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死人了。
三個青年的屍體孤零零的掛在村口的歪脖子樹上,乾癟皮膚上原本應該猙獰的紋身此刻卻顯得死氣沉沉,仿佛在低聲嗚咽。
三三兩兩的村民圍了上來,恐懼而又興奮地望著正在四處檢查的民警,議論聲此起彼伏。
「邪門,怎麼死人了……」
「哎呀,好大的酒味,這幾年死了應該有十幾個了吧!」
「死的活該!幾個地痞流氓整天就知道欺負我們,我們家那二畝地都被這群畜生糟蹋啦!」
「報應啊!閻王爺開眼了……」
「……」
恐懼、無助,但又帶點興奮的氣氛在人群中傳播,甚至連打掃案發現場的民警也被這股氣氛籠罩,默不作聲。
看樣子像是自殺,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死者脖子上的兩道勒痕,赤裸裸的謀殺!
不到四年的時間,城關鎮這個小小的鄉鎮前後已經死亡了十七人!
死亡手段極其詭異,活埋、自殺、食物中毒,甚至,有一個人竟是被自家養的狼狗活活咬死!以至於,人口足足三萬多人的城關鎮一到晚上,根本沒幾個人敢上街!
這種案件,早在一年前就已經確認了兇手,但很可惜,不管警方花費多大的人力物力,依舊找不到兇手,只能在網上及電視上發布通緝令,期望兇手走霉運被知情人發現吧。
通緝令上的黑白照片,是一個看起來非常憨厚、敦實的男孩,年齡大概只有十三四歲。沒人能想到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小男孩,竟是這十幾起謀殺案的唯一嫌疑人!
姓名:秦征。
性別:男。
民族:漢。
孤兒。
警方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只能得到這麼一點點信息,而且這點信息還是從那堆早已成為廢墟的破舊房間找到的。
殺人動機?很簡單,那堆廢墟下,曾經活埋了三個人,秦征,以及他的父母。
四年前,來自省城的大商人錢百萬花巨資在城關鎮買下了一片土地,做房地產生意。當時在文件中規定,在那一片土地上有地的農民,每畝地可以得到四萬元的補償。秦征家,有兩畝多一點。
然而,最後到秦征父母手上的錢,只有不到五千塊。
被欺騙了的農民當然不肯搬家,在拆遷隊的威逼利誘及毆打之下,很多人屈服了,但也有很少一部分人依舊抗爭。很不幸,秦征家就是這群人的領頭人。
那一晚,在挖掘機的轟鳴中,秦征與父母活活被埋在磚石之下。而就在房屋倒塌的那一瞬間,父母同時將自己壓在身下,用自己的身軀,打開了秦征活命的通道。
第二天,在村民的幫助下,秦征從廢墟中爬了出來,而父母,卻永遠的離去了。
活下來的秦征,沒有哭,也沒有鬧,只是將前來做最後通牒的拆遷隊頭子、十幾個隊員,以及和那群商人同流合污的村支書,死死地記在了腦海里。
那一年,他剛剛十四歲,成了孤兒。
原本溫馨美滿的一家被罪惡的金錢所摧毀,普通人早已痛哭昏厥或是為求公道而鬧得滿城風雨。但秦征卻沒有,他只是將父母的屍體接回了老家,呆呆的在屍體旁做了三天三夜,期間只是偶爾喝一口水,驅趕一下蚊蟲。
最終,在屍體快腐爛的時候,他紅著眼撥通了殯儀館的電話。
這時候,人們對他的討論又多了起來了。
「我從小就看這孩子就有些邪門,有一次我摸那小孩的後腦勺居然凸起了好大一塊骨頭。」
「是啊,我家崽子也說了,在學校他就愛打架,還老欺負女生,老師也管不了他!」
「十幾歲的娃娃,就這麼頑皮,長大了也不見得會做什麼好事。」
「……」
不知為何,秦征出生時,後腦勺長了一塊稍稍凸起的尖銳骨頭,很明顯。當時母親用字典做枕頭,想要將那塊骨頭磨平,有一點效果,但是過了幾年,那塊骨頭又悄悄地長了出來。
後來,這件事被教了一輩子書的姥爺知道了,開玩笑的說道:這叫做反骨,在古時候長著這種骨頭的人,不是當世帝王,就是逆世梟雄!看來,我家小征還有做皇帝的命呦!
古代封建王朝時期,有一種人被稱作天生反骨,具有叛逆性精神的異端,不忠不義之人。若是出現在腐朽沒落的王朝末代時期,一旦被發現就會面臨著株連九族的下場!
在面相學中,反骨也是王侯面向的一大主要特徵。
相傳北拒蠻夷、西連吐蕃、東震倭寇、南懷諸島,被四周異族尊稱為「天可汗」,大唐王朝開創者的李世民,就生有反骨!
而在明朝末年,殺人盈野,威震天下,差一點就能開創出一個新的朝代的王者,也同樣生有反骨!他的名字,叫做——李自成!
就算是西方國家的神話傳說當中,也有一個人生有反骨。
他就是,我主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之一,卻因三十枚銀幣而背叛耶穌的——猶大!
而現代腦科學則證明,凸出部位的大腦神經正是主管人的邏輯思辨能力和創新意識的部分,這部分發達,正是說明此人的邏輯思辨能力極強。
秦征,無疑也擁有這種叛逆,或者說逆世這種精神。
他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他殺的第一個人,就是他們村的村支書。若不是他收了拆遷隊和錢百萬的好處,就不會任由那群小混混威逼利誘村民,霸占村民應得的拆遷補償款!
四年前的那個夏天晚上,他趁著村支書一家人熟睡之際,悄悄潛入了村支書家中,將液化氣的閥門開到最大,然後,關緊了窗戶及大門。
第二天,便從村支書家中搬出了兩具屍體,他,和陪他一起做了亡命鴛鴦的老婆!
而後,他更是對當時在拆遷隊中做過的小混混展開了瘋狂的報復,借著縝密的心思和出其不意的想法,整整十七個人,都成了他手下的亡魂!甚至,間接因他而死的無辜人,也有七名。
而這三個小混混,則是當年那群拆遷隊中最後的三個人,秦征在他們經常去的酒吧外整整等了七十多個小時,終於等到他們喝了個酩酊大醉。而後,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麻繩,一個接一個的勒死!
……
「……我在這裡歡笑,我在這裡哭泣,我在這裡或者……也在這死去……」
北京,不知名的地鐵道口,秦征穿著單薄的衣衫靜靜的坐在走道上,傾聽者北漂人的歌聲。
帝都的秋天今年仿佛來的很早,八月份剛一過,天氣就轉涼,飄蕩的落葉隨處可見。
秦征坐在這裡已經很久了,手上拿著一張黑白照片,默默無語。
照片上是一張全家福,一對夫妻和一個小孩子,那小孩子的臉蛋依稀和秦征相似。
「四年了……爸、媽,你們過得還好嗎……」默默哽咽,淚水不由得充滿眼眶。
秋風微起,掀起一地落葉。
「很快……我們的仇人我已經找到……我會帶著他的命……在你們的墳前祭奠……」
良久,秦征站起身來,掏出兩枚硬幣,扔到了不遠處歌手的吉他袋裡,迎接他的是歌手感激的眼神。
隨後,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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