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風投方同意了您的要求!」
「很好!」
加奎羅興奮起身,拿起年輕人遞過來的合同書,打開借著燈光看了看後,便簽好了字,又交給了年輕人:「現在送去,告訴他們,別忘了,我要明天一早就見到錢!」
「是!」
年輕人再次離去。
出了別墅,外面一輛商務車早就在等著,年輕人上了車,車子一路疾馳,去了市里。大概兩個小時後,車子又返了回來,年輕人興沖衝下車,進屋,不一會,這才一臉滿足的又走了出來。
出了別墅區,到了停車場,上了自己的小車,發動,點著顆煙,愜意的吸了一口,忽然感覺到身後一響,扭頭一看,自己身後不知何時居然進來個人,褐色捲髮,帶個大墨鏡,還有兩撇濃重的鬍子,更可怕的是,他的手裡居然有把鋒利的匕首。
一下抵在了自己脖子上。
年輕人嚇的好懸沒叫出聲,卻感覺嘴巴一緊,已被對方用另一隻手捂住,手上還帶個塑膠手套,臭烘烘的,味道十分難聞。
「閉嘴,快開車,否則我就一刀割斷你的喉管!」
拿刀人用沙啞低沉的聲音威脅他道。
年輕人此刻早已噤若寒蟬,他以為遇到了搶劫的,就想掏錢包:「請別動手,我把錢都給你,都給你!」
「開車,沒聽見嗎?」
拿刀人用左手狠狠地扇了下他的腦袋,惡狠狠低吼道。
「開車?」
年輕人這才明白,看來對方不止是要搶錢啊?難道還要搶車?
…………………………
一輛小車開到了郊外。
車上,後排坐的拿刀人,讓年輕人熄火,閉燈。
頓時,四周一片漆黑,只有一盞昏暗的路燈,兩隻不知名野鳥撲稜稜飛走,更顯暗夜裡的鬼魅。
年輕人此時早已嚇尿了。身下濕漉漉一片。長這麼大,還從沒遇到過搶劫的他,此時腦子幾近空白,以為自己必死無疑了。
「你叫什麼名字?是加奎羅什麼人?」
「啊?」
沒想到劫匪還問自己名字。年輕人有些反應不過來,可隨即腦袋又被狠狠扇了一下後,這才說道:「我叫辛普森。是加奎羅先生的私人助理。」
「私人助理?」
劫匪語調有點怪,可隨即就問道:「好了,接下來我要問你些事情。假如你的回答讓我滿意,那我就放了你,假使不滿意或者你騙我的話,那我就……」
說著,手中刀又往前頂了頂。意思不言自喻。
「你想問什麼?儘管說吧,我都告訴你,只要不殺我!」
辛普森似乎看到了活命的曙光,急忙表決心。
「加奎羅讓你調查誰?」
劫匪問的第一句讓辛普森有些反應不及,他以為對方會問銀行卡密碼什麼的呢,怎麼會問那件事?
「快說!」
劫匪脾氣似乎很火爆。又拿刀頂了頂。脖子那已經被鋒利的刀刃割破皮了。
「啊,是一個叫李辰的人!」
「調查他做什麼?」
「呃,這我不清楚,是老闆叫我做的。」
「不清楚?」
劫匪冷冷一笑,忽然往前一揮手,辛普森頓時感覺腦瓜皮一涼,「啊」的叫了一聲,一摸,拳頭大小一片頭髮居然被貼著頭皮削掉了。涼颼颼的,幸好。沒流血。但這份精準的刀法,還是震了辛普森。
「敢給我耍心機,我就把你身上的零件一個個削下來,你信不?」
劫匪惡狠狠地說道。特意把臉湊到辛普森的近前,呲著牙,借著昏暗的燈光,他嘴裡的兩顆大金牙分外顯眼。好像個吃人的魔鬼,辛普森的臉都綠了。
「我說,我說。老闆想把他調查清楚了,然後找人把他殺掉。」
「那你找人了?」
「還沒有,因為他有個同伴,我還沒找到行蹤。」
劫匪聽了,沉默了一會,忽然轉了話題。
「你們老闆最近在弄錢?」
「呃?」
辛普森沒想到劫匪連這個也知道,頓時驚訝無比,因為這事很隱秘,除了他和老闆外,就只有當事人雙方知道罷了,而當事人雙方根本不可能透露這事的。那這人是誰?問這個又想做什麼?
「快說!」
劫匪兇狠的吼道。
辛普森立刻如實坦白,畢竟與自己命比起來,出賣老闆又算個屁。
不過,讓辛普森驚詫的是,這個劫匪居然精明的過分,因為他說的只要稍有差池,劫匪都會立刻質疑,所以給他的感覺,好像這劫匪對這些事都清楚,卻又偏偏讓他再說一遍似的。
這讓他心裡疑惑不已,懷疑這劫匪八成是個熟人,否則怎麼能知道這麼多隱秘的東西?
但偏偏又沒法發問,就這樣,不知不覺中,他就已經把自己知道的,都說了出來。
最後,當劫匪不再問任何問題時,辛普森急忙問是否可以放了他。
但讓他失望的是,劫匪並沒守約,而是一下將他打暈了過去。
而當他醒來時,已經是天色大亮了,可他隨即就悲催的發現,自己居然被綁在一棵高高的樹的樹梢上,這地方別說帶個人爬上來了,就算普通人自己想爬上來,都幾乎不太可能。
但他偏偏就發生了。
所以他在悲催呼救的同時,也不禁滿是疑惑,那個劫匪到底是誰?難道是他把自己弄到這上面來的?那他咋弄的?
那劫匪當然就是化了妝後的李辰,否則別人也不可能有他這種神出鬼沒的手段。
原來昨天他晚上出來,就是特意要來看看加奎羅,以防他對自己下手。即便自己不怕,但袁馨一呢?自己總不能一直呆在美國吧?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先下手為強。
果不其然,當聽到加奎羅真要對自己下手時,他氣的險些立刻進去宰了加奎羅。但理智讓他並沒幹傻事。畢竟這是美=國,法律很森嚴,而自己與加奎羅有矛盾也是很多人都看見的事,萬一他現在出事,自己恐怕也會有很多麻煩上身。
上兵伐謀!
對付加奎羅,不一定非用暴力,其他路也不是沒有。
比如,利用這加奎羅隱秘不可告人的事做文章,便成了李辰的首選。因為李辰依稀記得,在美=國,像這種事,假使運作好了,會給加奎羅以及他的家族企業以致命的打擊。讓他變得一無所有,應該遠比殺了他要痛快的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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