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尖端AI研發,等於就是在和一群「同類」共事,風險是毋庸置疑的。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這時候的風險,也不再是與方然原本估計的萬中無一,即三億聯邦人口中那不到0.01%、甚至更少比例的永生追尋者暗鬥,而是在潛伏者比例極高的核心AI研發團隊裡,與所有潛在競爭者的明爭。
爭鬥,方然一點都不擅長,他知道自己在這方面的天賦有限,就和在很多領域一樣。
但「同類」之間的戰爭,可不會像「轉身拔槍」的西部牛仔那樣,如果是在網絡上、系統中一決高下,他還是有起碼的自信。
不知道其他永生追尋者,是何時覺醒、踏上這條路,至少對他自己而言,五歲時就篤定了矢志不移的信念,多少年來,沒有一天沒在為此而竭盡全力,現在掌握的黑客技術已可比肩優秀的網絡安全專家,甚至進入NISL、國家信息安全基礎實驗室供職。
相比之下,人工智慧的研發,還算不上自己最擅長的領域。
或遲,或早,總得和一些同類狹路相逢,怕也沒用的,該來的總歸是要來。
至於一番驚心動魄的激鬥後,誰能留在時間的列車上,決心,能力,意志甚至運氣,都會讓任何預測成為不可能。
不到那一天,誰也不會知道結局。
思慮至此,方然認為、至少自以為他是想清楚了這一切,於是埋頭工作。
但不久後的某一天,瀏覽新聞時,看到聯邦儲備銀行技術主管東窗事發、鋃鐺入獄的消息,他才心生異樣,繼而,意識到自己之前的想法,簡直就錯的離譜。
喬丹*貝爾福特,供職於聯邦儲備銀行信息技術部的跨行業人士,過去十年間一直負責金融決策系統的開發與銜接工作,其夥同下屬、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篡改AI決策網絡、攔截數據,甚至直接偽造系統輸出結果的手段,以各種形式在金融市場與影子銀行牟利,聯邦調查局已核實的案值即超過二十億馬克。
二十億馬克……
看一眼屏幕上的數字,方然在默數,那將「0」間隔起來的逗號有幾個。
這傢伙還真貪吶,二十億,自身經歷有限的年輕人無法想像,這是多麼龐大的一筆巨款,但同時他也知道,和充斥聯邦金融體系的大鱷們相比,這數字豈但不值一提,即便來源,也會被資深玩家們所嘲笑。
十年時間,才弄到2,000,000,000馬克,結果還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但凡身居金融公司、機構的高位,甚至只是一個掌控龐大資金池的基金經理,給他十年時間,也不難毫髮無傷的弄到這些,最重要的是「乾淨」,哪怕聯邦調查局和監管機構一起來刨根問底,也可絲毫無懼。
這些錢,所對應的社會資源,沒有哪怕一芬尼是金融產業所創造,完全是在巧取豪奪。
即便被金融圈子一干老手所鄙視,方然注意的,卻不是喬丹*貝爾福特案的案值,或者媒體添油加醋的紙醉金迷生活,而是這位攫取了二十億馬克的技術主管,受到的懲處,只不過是十四年的監禁和罰沒財產。
十四年,外加罰沒一切財產,貝爾福特的糜爛人生就此完結。
即便今後出獄,與時代嚴重脫節、兜里又沒有馬克,這樣的傢伙一時也很難翻身。
但考慮到二十億的驚人數字,倘若沒被查處,會對聯邦社會造成多麼嚴重的損失,這樣的懲罰卻又太輕,幾乎毫無震懾作用。
貪婪,占據著無數人的心靈,為飼餵這心魔,他們究竟願意付多高的代價;
以前沒徹底想過,現在,被新聞提醒,方然才意識到自己(以及同類們)與蓋亞的芸芸眾生相比,看待事物的出發點根本不同。
大抵凡人,在思考某件事要不要做,權衡做、與不做的收益和損失時,都會有一個損失的上限,就是死亡:生命的消逝終究難免,那麼,這損失也就天然的有限,面對超出這損失的巨大收益時,任何人間律條,都無法徹底斷絕鋌而走險的念頭。
說白了,對任何一樁惡行的懲罰,施加於凡人,震懾力都註定是有限的。
在野蠻的舊時代,還可以對罪犯濫施酷刑,震懾力往往超過了死刑,但顯而易見,這在今天已成為了一種駭人聽聞、至少無法公開實施的非常手段,凡人的刑罰上限,止步於死刑,這是任何法條都無法逾越的上限。
更不用說,在莫須有的怪異想法主導之下,聯邦社會的廢死呼聲,越來越高,一些州甚至已在程序上、或者事實上取消了死刑。
取而代之的,則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對犯罪的震懾力大打折扣。
不論犯下怎樣的罪行,懲罰,在當今時代以死為極限;
然而另一方面,鋌而走險的潛在收益,卻隨著文明的變遷而越來越高,幾乎沒有上限。
在久遠的過去,一個膽大包天的不法之徒,哪怕拋棄底線、肆無忌憚的攫取財富,甚至將國庫據為己有,也絕對無法獲得今日蟊賊們所獲的巨大利益,即便劫奪再多黃金,也沒有將其兌換為今天這般優裕生活的物質基礎。
一言以蔽之,面對高度發達的現代文明,作奸犯科的收益,乃至能用贓款兌換到的極致享受,幾乎無窮無盡。
然而這罪與罰的另一面,對惡行的懲罰,卻從酷刑退化到死刑,甚至退化到監禁。
利益與損失的天平,完全失衡,又怎能制約那貪婪的心呢。
當然,要制約惡行,除高壓態勢的嚴刑峻法外,還可以依賴一系列的制度。
但再怎樣嚴密的制度,制定、實施、監督的仍然是人,這就決定了其不可能沒有一絲缺陷,現實中,更經常會千瘡百孔、漏洞百出。
正是因為這樣的困境,在今日的聯邦,要完全杜絕凡人們的貪念、根除任何犯罪行為,根本就沒可能;
不僅在實踐中沒可能,即便憑空幻想,能百分之一百抓獲所有罪犯、百分之一百執行懲罰的理想情況下,也一樣的沒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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