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546章 感情的事

    要離婚,胡適的障礙很多,但他心裡比誰都清楚,最大的障礙是夫人江冬秀。

    到家前,胡適是做了一番準備的。知道江冬秀輕易不會鬆口,他曾經設想過江冬秀會怎樣說怎樣做,便事先做出予案,如何應對。但是,見到江冬秀,胡適腦袋一下子亂鬨鬨的,什麼話都說不出口。

    今天剛到家就等一天嗎,這事雖然急但不差這一天。到了第二天正要開口,被一件突然的事給岔過去了。胡適鬆了一口氣,心想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突然有情況。怎麼回事,胡適好像很慶幸出了這檔子事,他晃了晃頭,無奈一笑。

    好像每天都有意外情況,這也沒什麼可奇怪的,胡適本來就是個一大堆事纏身的人。一晃一個多月過去了,不能無限制的拖下去了,曹誠英那邊已經開始辦理離婚手續了,自己這邊還和沒事一樣,怎麼可以?

    這一天胡適下定了決心,他也真的硬著頭皮說了。胡適曾設想到了很多種情況,但當這離婚的話一出口,出現的情況是胡適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胡適怎麼能想到呢?

    聽到離婚兩個字,江冬秀從廚房拿出菜刀,「你要離婚可以,我先把兩個兒子殺掉。我同你生的兒子不要了。」

    這樣的事,江冬秀能不能幹得出先不用說,就是這話說出來也把胡適嚇傻了。總而言之,離婚的事反正胎死腹中了,胡適連提都不敢再提了。

    在民國的眾君子中,胡適無疑是個格外被人推崇的存在,是中國近代史最有聲望和影響的文化名人之一。他在文史哲方面的綜合造詣和著述,可以說是無人能及,而比學術成就更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品行。正直真誠,不迂腐,幽默睿智,性情豁達,文人氣和煙火氣並存。

    魯迅對胡適的印象一向不怎麼好,夾槍帶棒、含沙射影的說了他不少壞話。對於魯迅的批評,在魯迅生前,胡適一律採取充耳不聞的態度。魯迅死後,也沒有跳出來叫過一次屈,更沒有說過一句惡言惡語。

    他的同鄉女作家蘇雪林在魯迅去世後寫了一封長信給他,信中用「舊文字的惡腔調」攻擊了魯迅。

    胡適很反感這種行為,回信說,「凡論一人,總須持平……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早年的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

    君子之風,可見一斑。

    他喜歡幫人,不求回報,「我借出的錢,從來不盼望收回,因為我知道我借出的錢總是『一本萬利』,永遠有利息在人間。」

    他過世後,有朋友含淚說,「並不是我偏愛他,沒有人不愛春風的,沒有人在春風中不陶醉的。」

    因此,很多人在提起胡適時,不願意提起這一段,不希望有任何一點污點損害他們心中的「聖人」的形象。

    但是有時候又是繞不開的,也就只能硬著頭皮談談這事。

    因為對胡適的敬重,在談起這檔子事時,好多人都自覺不自覺的同情和偏袒胡適,倒好像江冬秀在這件事上有些不占理,甚至很對不住胡適。

    是的,如果江冬秀是個逆來順受,對自家男人不敢有半點違逆的女人,這件事就簡單多了。那個年代,舉著反對封建包辦婚姻的旗幟,和糟糠之妻離婚的人,在名人中可謂比比皆是。內中波折肯定不為外人道,但從表面看都還是很順利的。畢竟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女人一般也沒有什麼收入,也很難有話語權。

    不過,我們還是談江冬秀吧!

    兩家訂婚的時候,胡適可不是後來的身份。江冬秀也是堂堂的大家閨秀,說起來,論家世和家境,在當時比江家是要勝一籌的。


    那個年代,訂婚就如同成婚,江冬秀在那麼長的時間裡,無怨無悔的苦等著,甚至力所能及的照顧胡適的母親盡兒媳的責任,事實上和胡老太太也處得來。因為後來胡適的成就,才有很多不相配的說法。如果是別的什麼人,能找到江冬秀這樣的媳婦,不是很幸運嗎?

    是的,江冬秀沒什麼文化。但別忘了,那個年代有一個說法是「女子無才就是德」。

    是的,江冬秀是一雙小腳。但別忘了那個年代是以小腳為美的,大腳片子是很難嫁的。當年攪動晚清政壇的楊翠喜,在她的傾國傾城的美貌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她有著一雙「三寸金蓮」。

    胡適和江冬秀可是封建包辦婚姻呀!不錯,但那個年代有幾人不是封建包辦呢?婚姻最主要的功能是繁衍,試想,在男女授受不親的年月,如果沒有封建包辦,國家和民族恐怕就走不到今天不了。那些個千千萬萬個家庭,不是都在生兒育女、世世代代生活著嗎?因為出去留了幾年的洋,就有多特殊嗎?

    那是沒有愛的婚姻呀!那些個千千萬萬封建包辦婚姻,那個是愛的結合,但不是還有一句話,到一起後可以培養感情嗎!不是還有「一日夫妻百日恩」嗎?男女之間有了那種關係,能不生情嗎?

    江冬秀做了什麼?她不過是奮起保護自己的家庭。自家男人在外邊出軌了,她只是堅決不同意離婚,說了些嚇唬人的話。她好像沒因為自己男人有外遇就不依不饒,就鬧得雞飛狗跳。她應該知道在一段時間裡,胡適和曹誠英還保持著關係。有人說,冬秀明知道胡適和曹誠英的關係,但她站穩自己的大婆身份,只要胡適不提離婚,便隨便由他去。

    當然,夫妻倆經常為這事大吵大鬧。有一次,石原皋去胡適家,正好趕上他們吵架。江冬秀哭著對石原皋訴說胡適如何對她不起,如何另尋新歡,說到氣憤處,甚至拿著剪刀要刺胡適,嚇得石原皋連忙拉開他們倆。但是,這畢竟是讓夫妻一方極難接受的事。

    有一首歌唱到了這方面,大意是因為愛所以情願自己所愛的,向他或她愛的方向奔去。唱這樣的歌是可以的,但在實際生活中誰能做到呀!愛本身就是自私的,不能與別人分享的,是排他的。反正江冬秀肯定是做不到的,難道可以因此而責備她嗎?

    對於胡適,在這件事上,應該也沒有過多的可責備之處。他雖然是一位舉世矚目之人,但畢竟也是個有七情六慾、肉體凡胎的男人,像很多男人一樣,有些花心,有些喜新厭舊,有時甚至見異思遷。生理學將來也許能夠解開,這或許和男人內在的基因有關。

    人類最早的婚姻形很可能是雜婚制,在雜婚制下,群里所有女人是所有男人的妻子,同樣,所有男人是所有女人丈夫,包括父女和母子。為什麼會這樣?在這樣的原始群中,男人負責狩獵和與別的群爭鬥,做的是很危險的,很容易喪命的事。如果一個群里男人大量減員,在雜婚制下,少量男人就可以使大量婦女懷孕,而使群得以正常繁衍。如果一個男人只鍾情一個女人,不是很麻煩嗎?

    當然,人畢竟是可以控制自己行為的,還是要把自己的行為,控制在秩序的範圍之內。

    講到胡適和曹誠英這樁事時,常聽到的一句話是,維持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筆者要說,別說是那時,就是現在,這句話也是很有局限性的。愛情對於維繫婚姻無論有多重要,畢竟不是全部。

    試想,一對青年男女熱戀而結合,這當然是有愛情的婚姻。但問題是這愛情一定能長久維持嗎?不會厭倦嗎。如果一方不再愛另一方了,就一定要離異嗎?如果另一方還在愛著對方,怎麼辦?離異對另一方公平嗎?還有更重要的,如果他們有了孩子,有了愛的結晶,有沒有責任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呢?

    至於對曹誠英,除了同情和嘆息,好像很難有更多的話要說。不是無話可說,而是不忍,因為她已經夠不幸的了。因為「有一種愛情是一個人路過另外一個人的全世界。路過的人看到的是景色,餘生均可懷念,而另外一個人卻被拿走了全世界,再也回不到從前」。

    說起胡適和曹誠英,胡適應該是很對不起她的,所謂能夠對得起全世界,卻唯獨辜負了一個人。所謂「一個全世界都稱讚的好男人,卻可能是一個女人的劫數」。

    如果胡適和曹誠英他們的情愛,只是他們兩個私人的事,不關別的任何人,就另當別論;但是,可惜不是這樣。

    對於這兩個人的情愛,現在談起來也還是令人嘆息的。可以說,在任何時代,都沒有完美的婚姻關係,包括現今的一夫一妻制。

    所謂問世間情為何物?對於感情的事,對於兩個真心相愛的人,是是非非誰又能說得清楚呢?

    在談到未來的婚姻關係時,恩格斯說:「這要在新的一代成長起來的時候才能確定,這一代男子一生中將永遠不會用金錢或其他社會權力去買得婦女的獻身; 而婦女除了真正的愛情以外,也永遠不會再出於其他某種考慮而委身於男子,或者由於擔心經濟後果而拒絕委身於她所愛的男子。這樣的人們一經出現,對於今日人們認為他們應該做的一切,他們都將不去理會,他們自己將知道他們應該怎樣行動,他們自己將造成他們的與此相適應的關於各人行為的社會輿論──如此而已。」

    可惜這樣的社會離我們很遙遠,可惜胡適和曹誠英沒有生活在這樣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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