了法律制裁,再看你手段暴戾,致人重傷,檢方會讓你逍遙法外麼?」
「朋友,你高興的太早了!」
什麼?
里維吃了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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