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們還有點事情要處理,不回家。」林浩宇說道。
「沒關係,你們要去哪,我送你們。」
林浩宇心中頓時起了反感,他很討厭這種死纏爛打的傢伙,不管對方出於什麼目的。
林浩宇拉著老媽的手徑直上了公交車,不再看段守一眼。
公交車上,老媽說道:「傻兒子,多聽聽不同人的意見總是好的。」
林浩宇不說話。
其實,了林浩宇內心深處,他是連武戰聯盟都不想簽約的傢伙,只是現實是他無法戰勝的,沒有國家承認的武術教練證,也沒有取得國家武術協會中心規定的相應級別,就算你本事再高,也不能開武館,不能為自己的前途做主。
目前武戰是華夏國最好最有實力的商業機構,林浩宇要進入格鬥圈發展,就算明知道是賣身契,個人的選擇空間也不大。
把合同的好壞放到商人的良心上,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不過,不如意中的萬幸,是遇上了王涵來做教練。雖然林浩宇相信王涵,但是合同可不是王涵寫的,林浩宇簽約武戰,也跟王涵並不直接發生法律關係。
華夏國的商業氛圍才剛剛興起,格鬥圈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更是一個空白。
相比國外的成熟商業體系,華國的職業賽事目前大多數都是國家力量在推動,而不是市場力量。
武戰聯盟是第一支市場力量,也是目前最強大的市場力量。
要在格鬥圈裡發展,選武戰就是最好的選擇。至於合同條款,格鬥手的選擇權力也許是零。
面對現實,誰也沒有辦法。
生活就好像強。奸,不能反抗就只能接受。
所以林浩宇還是有些悶悶不樂。
老媽看出林浩宇的消極情緒,說道:「浩宇,我看吳老師對你很不錯,人品也信得過,我們把這協議拿給吳老師幫忙參考一下吧,就算要簽約,咱們也要簽個明白約。就算是吃虧,也心裡要有數。」
林浩宇搖搖頭:「吳老師和閆老闆是同學,她出面並不好。」
「那我們去找個律師幫忙看看這協議。」
「找律師不得花錢麼?」
「該花的錢,就不要省。」老媽說道。
林浩宇說道:「老媽,你不去上班嗎?」
「去啊,不過看你這樣子,我有些不放心。」
「我去找人看合同,你去上班吧。」林浩宇說道。
「你去找誰?」
「一個大老闆,在合同這方面的知識,我相信她是很厲害的。」
「誰?」
「你就別操心我的事情了,說了你也不認識,媽,你去上班,我下車了。」林浩宇說干就干,車子一停就下了車。
老媽看他篤定的神情,知道林浩宇長大了,這些事情,他要自己拿主意了,在沒有結果之前,他不肯跟老媽說了。
「浩宇,小心點,凡事多個心眼。」老媽喊道。
林浩宇沖老媽揮揮手:「知道了,老媽。」
十幾分鐘後,林浩宇來到了沃爾瑪超市的四樓「手有餘香」書店,見到了歐陽薇和她的女兒林若蘭。
歐陽薇是個投資商,」手有餘香「書店是她的一個愛好,休閒的時候,她就在書店裡百~萬\小!說喝咖啡。
自從林浩宇做了瑜伽教練後,就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來書店蹭書看了。
在書店的非常安靜的讀書室里,歐陽薇和林若蘭都很驚訝的看著林浩宇。
書店裡很安靜,讀書室就更安靜,很輕的鋼琴音樂聲飄在空中。
歐陽薇站起來,做出一個出去說話的手勢。
讀書室也是咖啡室,你可以在裡面看你自己想看的任何書,只要點一杯咖啡就好。
林若蘭也一臉興奮的跟著媽媽走了出來。
自從上次她送林浩宇截拳道後,除了在學校的體育課間操偶爾見到一眼林浩宇,她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周末放假,林若蘭要去上鋼琴課舞蹈課奧數和寫作補習,是沒有時間跟媽媽去瑜伽館的。而林浩宇和歐陽薇私教的時候,林若蘭放學還得去上很昂貴的私教精英課一小時。回家後就是一大堆的家庭作業和私教老師的高端輔導習題,是沒有時間跟林浩宇見面說上話的。
「林老師,你怎麼來了?」歐陽薇跟林浩宇已經很熟,來到書店門外就笑道。
「找歐陽老師有點事情。」林浩宇也不客氣。
林若蘭站在媽媽的身邊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的看著林浩宇,小姑娘很喜歡林浩宇:」浩宇哥,好久不見。」
林浩宇笑道:「若蘭,今天不上課啊?」
「上午的課已經上完,下午還有一堂寫作課。」林若蘭甜美如天使。
歐陽薇道:「林老師,你找我有什麼事說好了,如果是正事,需要一點時間的話,那就去隔壁的可可咖啡館裡坐下談吧。」
「就在外面吧。」林浩宇一指對面的走廊休閒椅。
休閒椅是商場裡專供逛商場的人走累了坐的,很長一排的休閒椅,中間還有花台點綴其間。
歐陽薇可沒有跟人在走廊休閒椅上坐著談事情的,她微微感覺不適,但跟林浩宇那樸實坦然的眼神一對視,她就一笑:「好吧,我們過去坐下說。」
林浩宇還是個真吊絲,雖然是瑜伽教練,學生都是些美女貴婦,也很受她們的尊重,但是他骨子裡的窮小子氣質還是沒變。
能夠在不花錢的休閒椅子上談事,他就不想進什麼可可咖啡室里談事,那一進去,就是錢,最少一百多元不見了。
林若蘭也跟著一起過去,歐陽薇坐下,林浩宇就把那份合同拿出來給歐陽薇過目。歐陽薇投資地產和其他商業項目,合同這些事情對她來說,不陌生。
歐陽薇一目十行看完協議,說道:「林老師,你要是簽約這份合同的話,職業發展有保障,但是你這合同的時間很長,簽約十年,而且,今後你要解約非常的麻煩,還會面臨巨額賠償。」
「我看這上面是五年合同。」
「五年是硬性簽約時間,還有五年是隱藏條款,而且,其中的很多條款非常的苛刻。舉個例子吧,假設因為生病或者其他的很嚴重的事情不想打比賽,但是武戰有權力讓你比賽,如果你不比,他們就可以告你,你必須去打,或者面臨巨額賠款。總之吧,這個合約,就是一份賣身契。」
「既然這樣,那我拒絕簽這個合約,我不想一出道就失去了自由,我可是要成為世界格鬥王中王的,我的比賽,我希望我能有做主權。」林浩宇說道。
他的理所當然的口氣聽在任何其他人的耳朵里,都會覺得很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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