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九天來 第542章 我與龍虎鬥(九)游湖

    微風和煦,萬物復甦,正值踏春好時節。

    來到府門,一頂軟轎,一匹紅馬,豪奴忠僕林林總總共計四十餘名。

    相府嫡女和草原王愛女出街,排場和臉面倒是次要,萬萬不可出了差池,這些家奴看似其貌不揚,個個都是氣息綿長的高手,李桃歌掃了一圈,嫌張揚,與二女商議一番,看是否能輕簡行事。

    一個是親哥哥,一個是情郎,對他都言聽計從,僅帶了四名轎夫和一名換做素兒的貼身丫鬟出行。

    蘿芽生在馬背長在馬背,不愛坐轎,李桃歌騎著那匹隨便找來的劣馬,兩人說說笑笑並排同行。

    這劣馬別看腿細頭大爛柿子模樣,歪主意可不少,見到紅馬高大健壯鬃毛油亮,一個勁往前湊,用大黃牙頻頻撩撥對方脖頸,不時打出響鼻,要多猥瑣有多猥瑣。

    紅馬乃是草原血統最高貴一脈,年僅三歲,名叫赤霄,脾性高傲暴躁,除了主人對誰都嗤之以鼻,見到這匹丑馬想要占自己便宜,甩頭警告,用力撞擊,拉開一定距離。劣馬倒是有長媲美張燕雲的厚實臉皮,挨了不輕不重的一下,來回搖頭嘶叫,亢奮中透著愉悅,像是挺享受美人揍它,然後屁顛屁顛又跑了過來,試圖用恆心感化,妄想抱得美人歸。

    赤霄來了脾氣,四肢蹬地,猛然前竄,飛起一腿,正中劣馬胸口,若不是李桃歌強行摁住,指不定飛出幾丈。

    蘿芽回頭笑道:「那麼多好馬,怎麼挑了匹又丑又弱的當坐騎,騎著它衝鋒陷陣,能打仗嗎?」

    李桃歌將劣馬拽回,無奈道:「昨夜急著回府,又不想過於扎眼,隨意找了一匹,誰知道這傢伙好色成性,見了母馬就發情,早知如此,不如走著回家。你不要小瞧它,這傢伙能活著回到京城,必定見識過大世面,起碼聽見擂鼓不會腿軟。」

    蘿梟驕傲笑道:「聞擂鼓聲而不退,這不是戰馬必備條件之一嗎?我們草原良駒,聽著琴聲鼓聲出生,鼓聲越響,跑的越快,有聽到鼓聲就害怕的膽小鬼,只配拉車釀肉。」

    八千狼騎的雄偉英姿,李桃歌親眼見識過,確實能稱得起疾如火快如風,比起保寧鐵騎和西軍強出一大截,能訓練出這支能征善戰的騎軍,騎術和良駒缺一不可。

    劣馬挨了一記狠的,頓時長了記性,歪著腦袋不肯上前,只敢在後面遙遙望著健碩馬臀。

    但也不消停,時而伸出長舌,甩弄甩弄,一副色相。

    李若卿挑開轎簾,笑的花枝亂顫。

    蘿芽頻頻傳來鄙夷眼神。

    丟人吶。

    李桃歌臉頰一羞,氣不打一處來。

    在安西闖出那麼大的威風,回到京城,竟然被一匹色馬玷污了名節,有辱斯文,實在有辱斯文。

    蘿芽含笑邀請道:「要不然咱倆共騎一馬?」

    「不用。」

    李桃歌以忿恨回絕了佳人美意,拽住稀疏鬃毛,咬牙道:「再不老實,回去燉了!」

    或許是感受到少年滔天殺氣,劣馬打了一個冷顫,再也不敢露出色相,乖乖前行。

    來到萬壽湖邊,見到一艘可媲美宮殿的畫舫,船體通體紅色,以金粉點綴,船首插有雄鷹大旗,與八千狼騎的軍旗大同小異,只有顏色略有差別,一個棕,一個紅,彰顯王室氣度。

    草原王坐擁多渤三十九部,財力雄厚,女兒來到京城攜帶的零花錢,都是一箱一箱的銀票,這座畫舫論奢華程度,在公子王孫滿地走的京城,也是令人嘆為觀止的存在。


    走上畫舫,入目皆是貴氣十足的紅色。

    蘿芽獨愛紅,紅馬,紅鴉,紅衣,凡是她的東西,會想方設法弄成紅色。

    不過陳列著弓弩兵刃,掩蓋了脂粉氣。

    李桃歌抄起一把長弓,這才察覺到不僅是弓身,弦都是淡紅,於是好笑道:「這把弓倒是養眼,能殺人嗎?」

    蘿芽傲然道:「這弓弦乃是烈蛟長筋所制,又軔又硬,非英雄豪傑無法開弓,你猜猜能殺人嗎?」

    一路跌宕,李桃歌養出不俗心性,不想和小女子爭辯,把弓放了回去。

    蘿芽好奇道:「你不試試?」

    李桃歌搖頭笑道:「我又不是英雄豪傑,當然拉不開。」

    蘿芽疑惑道:「聽說你在平崗城城頭血戰,獨斗十三太保之一的猛將,怎不是英雄豪傑?難道傳聞是假的?」

    李桃歌輕鬆一笑,說道:「能打就是英雄了?江湖裡的巨寇,能斗的過百人,可他為非作歹,算不得英雄。在我看來,莫奚官莫刺史,黃鳳元黃三哥,他們都是書生,同樣是英雄。對了,還有你父親和你大哥,為國盡力盡忠,更是大英雄。」

    幾句恭維話說到少女心縫。

    蘿芽來了興致,笑靨如花道:「我父親掌管千里草原,當然是大大的英雄,大哥會接任父王王位,以後也會是大大的英雄。」

    既然聽不懂,李桃歌也不願再去辯解。

    至於英雄的定義,人人心裡準則不同,就拿自己而言,會將父親視作最大的英雄,可講與別人聽,表面恭維,暗地多半會嘲笑。

    來到二樓,已經備好瓜果點心,火紅漆盒盛放,好在沒把吃食給染成紅色。

    李桃歌摘掉一顆葡萄,順勢丟入口中,蒲團放有八寸長三寸高的矮凳,供客人席地而坐。

    李桃歌不喜歡跪,於是靴尖一勾,矮凳挑起,大馬金刀坐進蒲團中,矮凳放在肘下,側身欣賞湖景。

    蘿芽是匹野性難馴的烈馬,見到情郎坐姿舒適,學他大大咧咧坐進蒲團,也朝嘴裡丟進一顆葡萄。

    李若卿是大家閨秀,從小培養儀態,當然不會像他倆一樣放蕩不羈,規規矩矩坐好,提議道:「風還有些寒,我給你們煮茶,祛祛寒氣?」

    蘿芽驕傲笑道:「到了我的船上,何必用你煮茶,再說你們的茶喝不慣,還是嘗嘗我們奶茶。」

    婢女端來銅壺,一人一杯。

    奶茶咸香絲滑,與茶的淡雅清香完全不同,李若卿喝的暗自皺眉,嘗了口便不再去碰,但是極為符合李桃歌口味,一杯乾掉,喝完又是一杯,婢女幾乎忙不過來,李桃歌接過銅壺,索性自己倒。

    蘿芽眉眼含笑道:「你愛喝?那我天天煮給你。」

    天天二字意味深長。

    比起李桃歌坐姿都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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