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永沒有想到北原的質證,能夠厲害到這種地步。認定森本第一項貪污行為的關鍵,就在於必須向法庭證明森本向京都大學申報的合同是虛假的。而現在,按照北原的說法,合同僅僅只是與實際有所不一致,並非是純粹虛假製作的合同。如此一來,森本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就有極大的爭辯空間。
在刑事訴訟之中,對於事實的證明,必須要到達排除合理懷疑的要求。
眼下,這個北原,毫無疑問,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動搖了檢察廳證據的可信度。
旁邊的女公訴人千賀子也緊緊皺起了眉頭,顯然發現當前的情況極為棘手。
一直坐在公訴席位這邊的池上看到這個場面,微微偏頭對岩永說道,「不要被這個小子唬住了。雖然他對合同的虛假性進行了挑戰。但是他卻無論如何也否定不了,森本用公共研究資金進行個人消費享樂的事實。只要我們牢牢抓住這一點,法庭的心證是不會被這個北原所動搖的。」
岩永聽著池上的微微點了點頭,腦海中飛速地運轉應當怎樣駁斥這位辯護律師的話語。
然而,就在公訴席上的兩位檢察官凝神思考的時候,那位辯護律師再度面向審判席,開口道:「裁判長,現在辯護人對第二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這位律師轉瞬之間,猶如凶勐的獅子,向還未反應過來的檢察官們再度撕咬過來。一股極其龐大的壓力籠罩在公訴人的席位上。
「本桉檢察廳將淺井機工工具機會社轉入森本賬戶的數額全數認定為所謂貪污款項,亦是明顯不當。」
北原說道:「第一,根據淺井機工工具機會社與京都大學工學部簽訂《研發製造合作協議》,森本作為產研企業的兼職人員,可以依照該協議,獲得有關的科研經費獎勵,以及按照月度,從產研企業處領取酬勞。根據協議,產研企業兼職人員在每次大學依照合同付款之後,可以領取不超過支付款項15%的總獎勵數額。同時,月度工資的數額另外計算,不受支付款項15%的限制。」
「檢察廳將森本賬戶從會社接收的數額全部認定為是貪污款項,混淆了合法的工作收入與非法的貪污行為。換句話說,即使我們承認森本的確存在貪污行為,檢察廳也必須要將合法收入予以扣除。」
「辯護律師是顛倒黑白!」岩永聞言立刻再度站起,提高聲音道:「第一,正如方才檢察廳所主張,涉桉合同本就是森本虛構製作而成。在虛假的合同之下,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合法收入。一切收入,都是非法套取自公共研究資金而來。」
「其次,森本所獲取的資金,並非是以工資名義、科研經費獎勵的名目,從產研企業處支取。相反,而是通過各種企業支出名目,來予以報銷。與辯護律師所宣稱的領取科研報酬的行為,根本不符!」
北原的語氣,依舊平靜如常,看向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開口道:「裁判長。由於國立大學法人,對於科研經費的勞務報酬支出一項,審查得極為嚴格。這就導致了在實際的科研之中,大部分學者都是以報銷的形式來獲取勞務報酬。」
北原又從身後拿出幾本厚重的冊子,「我這裡是過往京都大學接受會計檢查院事務總局第四局審計的往年報告。這些審計報告都載明在京都大學,科研人員普遍存在以雜項支出的名義,來申領勞務報酬。當然,審計報告重申了這些行為都是違規行為。」
「然而,儘管這些行為是違規行為,但卻沒有上升至犯罪行為。因為,即使這些科研人員違規套取了相應的公共資金,但其所申領的,仍是自己的合法勞務收入!」
這位辯護律師似乎有著無窮無盡地,向公訴人傾瀉的彈藥,只聽得他繼續道:「同時,即使超出森本合法收入,轉入其賬戶的數額,也並非就理所應當的認為就是貪污款項。我們必須要進一步追蹤其資金的使用,才能夠認定森本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只見得法庭之上,這位年輕的男律師再度向現場的法官們展示了一張A4紙,「裁判長。辯護人現在出示的是森本賬戶對外轉賬的情況。森本在收到會社的款項之後,其又將大部分資金,轉賬至46家會社的公賬。經過辯護人查詢,這46家會社全數都是產研合作企業。」
「也就是說——」北原繼續說道,「被告人森本即使存在套取公共資金的行為,其套取後的資金,又再度投入了其他產研企業的使用。此一行為實際上,也只不過是大學科研經費使用的常見違規現象,而並非是犯罪行為。在大學科研之中,由於資金監管的嚴苛,A項目產生了科研經費的結餘,而B項目的科研經費卻吃緊。在這種情況下,出於便利考慮,科研工作者,亦會將A項目的科研經費套取出來,用於B項目的研發。」
「雖然該種行為違反了科研經費的使用規定,但亦不應當以犯罪論處。其資金的最終投入使用,仍然是大學研究。因此,不應當認定森本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話音剛落,便聽見岩永那憤怒的聲音反駁道:「辯護人又在誤導法庭!森本將款項轉賬至其他產研合辦企業的行為,絕不能夠認定為是將套取的資金投入到其他的科研項目之中。森本只是在以一種迂迴的方式,對公共研究資金進行層層套取,來掩飾他行為的非法性。其轉賬至其他企業的資金,又再度經由森本同樣的手法,套取出來。因此,辯護律師所言不當!」
「如果,公訴人堅持此種意見。」剎那間,北原的表情變得陰森起來,「那就請檢察廳對轉賬至其他產研企業後的資金使用進行偵查!關於森本第一項貪污行為的資金流向證據,只有淺井機工工具機會社與森本的銀行來往款項記錄。」
「依據被告人不得自證其罪的原則,其證明森本行為系層層套取的證明責任,在於公訴方,而非被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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