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看到商品價格曲線 438 長跑健將是怎麼煉成的

    麥勞利斯一直跟在隊伍後面,這是他的習慣。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只要他能跑到最前面,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幹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麼,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闆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里,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藉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只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復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里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只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只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沖在前面。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麼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麼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只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只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麼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面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只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里,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只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裡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裡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只需嚴格控制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裡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麼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麼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這裡是跑道,他參加的是比賽,就算體力真的耗盡,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麥勞利斯加速後,立刻超過了幾個跟不上節奏變化的人。

    很快,他離第一名只剩十米的距離。

    而他前面還有五六個人。

    這五六個人兩個人或者三個人並排,組成兩道人牆,後面的人想要超過去,需要從外道發力。

    而進入外道趕超,可不僅僅是多跑幾步的事。

    因為這會改變運動員的節奏。

    何況跑在前面的幾人,一旦發現有人試圖通過外道趕超,也會突然加速,始終和對方處於同一平面。

    時間一長,那個趕超的人就會消耗掉大量體力。

    大家有資格站在這裡同台競技,水平其實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這麼消耗,基本就與獎牌無緣,除非對方的實力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麥勞利斯雖然不知道這樣的策略,但在野外積累下的豐富的奔跑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應該低調。

    所以他並沒有選擇外道強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後面。

    現場觀眾除了將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麥勞利斯。

    原因很簡單,這傢伙實在太另類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側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麼?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為了喝?」

    「難道拿水不應該就是喝嗎?」旁邊另外一名觀眾顯然是個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頂級的運動員,跑一萬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嗎?」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說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騙你幹什麼?」

    平均配速說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時間。

    正規跑道一圈的距離是四百米,也就是說,對這些長跑運動員來說,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間完成。

    這是什麼概念?

    雖然這位問話的觀眾不太懂一萬米跑的具體細節,但他上中學的時候參加過百米短跑。

    他記得當時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點,在整個年級段排名第八。

    那時他身體素質比現在好多了,現在再讓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傾盡全力,十六秒也很難完成。

    這說明什麼?

    說明眼前這些運動員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們跑的可是一萬米啊,一百個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邊那位比較懂的觀眾看到他震驚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現在明白了吧?

    沒錯,這些運動員以這種速度奔跑,一旦距離超過三千米,身體就開始釋放大量的熱。

    這種熱量如果不能及時排出去,輕則受傷,嚴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險。

    發過燒嗎?

    他們現在就等於是在發燒。

    所以運動員一般跑到場外拿水,只是為了將水淋到身上降溫。

    就算喝上一口也會吐出來,不會咽到肚子裡。

    因為只喝到嘴裡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裡更好。

    可這個黑人竟然直接喝,還每過一段時間喝一口,簡直離譜。」

    他說的是真心話。

    因為頂級運動員在跑一萬米的過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沒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對方不僅下去拿水,還順帶破了世界紀錄,一時間成為傳說。

    可問題是,對方的確下去拿水了,但他只是喝了兩口後將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麥勞利斯是一邊拿著瓶子一邊跑,而且看起來從容淡定,兩隻腳踩到跑道上猶如閒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參加一萬米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來這裡遛彎。

    可問題是,這傢伙的速度一點都不慢,那種舉重若輕的狀態,是如此賞心悅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會吧?這麼輕鬆就超到了第一梯隊?」

    「我看到了什麼,他跟在第一梯隊後面又喝了兩口水?」

    「這哥們是人嗎?」

    「」

    不能怪觀眾這麼震驚,實在是麥勞利斯的表現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細的觀眾,他們發現麥勞利斯在跑步過程中,一直看著第一名。

    也就是說,他現在雖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雙方始終保持十米距離。

    蘇鐵軍也注意到這一幕,他將這個細節和張岳說了:「厲害啊!這傢伙的水平半點不比法拉赫差。」

    張岳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勵麥勞利斯,只是看在對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關係,沒想到這傢伙竟然這麼厲害。

    「當然!」

    蘇鐵軍語氣激動的對張岳道:「我剛才和麥勞利斯聊了幾句,他從未經過系統的萬米訓練。

    但這並不代表他弱,相反,對方的實力可能比那些經過系統訓練的運動員更強。」

    張岳不解的看著他:「是嗎,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張岳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幾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選手同樣有可能拿冠軍。

    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的訓練更科學更系統,再加上細緻入微的競技技巧,野路子選手根本沒辦法比。

    蘇鐵軍道:「對短跑運動員來說這當然不可能。

    但長跑運動員不一樣。

    尤其是麥勞利斯。

    沒錯,專業的訓練的確更科學,也更合理。

    但對這些運動員來說,運動只是他們的職業。

    麥勞利斯不一樣,長跑是他在肯尼亞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備技能。

    他只要跑不過受傷的羚羊就會餓死。

    你覺得工作和死亡,哪個給運動員的壓力更大?」

    張岳一愣,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經有一場自行車拉力賽,這場比賽的冠軍竟然是一位二流選手。

    他以前參加過的類似比賽,成績從來沒進過前十。

    以至於裁判一度懷疑他作弊,這位運動員聽到後十分憤怒,他要求裁判將比賽錄像調出來觀看。

    結果證明他真是無辜的,至於對方獲勝的原因,並非他刻苦訓練,提高了自己的運動水平。

    而是在比賽開始後的不久,一頭棕熊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拼了命的在他後面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運動員,只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於是為了活命,他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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