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追尋者 雜談散記-認知新解

    在自己以為可以將所有認識元素都融入到小說中的時候,現實總是說這是不可能的,認識畢竟是認識,小說畢竟是小說,寫小說只是自己一種喜好而已,而認識是自己的思考,在寫小說的時候,對小說中的一些事情的思考,這些思考認識對於自己來說不是主要的。

    自己想要什麼?很清楚,自己想要解決的是怎麼突破死的規則,對比其他認知來,這是自己主要的方向,在突破這個過程中,所有認知都是為這個服務,思考真正的動力嗎?

    如果這樣說,這看起來我是比較正常點,如果我說我是追尋智慧的,很多人都會認為我不正常,追尋智慧總是有目的的吧,人活動總是有目的,那目的是什麼呢?為了自己這個生命體獲得永生,或者繁衍,對比起永生來說,這必然變成一種人的最終目的。

    要實現這個目的,必然需要一種方式,那就追尋智慧,獲得認知,否則這就永遠存在幻想中,無法變成現實,如果去做了,就會靠的更近一些,如果只是幻想,那永遠都只是幻想。

    分散了太多的精力在一些看起來沒有用處的認識上,是否是這樣,還是必須要這樣,全局認識清楚,才可以同步推進破解死亡規則,從各種方式去思考,尋找實現的方式。

    人這生物,依存的基礎就是情感,不可能真的完全沒有感覺,感覺就是情感的一種,完全沒有感覺,那就是對外界信息不再有想處理的動力,變成一種接收存儲的機械。

    組成某一時刻的自己的感覺,就是對自己接收到的外界的信息的認知,這種認知就是一種感覺,而這種感覺要連續起來,變成真的認知,肯定有一個提取記憶的過程,或者思考的過程,得出這是什麼,這樣的感覺出來,就是一種認知的感覺出現。

    而這種認知感覺出現後,如果不思考,不想,那就這是什麼,這樣的實物認知,很簡單的認知感覺思維,思考就是持續地問這是什麼的一種認知感覺,想也是類似,只是我們思考,或者想的時候,不會問這個字出現是什麼情況,只是會對一些有所感覺的認知進行提問,就像碰到一隻野獸,會問,這是什麼。

    而為什麼不對出現表達的字進行提問呢?問什麼?這些字是我們認知過的,已經認知了的,在記憶中的,我們能提出什麼問題?人對已經認知,信任的都存在記憶中了,不會有所感覺,對這種物品出現,不會再有所感覺,只會調出來,見到這樣事物,浮現出感覺認知,這就是什麼,而不會出現提問,問這是什麼?

    得到的不會珍惜,見多了就麻木,這一類的可能就跟人的這種認知感覺相關,提問獲得認知感覺後,就被信任存儲起來了,以後可能就變成了調用,而不是提問,這是什麼?而是直接調用,這樣就出現如果這種認知錯誤,那就會一直讓自己認知錯誤,而無法提出問題?


    那怎麼辦?人要怎麼辦才可以對任何認知感覺進行提問,那就要遺失掉記憶區,或者警醒,對記憶區調用認知的警醒,提問為什麼,在用認知之前都這樣提問,那不是累死人了,對字的出現,這種精細的認知感覺的出現都進行了提問,對已經認知的所有實物都進行了提問,對權威認知進行提問,不信任,完全不信任自己的記憶,文明的認知。

    這樣必然會得出很多認知,自己的認知感覺,只是這樣做後,會有什麼後果呢?後果會比較明顯,就是比較累,其實也沒有這樣累,只是對社會認知的不信任,懷疑而已,有些產生了懷疑,並不是全部,也許,其實感覺對全部社會認知進行懷疑會更好點,這樣就能產生自己獨特的視角。

    這應該是相當神奇新異的想法,現實中的自己不可能這樣做的,也許思想上可以這樣做,現實中的自己還是要應用這些認知,應用這些認知,就是說已經信任這種認知,既然拿過來用,就是信任,而因為信任,必然就不會有所懷疑,這樣現實中做事情,也就會出現所謂的忽視細節,忽視細節就是因為對這些細節沒有感覺,不產生懷疑,信任這個不會出現問題,就像信任某個人能夠將這事情做好,實際上出問題後,就是某人沒有做好,那懷疑有用嗎?其實也沒有什麼作用,如果什麼事情都懷疑,將會讓自己累死,就像現在自己思想上對這社會所有認知的懷疑,那就自己有得累了,需要寫這樣多,全部進行分辨。

    只是這種累,感覺還是可以的,因為出來成果了,自己認為的成果,與這社會認知完全不同的認知,自己很清楚地知曉,這是自己喜歡的,不是說不同,叛逆就是自己喜歡的,而是自己感覺自己認知是對的,那種喜悅。

    實際上自己信任了自己的認知,可是自己的認知真的是正確的嗎?這需要驗證,需要對比現實社會的認知,對現象的解釋,對比現象是否存在,以此來驗證自己的認知是否正確。

    這是一種相當有效的方式,竟然又被我總結出來了,實際上我可以不用總結的,不用認知的,或者只是認知,並不寫出來,寫出來也改變不了什麼,這好像挺悲觀的想法,積極點的,那就是一定要寫出來,寫出來就有可能改變什麼。

    只是這是針對自己的感覺來說,不是針對現實來說的,而且這種感覺是自己覺的現實很安全,自己這樣寫,或者不寫都是很自由的,都不會發生什麼,現實如果發生了什麼,就是自己寫了,讓自己進入了危險狀態,受到了生命的威脅,這自己就沒有怎麼考慮了,如果自己考慮了,會怎麼樣?那是否就成為那些聰明人了,是普通人了,是正常人了?

    那正常的聰明的人是否是這樣定義的,自私,完全為自己考慮,這是正常人,然後聰明點的,就讓自己總是處於有利的,安全的地方。能做到這點的,現實中確實是有比較多的人。

    這樣一對比,我發現自己完全不是正常聰明人了,完全是相反的那種不正常愚笨的人,可能自己這樣的人真的不適應當前社會,是被社會要淘汰的人,必然會被淘汰,寫出來的,只是讓別人明白不正常的人,愚笨的人是什麼類型的,思想是怎麼樣的,只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為什麼自己還擁有這樣多認知,能寫這樣多廢話,實際上,如果真的可以這樣獲得認知,那我就應該更加不正常點,更加愚笨點,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自己這種狀態,這算是自戀嗎?

    既然這樣,寫寫小說,還只是寫寫小說,娛樂自己,同時對一些認知進行思考,而這裡還是需要繼續寫吧,寫的那些神奇的感覺,屬於自己的認知感覺,追尋智慧,目的想著破解死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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