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升明帝 第272章 一朝興起一朝制

    「如今各地總督、巡撫等越設越多,職責混淆難分,並非好事。臣建議,每省僅設一位巡撫,除特殊之地可另設巡撫,如南贛、鄖陽、偏沅外,一律一省只設一位巡撫,另兩三省設一位總督,但不要督撫同省,如駐總督之省,則不再單設巡撫,而由總督兼巡撫職。」

    朱以海認真的傾聽著。

    他之前在浙東就設過三個巡撫,如今合併為一,但浙西還有一個巡撫,這些其實也都是因為之前形勢需要,畢竟他真正控制的地盤不多,而且之前形勢急迫,細分點也利於更好管理。

    不過現在回頭來看,這樣搞長遠看也確實不好。

    就如崇禎末年,僅北京周邊,就設了四個總督六個巡撫八個總兵。

    「南直隸分省太多且不合理,應當只劃分兩省,或以長江南北為界,劃分為淮揚和江蘇,又或以上下游劃分為安徽或江蘇。」

    「又有省之下有府縣,但又有直隸州、散州、屬州等,十分混亂,當統一整合,直隸州可升格為府,散州直接改為縣,屬州也如此。」

    「臣還有一個建議,就是本朝因事所設的各個道,到如今也十分混亂,有分守有分巡,又有因事而設的督糧道、鹽法道、水利道、海防道、提學道等等。」

    「臣建議統一划分,加以調整,比如浙江一省,應當統一為杭嘉湖、寧紹台、金衢嚴和溫處四個道,分守和分巡應當合二為一,並把海防、兵備道也整合一起,如此四道各只設一位分巡道,臣認為,此分巡可視為小巡撫,主管一道境內幾府的民政錢糧刑名甚至兵事等諸事務,且最好是不再是省布按派出官員,而直接如巡撫一樣,改為正式道級官員,明確其品級,比如確定其從三或正四品,不再加參政或副使、僉事等銜。」

    「另外諸如督糧、水利、提學、鹽法、驛傳這些負責具體事務的道,可更名為廳,改成督糧廳、水利廳、提學廳、鹽法廳、驛傳廳等,直接隸屬於省巡撫,不再分設如寧紹台水利廳、杭嘉湖水利廳等,而是一省只設一個具體事務的廳。」

    「各道可設分廳或是局,隸屬於分巡道。」

    「明確分巡是知府的直接上司,向分巡負責。」

    宋之普一口氣把這段時間自己研究好的許多問題拿出來,朱以海聽的很認真。

    按宋首輔的建議,就是重新整理地方機構,畢竟原來的三司體系,早就已經名不符文,地方高官官從三司變成如今的督撫,原來的省府縣,到如今中間還出了個十分混亂的道。

    不好好的理順,確實很麻煩。

    畢竟按以前,督撫就不是地方官,是朝廷派遣的臨時的監察官員,道台其實跟府縣也不是一個體系的。

    所以老宋提議把他們全弄成地方官,整合成一個體系的,裁去都指揮使司和都指揮使,僅留下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並明確這兩司的長官都為巡撫的下屬。

    然後各道整合,不再是這個道那個道,道的轄區也完全不一樣,而是直接在府與省之間,明確了一個正式道級。

    但是呢,這個道跟省或府又有些區別,分巡類似於巡撫,但更側重監察,因此道實際是個虛道,類似於漢朝的十三州刺史。

    布按是一省主管民政司法具體事務的,巡撫是抓總的。

    知府是管一府具體民政司法的,分巡道台則是抓總幾個府的。

    他們不直接負責具體事務,但總攬全局。

    這樣做一來明確體系,不會職責混亂,二來也有助於加強巡撫這個高官的職權,加強對地方府縣的監察,特別是那些具體事務的廳,更有利於專業的事務指導管理。

    布政使原本是高官,現在實際就成了專管民政錢糧的常務高官了,按察使就是專管刑名司法的分管高官。

    分巡直接受巡撫管轄,替巡撫直接管理本道的各府,而各廳則垂直管理相關專業事務,如水利、鹽法、驛傳、漕運、海防等等。

    「確實需要明確。」

    朱以海點頭,「原來內閣大學士也僅五品官,總督巡撫也各是臨時,道員更是混亂,確實得統一調整,以適應新形勢了。」

    「大學士當改為正一品,與三公同為最高品。」

    「六部尚書由正二升為從一品,與三孤同品,都察院左都御史也為從一品。」

    「各省總督為正二品,與東宮三師三少同品,右都御史正二。。」

    「各省巡撫為從二品,與六部侍郎,提督同品。」

    「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皆定為正三品,各鎮總兵官也為正三。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使,五寺卿皆正三。」

    「道員、副將為從三。」

    「僉都御史、通政副使、少卿、都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知府、參將,正四品。」


    「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游擊從四品。」

    「同知、六科給事中、守備正五品。」

    ······

    六品通判、千總,七品知縣、把總,八品縣丞、訓導,九品主簿。

    大學士不再兼六部尚書,直接由五品變為正一品,最高品。

    總督和巡撫,也都不再兼都察院和兵部職,因為這兩個官職已經成為正式地方官職,他們的職責里已經明確他們有監察官員和提督軍事的權力,品級也是正二和從二。

    布政使降級了,由正二降為從三,道員也不再以兼銜定品級,而是直接明確是從三品。

    甚至從朱以海的這個新定品級,能看出不少東西來,巡撫與侍郎同品,總督卻比尚書低一級,這樣一來,朝中的尚書和侍郎比地方總督巡撫高,巡撫又比布政使高,布政使比分巡高。

    那麼知府往上可能就是升道台,道台升布按,布按升巡撫,巡撫升侍郎,侍郎升總督,總督升尚書,尚書升大學士。

    當然,實際情況可能要更複雜點,比如同是巡撫,可能偏遠弱小點的省巡撫,先升大省巡撫。

    但不管怎麼說,這確實是明確了一個新的體系。

    自魯王監國後,任官上基本上沒有什麼制度規矩可言,一個秀才可能直接授知府,一個百姓可能拜總兵。

    一個侍郎也可能當首輔。

    但這畢竟是之前特殊,現在肯定得慢慢走上正軌。

    否則就會徹底亂套。

    布政使降級也算正常,畢竟他以前是高官,現在成高官了。而大學士由五品升正一也正常,畢竟現在內閣大學士執政嘛。

    提督雖與巡撫同品階,但他實際上要受巡撫節制,當然,也只是節制,就跟巡撫也要受總督節制一樣,但他們各管相應事務,並不是直接的上下級關係。

    這其實也就是保留互相制衡,以免督撫權過重,架空中央的可能。

    提督管一省營兵,但巡撫和提督以及分巡都還有直屬標營,但是,不管是提督還是總督、巡撫、分巡,他們除了能直接調動自己的標兵,其它的營兵,都還必須得先經過兵部授權,才有權調動。

    也正因此,五軍都督府也在這次被裁撤。

    因為五軍都督府統兵等的一些職權,名存實亡了,在中央大多歸入了兵部,以及監國,在地方又被總督巡撫提督分巡他們拿去了,地方也沒了衛所軍戶,留著也沒用了。

    「革浙西巡撫一職,浙西巡撫陳子龍改浙江按察使,」

    「以阮大鋮任浙江布政使。」

    「馬士英任寧紹台分巡。」

    「浙江總督、東閣大學士於穎晉文淵閣大學士,不再兼浙江總督,京營總督王之仁遷浙江總督兼浙江巡撫。」

    「裁撤原浙東巡撫一職,原浙東巡撫黃宗羲遷吏部右侍郎!」

    最後,朱以海還不忘記特別加了一條,那就是京營特設京營總督一員和戎政尚書一員共同統領,不歸兵部。

    而御營駐京師和各地,統由御營三軍提督和各鎮總兵統領,不受督撫直接管轄,遇戰事互相配合協作。

    特別加上這一條,為的還是保證朝廷中央,尤其是皇帝的權力。

    否則以現在地方督撫手中的巨大權力,若是各省軍隊都歸他們管,那難免到時來個東南互保啥的,豈不芭比q了。

    朱以海的御營,本就是仿晚唐的北衙神策軍而設,跟明朝的京營是兩碼事,御營必須得握在他自己手裡,必須得跟朝廷的營兵是兩個體系的。

    這樣才能相互制衡,亂世之時,皇帝們經常聖旨出不了京,或者聖旨調動不了軍隊,問題很多,但很大部份原因是末世時往往兵為將有,甚至錢糧器械也不依靠朝廷供給,所以他們才能夠不聽從調令。

    對於宋之普所說的南直隸分省這件事,朱以海考慮了一會,覺得還是按後世的分法比較合適,以上下游來分,而不是以江南北來分,江南北雖然看似有長江為界更天然,但從政區劃分的一大法則犬牙交錯法來看,這樣卻不利於統治,所以按上下游一省搭兩岸更有利。

    「上游以安慶府和徽州府各取一字,設安徽省,下游以江寧、蘇州各取一字,設江蘇省。」朱以海偷了個懶,直接拿來主義。

    「臣建議在洪澤湖以東段,以黃河入海河段為界,黃河北面的海州、徐州二府劃入安徽省,黃河南面淮揚二府劃入江蘇。」陳潛夫提議。



第272章 一朝興起一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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