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慣例,孟錚將帕拉丁停在離別墅區大約1500米左右的岔路上,銀灰色的車身隱藏在樹林裡跟夜色融為一體。白天的悶熱到這個時段像個垂死掙扎的怪物,在身體上留下黏糊糊的汗液,心裡則留下狂躁跟暴怒的情緒。當然,孟錚還是悄無聲息的避開了別墅區的攝像頭,從圍牆外翻進去並大搖大擺的走到了唐文的別墅。
當然,這棟別墅的戶主名叫文廣元,不叫唐文。
當孟錚的手伸在門鈴上剛想摁下去的時候,突然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由毛孔湧上:
在黯淡的門廊燈光下,孟錚看見門鎖上方有輕微的破壞痕跡。
雖然很細微,卻也證明了手法的專業。
室內沒有燈光,窗簾放了下來。
孟錚背心發冷。
這是唐文的家,能、或者說敢進到他家並且讓裡邊沒有一點聲音的傢伙會是什麼人呢?孟錚從來就沒懷疑過唐文的能力,也就是他的專業能力:殺人,以暗殺當做一種藝術的殺手。他的仇人?還是同行?想要他的命的人,應該很多,但能做對手的,孟錚用一隻手的加減法都能算得出來。
他深吸一口氣,俯身從腿上的左腳運動鞋的內側拔出一把M1918塹壕匕首,手指套進指套,這是下車的時候從座位下的暗格拿的。然後輕輕推了推門:沒反鎖。他一閃身進到門內,右手反持匕首,前翻滾到左手邊的客廳沙發趴下,然後暗自慶幸:以前來的幾次,他早就將客廳里的布局記在心裡,黑暗中不至於手忙腳亂。
他閉著眼睛,在黑暗中無聲的向左前方移動了整整十步,繞過了沙發跟金魚缸,再睜開眼睛。此時,眼睛已經適應了室內的光線。他再無聲無息的進到傭人房,搜查廁所:安全。
他微彎腰輕輕的的從台階上衝上2樓,黑暗中聽見一個腳步聲,在三樓的左邊滑過。他知道那是三樓的兩個臥室的一間,便躬身趴下來,左手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朝三樓右側丟過去,火機掉在地毯上發出輕微的碰撞聲,他身體毫不停留的衝上三樓,在樓梯口停下來後,身體緊貼著牆壁。
此時,他已經完全冷靜下來。
看來,唐文凶多吉少。
他咬咬牙,發誓無論是何方高手殺了唐文,都要殺了這個王八蛋才能離開。
殺人而已,習慣了就跟殺貓殺狗殺雞鴨沒什麼區別的。
三樓仍是一片死寂,除了不遠處的高速公路偶爾傳進耳膜的細細的聲音,便是自己慢慢平復的心跳聲,腎上腺素可以讓自己增加鬥志,卻不該讓自己心跳加快,這只能導致血液在離開血管的時候增加離開自己的速度。
他想起自己剛才的聲東擊西,便向剛才發出聲音的相反方向邁了5步,黑暗裡的刀子肯定沒有帶消聲器的手槍管用,他可顧不得那麼多,只能將匕首反持貼在胸口,左手貼著牆壁一步步搜索。
這間臥室是唐文的睡覺的地方,進門左側1米左右是一張書桌,前行1米8左右是一張2米的大床,床的右側有2米5左右的空間,一邊是落地窗,窗邊有一張躺椅。
他在心裡默默會有著室內的擺設,小心翼翼的在黑暗中繞過這些阻礙,再迅速返回門口。
他犯了一個大錯。
一隻冰冷的槍管頂住了他的下顎。
一隻有力的手抓從左側抓住了他持刀的右手。
一個冰冷而毫無感情的聲音在他耳邊輕輕的說:「粗心大意。」
死亡感像巨錘一樣衝擊他的心臟,再迅速延展到他的四肢。
一瞬間,骨髓里的去甲腎上腺素迅速由經******-N-甲基轉移酶的作用,直衝腦門,擴展到全身。
他右腿稍右移動重心,猛地將頭右甩,右手腕往上用力推動再猛力下沉,刀尖向左下斜割對方小腹。
他知道今晚必死無疑,但困獸猶鬥,兔子急了也咬人。況且自己並不在乎死亡,他只在乎在臨死之前能不能狠咬對方一口。而他也對自己下令,必須要狠咬這王八蛋一口,為了唐文。
冷硬的槍管在他下顎上划過,火辣辣的疼。
然後,他聽見對方從喉嚨里「咦」一聲,便輕鬆的偏離了刀尖,槍托野蠻的打在他的右肩膊上,然後腳腕被對方一個掃踢,便被重重的摔在臥室門廊上,右手被對方一個手刀砍在手腕上,刀子脫手飛進黑暗之中,緊接著雙膝跪下壓住孟錚的雙手,冰冷的槍管再次頂住了他的喉嚨。
「非常粗心」。那個冷漠的聲音又再度響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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