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末為。曉紅就是想不明白,以前徐鳳術家那麼窮,四口人吃飯連飯碗都不夠用,也沒見她老婆有三隻手啊。現在她竟然為了一件不能穿的衣服,丟了名聲,值得嗎?
晚上,媽媽從菜地里回來,她知道這事兒後,也覺得不可思議。她看著前院那扇後窗里透出的燈光,她半信半疑地想了半天才說:「丟了就丟了吧,反正也找不回來了,前後院住著,為了一件衣服鬧個半紅臉,多讓人笑話。你這樣捕風捉影地亂猜,又沒抓住人家,萬一人家反咬一口,你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這女人,罵人跟唱歌似的,整天見人哭窮,不占點便宜,都得急紅眼。德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嗎,就別她一般見識了,哪天自己進城再買一件吧!」她不是怕聶亞榮,而是覺得自己跟這樣胡攪蠻纏的人,也弄不出什麼是非來。
「這是姐姐用半個月工資買來的,我就穿過一次,跟新的一樣,竟然在眼皮子底下就被人給偷走了!跟這樣的人家做鄰居,早晚還得防盜,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真是倒霉!」曉紅忿忿地說。她兩眼通紅,恨不得飛過牆去,給那個女人一頓狠狠的教訓。
「生氣也沒招,你又不能上門去要,去要人家也不能承認,再說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算是鬧到鄉政府去,也是活打官司是不贏,我看,你就別去捅那個馬蜂窩吧!既然她有膽拿了你的衣服,就有膽跟你掰扯,惹她幹嘛!丟一件衣服,也不能壞了年成。」曉紅媽說著,走了出去,她叉著腰站在院子裡,皺著眉頭看了半天,四周的界牆都一人多高,要想爬牆過來,還得穿過園子,再邁過二道矮牆,才能到院子裡來拿衣服。
這要是讓院子裡面的狼狗看見了,還不得把她扯碎了生吞下去啊!看來,這個賊的膽子也真是太大了。曉紅媽在院子裡看了半天,也沒看出什麼端倪。她回屋後,見曉紅還在生氣,就勸她說:
「 偷人不富,寬綽一步,有啥了不起。她還她,我們還是我們,這年頭,好人不貼標籤,壞人也掛晃,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這件事還得三思而行,又不能誣賴好人。如果衣服不是聶亞榮拿走的,這不是屈死旁人笑死賊嗎?以後還是多加點兒小心吧!。」
曉紅媽想的也不無道理,農村人沒什麼文化,為了芝麻大的小事兒,兩家如果起了衝突,萬一誰的腦袋一熱,指不定惹出什麼禍患來呢。那麻煩可就大了,到時候也不好收場啊。
曉紅仔細想想,媽媽說得也對,這件事兒誰都不能怪,怪就怪自己晾衣服的時候,沒有把它掛在眼皮底下,這下倒好,給小偷鑽了空子不說,還沒地方申冤告狀去,儘管孫曉紅心裡很不情願,也只能是自認倒霉了。就當花錢買了一次教訓。話又說回來,誰能想到掛在自己院子裡的衣服,都能被人偷走,連看家護院的大黑狗都沒汪汪一聲,除了左右鄰居能走動這麼熟,那還有誰?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用一件衣服看穿一個人,像這種雁過拔毛的女人,孫曉紅還頭一次見到。俗話說,碗邊飯也吃不飽人,受窮的命,再能偷也斷不了下賤。心窮,就是腦袋上頂座金山,也填不滿貪婪的溝壑。孫曉紅非常心疼自己那件不翼而飛的衣服,卻也沒有辦法。
至此以後,曉紅在胡同里再看見聶亞榮的時候,再也不主動和她打招呼了。抓住一回當百回,就連媽媽跟她交往的時候,也多加了幾分小心,生怕她來家裡再順手牽羊拿走自己家的東西。為人失去信用,這做賊的帽子牢牢地扣在她的頭上,一點兒也不過分。
這個疙瘩算是結上了,雖然誰也沒有聲張這件事情,但它讓兩家的關係也變得緊張起來。
秋風捲起了片片黃葉,隨處亂吹。秋收時節,天氣忽冷忽熱,忽陰忽晴,說變就變。大人們都到地里掰玉米去了,家裡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老人在家裡忙著家務,孩子們因缺少了家長的管束,就像一群散放的羊群,便多了幾分淘氣和胡鬧。
胡同里很靜,幾個頑皮的小男孩嬉笑著從角落裡跑了出來,他們一邊打鬧,一邊叫喊,不是上房檐上去掏鳥窩,就是爬牆頭去摘鄰家果樹上的海棠果,一個個都弄成難看的小花臉,玩得嘰嘰喳喳的,像是有人給搭個梯子,他們都能鬧到天上去蹦迪。
他們肆無忌憚的吵鬧聲,越來越響,隨著飄忽不定的風聲,一頭落進了二娘家的院子裡面。這吵鬧的聲音,立刻把正在睡覺的大寶給吵醒了。他忽的一聲從炕頭上爬起來,豎著耳朵坐起來,他眯著眼睛聽了一會兒,就爬到了窗台前面瞪著眼睛,傻愣愣地往外看。
二伯父低頭坐在院子裡,他的腳邊胡亂擺著一些剛剛割下來的葵花的花盤,今年的雨水特別調和,園子裡面的葵花都長得特別好,花盤割下來個個都籽粒飽滿,長得跟盆口大小。此時,他的手裡正舉著一個木棒,不停地敲打著那些花盤,他每敲一下,就有無數黑得發亮的葵花籽,從他的手邊飛濺出來,像小星星一樣,瞬間崩落一地。
他的後背對著窗台,在陽光的照射下,一對呆滯的眼睛,透過厚厚的玻璃,直視著二伯的後背,像一雙沒有光澤的煤球一樣,正盯著他的一舉一動愣愣地看著。
他是二伯大女兒的兒子,是先天的智障。他不會說話,不會走路,連吃飯喝水這樣簡單的動作,他都不能自理。一出生他就是這個樣子,他今年都已經二十多歲了,可是他的智商連三歲的孩子都不如。他用一種與生俱來的孤獨,靜靜地坐在那裡,沒有人喜歡他,也沒有人願意多看他一眼,
老天卻有不公,上帝給了他一副健壯的骨架,卻沒有給他一個完整的靈魂。他每天孤零零地坐在角落裡,像一個被人遺棄的孩子一樣,眼巴巴地看著窗外的天空,卻不能自己獨立邁出一步。即使有人故意訓斥他幾句,他也笑呵呵地沒有任何情緒地像聽笑話一樣聽著開心。
因為二伯的女兒和女婿在城裡都有工作,或許他們也是在找理由逃避責任。孩子生下來後,他們夫妻倆見他是個傻子,句商量著把這個累贅送進福利院去,再給他更名換姓,然後殘忍地讓他待在那裡,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
二娘把孩子捧在手裡,面對這樣的小生命,她怎麼忍心讓他的父母把他送走呢,畢竟孩子跟自己有血脈關係,既然他的爹媽不待見他,她不嫌麻煩,也不嫌累,就堅持著把孩子給抱了回來。
二娘每天一口水一口飯餵他,從不厭煩這個孩子。他在農村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可二十多年過去了,他的嘴巴下面依然掛著一個小毛巾,依然淌著川流不息的哈喇子,人長得白白胖胖,腦子裡依然空空如也。
這個孩子先天知道煩惱,也不知道憂傷,在他的世界裡,永遠都是那麼單純,那麼幼稚。他整日地坐著,好似沒有了靈魂的寵物。他有名有姓,村裡的人為了取笑他,都管他叫小傻子,他也不知道生氣,還點頭答應,只有二伯和二娘管他叫大寶。不管別人管他叫啥,哪怕是故意罵他,他也能哈哈哈地樂出一大串鼻涕泡泡。
午飯後,大寶就一直坐在窗前看二伯敲打葵花盤,他兩手扒著窗台專注地看著,從他空洞的眼神里,看不出他臉上的任何表情。
「大寶,不要看了,快過來睡覺吧!」二娘站在他的身後,見他這副呆傻的樣子,很是心疼。
「我---不---睡—覺-----,我要------吃-----」大寶指著外面的葵花頭,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說著。他每說一個字,就有一串哈喇子從他的嘴角流了出來。二娘明白他的意思,他這是想嗑瓜子。看來他對啥都不敏感,唯獨對葵花籽情有獨鍾。
「你想吃它,也得等姥爺把它曬乾了,炒過了才能吃啊!別看了,快點兒過來睡覺!」大寶愛吃葵花籽,還是二娘給他養成的習慣。以前,胡同里有人告訴過二娘,說這孩子腦子不好使,多給他吃點兒炒熟的花生和葵花籽補補,他的腦子就好使了。也不知道這是哪國人的偏方,自此以後,二娘家的園子裡除了種花生,就是種葵花。
秋天一到,二伯把葵花頭割下來之後,敲下籽粒後,在院子裡鋪一塊塑料布,滿院子曬葵花和花生,曬乾以後收起來,把它們都裝在一個很大的帆布口袋裡,留著炒熟以後,二娘一個一個把瓜籽仁從殼裡扒出來,給大寶吃。
炒熟的葵花籽有一種特殊的味道,大寶聞到這種味道,他的嘴角就會情不自禁地淌出很多哈喇子。
「大寶,聽話,快點兒過來睡覺,要不姥姥生氣了!」二娘見大寶不聽話,又喊了一聲。可能這話喊得有點兒強硬,
大寶一聽,顯得異常的激動。他張開兩手使勁地向玻璃抓去,把頭往前用力一頂,他的腦袋「咕咚」一聲撞在了窗戶框上,他捂著紅腫的腦袋咧著嘴巴,瞅著二娘嗚嗚地哭了起來。
二娘見他鼻涕眼淚和哈喇子一同流了下來,趕忙過來幫他擦嘴。他卻死死地抱著二娘的胳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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