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溜子,警花老婆不離婚 第506章 洶湧的記憶!

    聽著陳瀟的詢問,張獻愣了下。

    「你對那隻狗感興趣?」

    「能把左庶的頭啃成這樣的狗,我當然感興趣!」

    陳瀟說著就坐在了張獻的邊上。

    張獻略作回憶後,說道:

    「沒什麼特別的啊,就一條土狗。毛色黃灰相間,但看的出來有點瘋狗的感覺。出於瘋狗會咬人的擔憂,我還讓人後來去追了。」

    「但那條狗速度很快,可能對你們松山坪的地形很熟悉,所以我的人並沒有追上。」

    「身上乾淨還是不乾淨?」陳瀟又問。

    張獻再次愣住:「這我還真沒注意,當時全被它的眼珠子吸引到了,眼睛赤紅赤紅的。」

    「當時你們一去,它就跑了嗎?」

    「倒不是,陳遠家高門大院。打開了院門之後,等我們逼近了正廳的大門時,它才從一旁的窗戶跳了出來逃竄。」

    說到這裡,張獻也不由皺起了眉頭來。

    警探是一個說出來誰都知道幹嘛的職業。

    但警探要會的東西,卻又比很多的職業都要複雜。

    最淺顯的,不管是哪一門學問,不求精湛但至少都要懂一點。

    比如狗這樣的動物,同樣如此。

    狗的警覺性是極高的。

    當張獻打開陳遠家的大門時,就算是在正廳的它都應該知道有人來了。

    在不是自己領地的範圍里,聽到動靜的狗應該第一時間就逃竄。

    除非,陳遠家在那個時候已經成為了那一隻土狗的領地。

    可是,張獻是去過現場的。

    並沒有見到土狗排泄的尿液,亦或者糞便。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那隻啃頭的狗,並不經常來。

    再者對於流浪狗來說,食物是很重要的。

    在被驚動之後,它更多的選擇應該是叼著食物跑。

    可那隻狗是直接捨棄掉了它的食物,並且很熟悉的從窗戶處越走。

    再者,如今回憶起來,張獻才反應過來陳瀟問狗髒不髒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在他的記憶里,那隻狗似乎並不髒。

    而流浪狗的共性就是,毛髮明顯比家養的要髒上許多。

    張獻直接站了起來,撥打了一個電話。

    「喂,那隻狗最後是在什麼地方消失的?」

    接到電話的人明顯愣了下,隨後回道:

    「往山里跑了,後邊再想追也追不上了。」

    「它是到處亂竄,還是線路明確?」

    張獻詢問著,對方下意識的回道:「一條野狗還能有路線的,就是亂竄。」

    「伱確定?好好給我回憶,確定它逃跑的時候,路線到底是怎麼樣的!」

    張獻沉聲說著,電話那頭再次沉默了下來。

    「這這好像。」

    「我不要好像,我要的是確定!」

    「現在想來,那條狗好像還真是有路線一樣,跑的賊快。」

    聽到這裡,張獻懊惱的拍起了額頭。

    「艹,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時間找到那傢伙了。」

    張獻說著。

    陳瀟則是很理解。


    如果是他,當時他的注意力是在一條狗的身上,還是在左庶的腦袋上?

    幾乎都不用去想,他的注意力必然是在左庶頭上的。

    一條狗啃頭而已,這聽起來很恐怖,但實際上在那種場合下誰下意識都覺得合理。

    可惜,時間過去這麼久,陳瀟並不覺得那條很可能是被他人豢養的狗兒還能被找到。

    不過找還是得找的,也許它真的還在呢?

    陳瀟沒有阻攔,而是繼續的說道:

    「青西那邊的線索帶我去看一看。」

    張獻也不再阻攔,點了點頭後說道:

    「就在我的辦公室里,我帶你去吧。」

    一行三人再次回到了辦公室中,張獻從一個上鎖的抽屜里取出了一些資料來。

    這些都是胡躍從青西寄過來的。

    陳瀟接過資料,第一時間就找到了那張他和左庶的合影。

    當看到這張合影的時候,林溪都愣住了。

    因為她一眼就能看出,照片裡的陳瀟絕對不是現在的陳瀟。

    就算只是一年的時間,可那種狀態下的陳瀟,林溪一眼就能辨認出來。

    「你們什麼時候見過啊?」

    林溪詢問著,陳瀟苦笑道:「我能說我也不知道嗎?在我的記憶里,根本就沒和左庶接觸過。」

    「這是在哪兒?看季節應該是去年的時候吧,如果是的話,你去年也去過一趟香都,還是和大立一起的,會不會是那時候見過左庶?」

    關於去年的記憶。

    實際上陳瀟這個正主,是比不上他身邊的任何一個人。

    因為他已經完全的遺忘,但如果被他傷害過的身邊應該是清楚那段記憶的。

    陳瀟和張獻都看向了林溪。

    後者明白了意思後,說道:

    「如果就是去年的話,那這應該就是在香都的時候,因為你身上的那件衣服我很有記憶的。」

    林溪一邊說,目光也在看著陳瀟。

    那樣子好似在問,你真的一點記憶都沒了嗎?

    好在經過林溪這麼一提醒,陳瀟還真對衣服有了記憶。

    也正是因為林溪的提醒,這讓陳瀟的腦海里忽然湧入了一股很洶湧的記憶。

    「我想起來了,是2005年的6月份。當時大立和我說他看上了一個項目,在我的記憶里實際上其實不是項目,就大立那完蛋玩意兒想出去見見世面。」

    「小溪當時工資很低,我們去之前她恰好發了工資,聽說我和大立是為了掙錢去香都,她怕我穿的寒酸於是就去商場給我買了兩套,照片裡我所穿的就是其中一套。」

    見陳瀟想了起來,林溪不由的點頭:

    「是,看來你想起來了,不過你和左庶是什麼情況下認識的?」

    陳瀟放空了心思,隨後陷入了沉思。

    回憶逐漸的精準起來,他也終於想到了。

    那時候他確實是和羅大立一起去香都。

    去的原因,是羅大立說去那邊看看,能不能找到些掙錢的路子,畢竟那時候大家都喜歡往那邊跑。

    只是去了之後,羅大立早已被花花世界迷了眼,把掙錢的事情全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等到最後,陳瀟和羅大立把錢花完了,正事一件沒做的時候,兩個人迷茫了。

    他們遊蕩在香都的大街上,卻在那個時候遇到了一個人。

    那個人的形象在回憶起來的瞬間,開始一點點的清晰起來。

    是他!

    就是他!

    左庶!

    一個手上拿著豪車鑰匙,卻願意和陳瀟他們握手的大富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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