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要承認,這世上有種男人,即便是男人這種理性的生物,也會對他們有著莫名的好感,更何況女人那種感性的生物。
而阿龍就是我眾多的好友中的那其中一個。
高中的時候,每天只知道打球,一來二去,同年級打球的人都認識了遍。
我班級有兩個體育生,特長是打球,愛好是貪玩,每天跟著他們,也多多少少認識了一些人。
某天的傍晚,和兩個體育生吃完晚餐,對著教室姍姍來遲,也就是在文科樓的樓下,遇見了阿龍,一起的還有其他幾個班級的所謂的老大。
那次經歷讓我印象深刻,當時恰逢阿龍和另一個人爭所謂的年級老大,兩個人你來我往,互有損傷,阿龍決定弄一次大的,直接拿了學校老大的名號。
七八個人,就坐在文科樓旁的五星紅旗下,討論著彼此的分工。
「死豬,你可以打四個。小勝也是四個,我雖然瘦了點,但是打三個還是沒問題。至於他找外面的人的話,我也有人。」阿龍冷笑著說道。
那是除卻打籃球在,阿龍在我腦海中僅有的印象,有著一股狠勁,和打球時很像。
「阿龍啊,群架不是這麼算的,真的打起來,不好算的,一人一腳過來,你當場就蒙圈了。」死豬說道。
死豬和小勝都是我班上的同學,也是阿龍的死黨。
「哼,別當我沒在外面打過架,初中的時候,我叔就開始帶著我在市里打架,總而言之,一個字,狠。那些整天讀書的書呆子,兩拳下去就怕了,怕什麼怕?」阿龍好像尊嚴收到了打壓,頓時有些急眼。
其他幾個人沉默了下來,至少阿龍的那股對敵人的狠勁是有目共睹的,我作為唯一一個玩之不深的人,只能從他球場的風格去判斷了。
就是那種硬碰硬的打,越是高大壯實的人,阿龍顯得越加的搏命。
對,我說的就是搏命,年輕太不懂事,總以為生命就該如夏花之絢爛,好在,我後面再次遇見了阿龍,也看到他稜角磨平的樣子,其中轉變之大,不禁讓我唏噓不已。
那場打架我沒去,跑去和別人打球了,而且對這種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情顯得有些不在興趣。
後來阿龍因為打架被退學了,本來就不熟絡,我的內心甚至沒有驚起一絲波瀾。
直到大學再次遇見。
在這裡,我以一個學長的身份告訴正在讀高中的學弟學妹一句話,大學並沒有你想像的那般美好,除非你愛上網,或者是泡妞。
剛進大學的時候,軍訓的晚上我走在大學的校園裡,身上踹著一千多塊錢,第一次感覺自己是如此的自由。
或許是高中讀書時,父母管的太多,一進大學我就像出了牢籠的小鳥,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
而事實是,才第七天我就待不住了。
大學的課並沒有固定的時間,而是零零散散的劃分了周一至周五,輕鬆的時候只需要下午上兩個小時就夠了。
年輕的心太躁動,高中想著有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最終絕大多數人卻將時間交給了網吧,這也是學校的網吧經久不衰的原因。
我還好,大學第一學期報了個英語晨讀班,每天室友還在睡覺時,我已經到了校園的晨讀班,後來大三的時候,一起晨讀甚至於和我請教發音的人拿了學院的冠軍,而我卻在做生意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讀英語晨讀只堅持了一學期,新的學期我開始做生意,就是在外面進一批貨,包括香菸飲料和零食,放到宿舍里賣給宿舍的學生,賺一個差價。
也是在那時候,我再次遇見了阿龍,從第一次見面互留號碼,再到對方時常打電話叫著去玩,兩個本地人很快就熟絡了起來。
阿龍認識後山很多做生意的老闆,特別是樂琪超市的老闆,有時間就在那聊天,遇到卸貨什麼的時候打一個下手,偶爾還能混一頓火鍋。
阿龍以前在老校區,所以和林宇相熟,也是阿龍,我才認識了林宇。
因為上課的時間不同,阿龍閒來無事的時候總會打電話給我,兩個人要麼在樂琪陪老闆聊天,要麼在林宇的大台北喝一杯雞尾酒。
所謂雞尾酒,不過是用白蘭地加不同口味顏色的果醬,攪拌均勻再加可樂或者雪碧後的產物罷了。
它們每一個都有著一個特殊的名字:藍色妖姬,血色浪漫……
其實不過是以顏色來取名罷了。
阿龍喜歡各種新奇的事物,認識林宇後,便迷上了雞尾酒的調法,直到一次阿龍調出了一杯三層顏色分布均勻雞尾酒時,徹底奠定了阿龍至少在我心目中的調酒地位。
林宇的店鋪不大,但至少五臟俱全,有一個小小的廚房和小小的麻將房,而外面則是一個較大的吧檯和幾張奶茶桌,甚至於吧檯和廚房的角落處,還有著一個隱秘的沙發和桌子。
也是某天夜晚,阿龍摟著小王安靜的坐在沙發上,兩個人說著悄悄話時,我才恍然明白,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了。
多了個女朋友,阿龍卻絲毫沒有影響自己的瀟灑生活,照樣有事沒事給我打電話,酒也照喝不誤。
很快就大二了,我的店鋪進入了高峰期,一天營業額達到了一千五六。
這已經是很高的數據了,那意味著我每天都有著四五百的純收入,這對一個大學生而言,算是非常高了。
而我每天陪著阿龍喝酒,店鋪完全交給了自己的舍友,到最後落了個悲涼的下場。
但是在我心裡,生活就是體驗,你可以吃虧,但要學會成長。也可以不在意錢財,因為誰的以後都會有錢,二十歲有了網費,卻沒了上網的心情,那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
就像當時的我,喝醉酒後拉著一個女生大談人生理想,圍著學校轉了兩圈,而那個女生最後評價了一句,我不想這些,我只知道玩。
參加工作後,我常帶著一些女的去玩,但她們都是為了我的錢。
你很難說現實轉變殘酷,如果你沒有能力去轉變,那註定被這個社會所淘汰。
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是在合適的年級能夠擁有想要的一切?欲望是溝壑難填的,有了麵包後,就會想要蛋糕。
而有了蛋糕呢?
你現在所渴望的?會是你以後所嚮往的嗎?
所以在我看來,回憶才是最重要的,每天我都會發朋友圈,我現在還能找去去年的今天,我在幹嘛,和誰一起,有著怎樣的心情。
所以我喜歡和阿龍在一起,因為他能讓我有更多的體驗。
15年的平安夜,阿龍拿了樂琪老闆的四五百飛雪,叫著我和兩個好友一起去街上賣。
我們的學校在衡陽,平安夜有著全國唯一的風景——解放路的飛雪大戰。
當天下午,會有許多小販占據有利地形,拿出進貨的飛雪和發光的小玩意。
等到夜幕降臨,會有成批的人過來,買飛雪開始亂噴。
一年年下來,已經成了一種習慣,當天晚上政府會封路,幾百長的街道,橫豎加一個十字路口,成了數以千計人潮的發泄場,你不用認識誰,對著任何人都可以噴飛雪,別人也不會介意,出來玩,尋的就是一個開心。
路旁滿是賣飛雪的小販,隨時可以補給彈藥。
那天晚上連賣帶玩,最後我們三個人賺了四百塊,去超市買了許多菜還有酒,回了阿龍的家裡。
一頓宵夜,加上阿龍的爸爸,一個喜愛喝酒的中年男子,喝到了凌晨三點。
我也是那時才知道,阿龍的性格完全是得以於自己的父親。
阿龍最後沒有去鐵路,而是去了媽媽的身下做事,相比於他爸,他媽更能喝。
至少,他酒是不會缺了。
參加工作以後,和阿龍在兩個地方,即使回到了家,也是有著家裡的事,也就少了聯繫。
我還記得,在校門後的烤魚店,一隻烤魚,幾個骰盅和兩件啤酒,就可以讓我們聊到凌晨兩點。
………………
…………
……
而生活推著我們向前,回首之時才恍然如夢,原來,我們曾那樣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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