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賊 第一百四十六章三年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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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信拿出的這份紙箋字數不多,但其中一條卻是極為關鍵,領回財貨的一則關鍵前提是,未經三衛總兵衙門允許,任何人都不能運送清單所列的半點物資出邊牆,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行商門卻是一個個怒火中燒。

    對於范姓少東的反問,李信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淡然笑道:「知道諸位不易,但是朝廷也不易啊,如今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要緊關頭,不但咱們如此,便是那邊牆外的韃子也是如此。」

    李信伸手遙指北方,「今年北方大旱,糧食幾乎顆粒無收,此番入寇靡費不淺,卻又沒帶回去多少財貨,想必也快到了青黃不接的地步。」

    這一番言辭才說到一半,便立即有行商搶道:「朝廷也好,韃子也罷,說句不中聽的話與俺們行商有甚關係?財貨往來無非是一買一賣,價高者得之。」

    說這話,早在萬曆朝以後便不犯什麼忌諱了,朝廷對地方的影響力越來越弱,對邊境貿易的控制也越來越鬆懈,與其說鬆懈,不如說是官商勾結上下其手,倒賣鹽鐵糧食到了天啟朝就連內閣都睜一眼閉一眼,只要沒鬧出亂子,也實在拿不出精力來管這些閒事。因此行商能說出這種話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曾敢的臉色已經很難看了,李信做事不靠譜,那些行商說話就更不靠譜,如此大逆不道的話,若是在京城立即下獄看頭也不為過。李信的話他明白,無非是在暗示,如果這一批批的財貨出了邊牆,無疑便等於便想的支援了滿清韃子渡過難關。而此消彼長之下,吃虧的必然就是大明朝廷啊。

    擱在以前,曾敢對這等事想的並不深入,李信這番有意無意的點撥使他有茅塞頓開之感。他第一次意識到,兩國交戰,並不僅僅只局限於兩軍對壘,攻城拔寨那麼簡單。正如眼前的局面,或許以限制財貨出邊牆這種手段來餓殺,一樣可以達到削弱滿清的目的,而且還兵不血刃。

    曾敢忽然覺得自己把住了李信的脈搏,此前建立檢查站也好,劫掠物資也好,種種行為便都解釋得通了,只是這種初衷雖然好,卻不現實,行商們雖然粗鄙卻也都是百姓,以傷害百姓為前提來削弱韃子這種以本傷人的手段,他還是有些不以為然的。再看行商們,雖然有限度的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他仍舊能夠感受到衛司衙門正堂中在醞釀發酵的不滿情緒。覺得自己有必要在這個時候站出來,表示一下自己的立場。

    「諸位,諸位,家國之事,豈能與百姓無關?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可以舉出來商談,一味指責於事無補啊!」

    豈料李信卻冷冷道:「沒有總兵府允許,半點清單所列物資都不允許過境出邊牆這一條沒得談。」

    曾敢慍怒,與民爭利本就在道義上站不住腳,念在同為朝廷著想的份上自己本想拉李信一把,誰知他卻硬邦邦的給頂了回來。一氣之下便道:「本官身為軍管物資委員會委員,對鎮虜衛城中滯留的財貨同樣有處置之權,本官不點頭,你雖然身為三衛總兵,命令卻也不能生效!」

    這個規矩是李信定的,而且立規矩時還召集了城中大小千餘人信誓旦旦的公之於眾,如今他自己總不能食言而肥吧?曾敢終於覺得自己在與李信的鬥爭中第一次真正的抓住了他的痛腳。這種愚蠢到作繭自縛的決定,曾敢曾想了一天一夜也沒個結果。他當然知道李信將自己拉近這個所謂的委員會中是利用自己文官的身份,將劫掠行商財貨的行為做的好看一點,將來就算有人追究責任也能多一個人承擔。最後,他只能將原因簡單的歸結為,這是李信為了吸引自己同意加入委員會而拋出的誘餌。

    這是題外話,曾敢當眾翻臉正好讓諸位行商們看了笑話,原本就都很克制的他們立即屏氣凝神看著鎮虜衛城中一文一武兩位官員鬥嘴。

    按照曾敢的預想,李信此刻定然會氣炸了肺,可李信卻突然笑了。

    「曾大人何出此言哪?我又沒有動用那財貨的命令,何來生效一說啊?」

    曾敢這才轉過彎來,是啊,當初只說動用這批財貨需要兩人同時首肯,李信不同意財貨被領走,他提出反對意見,難不成還要贊同行商們將之領走嗎?退一步說,即便自己同意,李信不同意,如此意見不統一,誰又能動的了那批財貨了?

    行商們被兩個人的對話弄的有點糊塗,還是那范姓少東再次發問:「總兵大人,經歷大人,在下只想得著您二位一個準話,這貨大傢伙究竟能不能拉走?」

    李信還是那句話,財貨拉走可以,卻需簽了保證書。曾敢突然覺得在眾多行商面前與李信當面爭執似乎不妥,有失體統,見他還是死了心的不做半分退讓,那還與行商們上兩個甚?都說斷人錢糧等於殺人父母,難道他就不明白這個道理嗎?於情於理,這等霸王手段豈是一方父母能做的?


    李信雖為武官,但是邊鎮衛所不同於普通地方,軍事長官往往兼理民政,說他一方父母也不為過。

    雙方互不讓步,行商們雖然沒有鬧亂子,卻也不準備離開,一個個沉默不言,坐在衛司衙門正堂里,示威一般。李信似乎早料到有此一幕,又從懷裡掏出了另一沓紙箋放在桌子上。

    「既然諸位不願意就此領回財貨,這裡還有第二條路,都看看吧,同意的就簽個字,不同意的,請自便!」

    曾敢與李信一桌之隔,先一步拿起一張紙箋,竟是借條一張,聲言滯留於鎮虜衛城中的財貨,乃"/kengdielianmeng/">坑爹聯萌最新章節是李信以三衛總兵府的名義所借,至於借期約定三年,息錢則……

    總之這也是一份極不公平的霸王借條,最有待商榷之處便是沒有抵押物,其實也不能算是沒有,一顆鮮紅的三衛總兵府大印蓋在其上,便等於將三衛總兵的臉面與聲譽都押了上去。只不過對於一個管軍戶的武官來說,這些在文官看來比性命還重要的東西,可謂是一文不值。

    行商們一個個都沉默不語,紙箋都拿在了手中,簽與不簽顯然都在心中衡量著其中的利弊。

    第一個表態的是范姓少東他啪的一聲將紙箋拍在桌子上,告了句罪便憤然離去。但是在借條是否簽字畫押一事上,幾家行商顯然應對的態度是不同的,這其中有一家居然便簽字了。

    「總兵大人這押俺畫了,字也簽了,卻還有個小小的要求。」說話的人此前曾自我介紹是黃家的一位管事,見他還算識時務,李信也不再疾言厲色。

    「但講無妨!」

    「小人想,總兵大人能否請這位經歷大人做個擔保?」

    李信問也不問曾敢便一口答應,這有何難答應你便是,說著將那管事簽字畫押完了的借條推倒曾敢面前。曾敢哭笑不得,心道都沒問我的意見便答應下來,如此孟浪,自己豈能跟著你胡鬧?到時候,三年期滿,你李信賴著不還,難道還得讓我來堵這個窟窿不成?想歸想,曾敢卻不知如何鬼使神差的便將這保人的名字簽下了,同樣也畫了押。

    借條一式三份,一份歸行商,一份歸李信,另一份李信則交給了曾敢,曾敢竟然也鬼使神差的接了下來。

    緊跟著又有一家的管事也提出簽一份借條,既然提不回貨去,拿個借條回去也算給東家有個交代了。最終,與座的六家主事之人,有四家拒絕,兩家簽字畫押。

    李信再一次重申了,物資管控出邊牆的政策,並提出來,自此以後但凡有財貨車隊由鎮虜衛過境出邊牆,均須到總兵衙門報備,一旦發現有違禁物資將會即時沒收。

    行商們當夜便紛紛離開了鎮虜衛衛城,顧不得雪大風疾,顧不得大年三十夜裡吃上頓熱乎餃子,帶著滿腔的憤恨離開了。

    曾敢等行商們一走,便立即找到李信提出抗議,他此前積極的點驗財貨,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將來將這批財貨物歸原主做準備,好做到寸縷不失,這是原則問題,也是維護官聲所必須做的。否則,自己很可能便會背上貪圖錢財的惡名。

    在曾敢的預料中,李信如此做的目的不過是給行商們一個下馬威,財貨的歸還那是遲早之事。這麼一大批財貨價值不菲,一個人吞下去根本就不現實。哪成想,李信就是這麼不自量力,而且還將自己拉上,官聲受損那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現在曾敢所想的便是如何才能將對自己官聲的損害降到最低,他找李信才說了幾句,便翻了臉。李信在這件事上可以說沒有半分退讓,即便他勉為其難為其當了保人,這廝也沒領半分的情面。

    一怒之下,曾敢提出要帶著人離開鎮虜衛。他這是一計狠招,李信的大隊人馬在左千戶所,目前支起檢查站的完全是他的護兵,自己以此要挾,還看他如何強硬!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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