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皇崛起 第2069章 第一批泰諾人農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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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樂筆趣 m.lebiqu.com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不過,作為穿越後的本命種族,德意志人會在新的美洲國度里,成為統治基礎。具體的,就是讓同族們,成為軍人,成為大工匠,掌握社會的最核心的資源和權力。至於其他的,是可以分潤給其他族群的。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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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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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事實上,從打算帶幾十萬毛子回國種地那一刻起,馬林的心態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不再堅持一開始定下的發展以德意志移民為主的國家的理念,而是改為兼收並蓄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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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種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給毛子們幹嘛。此外,法國人也可以,義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個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嚴格控制,不能超過北海國移民。未來,北海國的德意志人,還會和英格蘭人共享美洲。這樣,兩大族群合力,不說別的,北美地區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過,現在法國人還不好動,毛子也還沒搶。眼下最現實的,其實就是利用美洲當地的印第安人,幫忙勞動。印第安人雖然勞動效率還趕不上黑人,但有勞動力就不錯了,馬林不挑。

    馬林懷疑,當初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很少。當地印第安人主體肯定不是華夏血脈,要不然,在種地天賦上肯定不會連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紀被販賣到古巴的華工,勞動效率可是遠超黑奴的。

    因此,馬林覺得,活著抵達墨西哥的殷商人應該是極少數。然後,被當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並未發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當地人,也沒能獲得華夏人的種地天賦,不然也不會趕不上黑人。

    不過,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確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當中,種田天賦最高的了。玉米的種植,就是當地人搞出來的。而且,馬林懷疑,就是倖存的殷商人弄出來的。

    因為,玉米的西班牙語稱呼叫做「maiz」,是當地土著人語言的音譯。而讀音,極為類似「麥子」。也許,是將玉米培育成糧食的殷商人,用家鄉麥子的稱呼,來命名的。

    ……

    當然,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茲特克人,的確是很適合種地。

    根據情報,他們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貴族的私地外,一般村莊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勞力的數量,給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數量的耕地,終身耕種。若是男主人死了,沒有壯勞力頂著,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連續兩年不耕種,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貨的糧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餘的要上交給帝國。

    而華夏歷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茲特克帝國如出一轍,也分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農民,也只能通過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體的,就是井田制。

    不過,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業,沒有鐵製農具,也沒有牛耕。但鐵製農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後期的春秋時代才出現的。所以,墨西哥繼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農業技術。甚至是閹割版的商朝農業技術。畢竟,商朝還有青銅工具呢。但因為沒有麥和黍,只能利用當地的玉米。當然,到了加勒比地區,還利用了當地的紅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邊,則弄出了土豆。

    雖然阿茲特克帝國的農民們農耕技術原始,可是,他們畢竟是農民,習慣了干農活。弄到自己的村莊裡,很容易就上手種地的活兒。不像北美叢林裡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獵部族,不事農耕,就算抓來,也很難培養成合格的農夫。因為,狩獵民族浪慣了,不習慣老呆在一個地方種地。所以,歷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買黑奴種地的情況。因為,當地的狩獵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長種地。不過,倒是能打,早期讓殖民者吃了不少虧。要不是他們分為多個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無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為兩種人——種田的,和不種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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