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沒判斷錯的話,你應該是用手掐死被害人的吧?所以她的脖頸上才會出現大片的淤痕。」
「你難道不知道,人的指紋除了在門把、桌面等光滑的地方,容易被檢測到。」
「還有……」
洛清源頓了頓,特地看了看站在旁邊如一個好奇寶寶,瞪大眼睛的目暮十三,臉上露出一個狡詐般的笑容。
而這一幕,自然也被嫌犯「泉武雄」收到了眼底,立馬心神大亂。
剛剛的神氣勁一下子就消失了,臉色瞬間變得蒼白,他也聽懂了,這位年輕警官語氣中隱藏的話。
那就是從被害人脖子上,只要檢測到跟他的指紋吻合,這下子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看著死者「爾島社長」的身體,儘管已經開始發青,但脖頸上那道印痕,還是清晰的留了下來。
這讓嫌犯「泉武雄」的臉色陰晴不定,顯然,在做最後的思想掙扎。
他也沒想到,情勢轉變的這麼快,剛剛明明他還占據上風的,現在突然一下子跌落萬丈深淵,爬都爬不起來!
「怎麼樣?想通了沒有?」
「你也是個聰明人,應該知道我剛剛說的話,會不會有假。」
「你看,天都這麼晚了,你要是自己承認,大傢伙也好收工,提前下班。」
「再僵持下去,你心裡很明白,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再說了,你要是自己承認的話,說不定只關個二十年就出來了。
但你要是等鑑識科的人員,將指紋配對結果送來,那可真的是,一輩子都要呆在牢裡面了。」
洛清源的這些話,像是一道重擊,狠狠地擊在嫌犯「泉武雄」的胸口,悶的喘不過氣來。
也如水滴穿石那般,慢慢地,瓦解他心中的,那道最後的防線。
在退無可退的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坦白,更何況是這種「聰明人」了。
因為,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再否認那就是傻了,只會徒增坐牢的歲月而已。
就像黑羽清源剛剛講的那般,我要是自己承認罪行,說不定二十年後就出來了,畢竟在日本,若不是窮凶極惡,對普通人來說是沒有死刑的。
可要是在這種情況下,還說自己是冤枉的,那在法院審理時,絕不會考慮從輕處理。
這也是,很多犯人,在聽到警方已經掌握確切證據後,都老老實實的跪下來,交待實情的緣故。
這也讓柯南那小子,鑽了很多空子。
在沒有死刑的情況下,坦白能減緩幾年罪行,說不定有生之年還能再出來。
基於這樣的考量,這個平行世界的偵探,不用別人幫忙,只憑一張嘴就可以搞定了。
但,這有個前提。
前提就是只限於日本,換做是歐美那種地方,幾乎人人家裡都藏有來福、獵管等槍支。
在那種民風彪悍的地界,柯南這種偵探生物,若沒有死神的庇佑,早死一百次了。
畢竟,窮寇莫追這個成語,放在任何時候,都是行得通的!
還有換做是大天朝,那個法律制度森嚴的地方,偵探這種職業也是不可能流行的。
這是因為,殺人犯只要被抓幾乎都是死刑,管你承不承認。
這就給很多已經走上那條道路的人,沒有退路可言。
要麼逃到一個警方找不到的地方,要麼就憑藉家裡的權勢,隻手遮天!
這兩種情況,都不是靠一己之力就能辦到的。
所以說,偵探這種看似風光,實則走不出國界的職業。
也只有在這個罪犯橫行的平行世界,才吃的香,拿到現實生活中嘛,不用想也會被餓死了。
當然,餓死的話只是指大多數,像毛利小五郎這般虛偽的人,可絕對不在裡面。
反而會活的更瀟灑自在,因為在劇情開始前,他一般所接手的「工作」,都是調查婚外情、小三之類的。
比對曾經洛清源還在現實時的,娛樂圈裡的,被稱為第一狗仔,某個四眼傢伙。
興許,你就明白了。
看似糊塗、荒唐,實則大智若愚,這就是毛利小五郎,也是現實中很小一部分人的縮影。
那部分人,則被稱之為——精英!
果然,像是思考了足足十多秒以後,嫌犯「泉武雄」「唰」的一下子,跪坐在地上。
然後抱著頭痛哭,並緩緩的交待了,殺死被害者的真正原因!
於是,這起「敷面膜」事件,也終於告一段落。
在所有人都用四色各異的眼光,看著解決了案件,卻一步一步向門外走去的,那道幾乎每時每刻都冷靜,實際上無比慵懶的身影,眼中波光莫名轉動。
或是崇拜,或是略有所思,不一而足。
在外人眼中,會很奇怪這個突然冒出來,年輕得不像話的男子,推理這麼厲害,怎麼以前沒有聽說過?
小蘭還是那副靜若安然,宛若鄰家小妹的姑娘,眼中透著高興。
為這個好朋友能找到罪證高興,也為兇手伏法而高興!
而在麻醉藥力過後,幽幽醒來的毛利大叔,則摸著下巴,目光一直在洛清源跟那道瘦小身影上流轉,像是在思量著什麼。
至於包括胖警部在內的搜查一課同事,早就習慣了這個進了案發現場,就把自己「藏於」角落的青年。
他的性格、習慣,都早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只有某個眼鏡小鬼,想了想,還是跟著他一起出了現場。
聽到身後傳來細細的腳步聲,洛清源頭也沒回,就自顧自的說道:「是不是很奇怪?」
「明明被害人的身體已經被她的女兒徹底的沖洗過,換上一套閒適的浴袍後,她的脖頸上,怎麼可能還會殘留有兇手的指紋?」
這時候洛清源停下了腳步,而柯南正好走到他面前,用那雙在黑夜裡,也能讓無數犯人,感到心驚膽戰的眼神看著他。
這時候兩個人都沉默不語,仿若是在進行著無形的交鋒。
片刻,洛清源沖柯南眨了眨眼,露出一個狐狸般的笑容。
然後從街頭招來一輛出租車,從車窗里飄來一句:「可他不知道啊!」
聽到這句話,柯南猛地瞪大雙眼,嘴裡一直重複著某人離開前所說的那句話。
這時候他才醒悟過來,為什麼洛清源剛剛一直讓嫌犯「泉武雄」,自己承認殺人的事實。
原來,指紋這東西,從一開始就沒有,在場所有人都被他給騙了。
其實,這跟他剛剛所用的手法很相像,都同樣是誤導犯人,給其造成一個錯覺,那就是你已經無路可逃了。
實際上則是利用嫌犯犯罪後,那恐慌不安的心理,讓他在不知不覺中,陷入從一開始就布下的局。
不過,讓柯南沒想到的是,用過一次的手法,會被拿來再用一次,而且效果還是出乎意料的好。
這也給了他一些參考!
因為偵探這種生物,就是在不斷挫折中,總結,然後繼續成長的。
畢竟他的年齡還小,未來還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所以說,一時的下風就受到打擊之類的,對這眼鏡小鬼根本就不可能。
這也是洛清源也什麼挑那個時候走出來,就是為了專門解開他心中的疑惑,而故意所為的。
因為放在以往,在案件結束後,他就算走,也會跟胖警部打聲招呼,而不會像剛剛那樣,一言不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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