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雨根本沒有經歷過這種場面,只好按照那二代的吩咐,打開音響設備準備調試,設備看起來有些業餘,且有些陳舊。
拿起話筒試了試話筒的音質,話筒也是普通牌子,音質相當一般,甚至還有一絲雜音在裡邊。
汪雨將嘴裡的煙放到菸灰缸熄滅,拿起話筒試了一下高音,結果,音響居然高音斷麥。就這品質,連小門市開業請的民間慶典都不如。
按理說,這麼有身份的人,就算再低調也不用低調成這個樣子,不說你買個專業的音響設備,普通一點的也行啊,這套音響雖然看起來很新,但明顯也是有年頭的東西了,普通百姓家都不屑使用,這樣低調是不是有點低調過頭了?
汪雨越想越不對,直到看到了餐廳位置的桌子上擺放著幾張錫紙後,汪雨腦袋就開始「嗡」的一下。
「糟了……。」
汪雨心裡一驚,來不及去驗證自己的想法,也來不及想會不會是誤會從而得罪別人,快步走到門前,一把拉開屋子的門,想要馬上離去。
結果,只聽「叮」的一聲,入戶電梯聲響起,數個身著警服的公安人員沖了出來。
見汪雨想走,二話不說,上前就將汪雨給按在身下。並且十分迅速地給汪雨上了銬子。
留下兩個人看著汪雨,不顧汪雨的解釋,紛紛衝進屋內,一頓翻找後,拿著兩個塑膠袋走了出來,一袋類似冰糖,一袋類似麵粉。
「老實交待,還有其它的東西藏在什麼地方?」
一個警官厲聲問道。
「警察同志,這是有人設計陷害我,我並沒有弄這些東西,我就是被人邀請過來,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你們就沖了進來。」
警察當然不信他,命幾名警察守在這裡,並請求了緝毒犬前來開展搜尋工作,而剩下的幾個人則將一個頭套套在了汪雨的頭上,上了電梯,押著就走了下去。
當然,警察事先警告過汪雨,這件事如果他有參與,那他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如果沒有參與真的是被人陷害,法律會還他一個公道。
但無論結果如何,都需要他配合公安機關工作,汪雨也沒有辦法,只能暫時聽公安機關的安排。
汪雨被幾個公安幹警帶下了樓,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記者,此時被樓梯口警戒的警察攔在外邊,見警察帶著一個黑頭套的人走了下來,連忙上前詢問被抓捕的是哪一個明星。
沒辦法,最近這種事太多了,而且大多是明星犯事,而恰恰這種新聞在網絡上最博眼球,最吸流量。
警察微微皺眉,這些記者來的太快了,估計報案人不但向公安機關報了案,還同時提醒了這些記者,極有可能是娛樂圈內的人所為。
這種落井下石的行為,警察們心知肚明,但也沒有辦法說什麼,畢竟舉報犯法本身沒有錯誤,至於人家報案時是出於一種什麼心理則不是他們警察該考慮的事兒。
抓偷抓贓,捉姦捉雙,雖然汪雨有可能是被人陷害,但警察管的是犯罪主體和犯罪事實,至於背後的那些蠅營狗苟,齷齪心理,只要沒有付諸行動,就沒有辦法管理。
很快,汪雨就被警察們押送到了警車上,一路呼嘯聲中送往公安局相關部接受審訊。
……
酒店內,宋吉狠狠地折騰了一番於菲菲,然後打開手機,撥通了視頻通話,手機里頓時傳來了抓捕汪雨後並押上警車的畫面。
雖然被扣著頭套,於菲菲還是一眼就認出了汪雨來,雖然沒有得到實際好處,但巨大的喜悅還是將於菲菲刺激的滿臉通紅。
「親愛的,你真厲害!」
說完,十分豪放地撕開自己的衣服,然後猛地扎向宋吉,性格從來沒有這麼奔放,感覺從來沒有如此刺激。
……
來到警局的汪雨經歷了剛開始的慌亂後,漸漸地恢復到了正常狀態,利用這一路上的時間,汪雨將整個事件梳理了一遍,最終,矛頭指向了王天祥。
只是,汪雨並不明白,自己對王天祥不薄,甚至還動了幫王天祥一把的想法。王天祥怎麼就給自己下套,這對他有什麼好處?
「姓名?」
「汪雨」
「職業」
「央視員工,歌手!」
……
公安局審訊室內。
按照流程,警察雖然認識汪雨,但也得按照流程走上一遍。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兩名審訊人員中的一名年紀比較大的警察沉聲問道。
「知道,但我沒有干違法的事情,是有人故意設圈套陷害我。」
汪雨抓住一切機會向警察陳述事實。
「我們對你進行了初步檢測,你的頭髮里檢測出違禁品含量,證明你在撒謊,一會你的具體檢驗報告就會出來,到時候你想說什麼都晚了,你要明白我們的政策,如果你能配合我們工作,我們會酌情向法院說明,減輕你的懲處!」
另一個年輕的警察溫和地向汪雨說道。
「我真沒有干違法的事,至於你們的初步檢測,我知道,那是一根煙,我並不知道裡面被人下了料,我之前也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即使吸上也沒有發覺出來,另外你找到些事先逃跑的人,就會了解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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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雨拼命地壓制住自己的委屈與不甘,用最清晰語速向兩個審訊人員進行了說明。
「你說的一切,我們會進行調查,但在調查清楚事情結果之前,你不能離開這裡,我們希望你說的是真的,就我個人而言,我很喜歡你的歌曲,我也不希望你出事,但沒有辦法,我們接到舉報,目前一系列證據都證明你有違法事實。現在,我們給你一次機會,是如實說出你的事情,還是堅持認為你剛才說的就是你的真實情況。想一想,明天早上告訴我們。」
「另外,你所說的那些人,我們都調查過了,並不是什麼二代富商政府官員,都是一些有案底的癮君子,不過,他們現在都躲了起來,想要抓他們,你的證詞很重要。」
說完,兩個人收拾好審訊記錄,讓人將汪雨帶到拘留室便離開。
汪雨的電話已經被搜走,想找人也無能為力,只能無助地蹲在班房裡拼命地想著對策。
而汪雨的電話此時卻在技偵處進行著數據恢復工作,不是警察們有偷看別人隱私的愛好,而是辦案的一個需要,公安辦案講究證據,無論是證明汪雨是犯罪份子也好,還是汪雨真的無罪也罷。都需要對任何有可能存在線索的地方進行調查取證。
力求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而這時,一個信息的恢復,讓警察對汪雨的案子有了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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