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罪惡 第七十三章悲劇的殺人者

    秦若男的質問一出,活像是點了魯安梅的啞穴,她起初臉上流露出一瞬間的慌亂之後,就再也不肯開口,無論安長埔和秦若男如何誘導如何勸說,她都把嘴巴閉的好像蚌殼一樣。

    她的這種態度讓秦若男和安長埔認定,她一定知道誰是兇手,甚至對於這個魯安梅不肯說出的答案,他們也在心裡有了估計,可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誰也不敢冒然的說出口。

    接下來的三個多小時裡,不僅僅是秦若男和安長埔兩個人,包括重案組的其他人也加入了勸說的隊伍,重案組的幾個人輪番上陣對魯安梅進行勸說,小姑娘就是不為所動,唯一肯說的話就是讓警察把她當作真兇繩之以法,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見其他人不答腔,乾脆話都不肯再開口說,就連水也不願意喝一滴,更別說吃東西了。

    時間一點一點的向前推進,從下午,到了傍晚,又到了華燈初上的晚間,魯安梅在會客室里僵硬的坐著,就好像已經變成了一尊雕塑,一動不動,一聲不吭。

    在討論並且向重案組的負責人程峰匯報過,徵得同意之後,秦若男給丁木蘭打了個電話,告訴她魯安梅現在人在公安局裡,丁木蘭在電話里的聲音聽起來有些六神無主,很倉促的答應著,草草的就掛斷了電話。

    打完這通電話之後,他們又試圖勸說了魯安梅幾句,依舊沒有任何效果。

    雙方成了僵持的狀態,誰也不放棄,誰也無法動搖對方。

    時間轉眼又過去了一個多小時,就在秦若男和安長埔以為他們的計劃無法順利實施的時候,早已過了正常下班時間所以異常安靜的走廊里傳來一傳急促凌亂的腳步聲。

    重案組的門砰的一聲被推開,丁木蘭披頭散髮、跌跌撞撞的從門外沖了進來。

    「你們別為難我女兒!」她的臉上布滿了淚痕。神情慌亂到了極點,「魯民是我殺的!我才是你們該抓的人!」

    墨竇不是這個案子的主要負責人,看到眼前的狀況,忍不住有些目瞪口呆。

    「你有話慢慢說,別激動!」秦若男看丁木蘭的身子搖搖晃晃,幾乎快要昏倒過去,連忙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怕她會忽然昏厥過去。

    「求求你們!你們放了我們家安梅吧!她就是個傻孩子!她什麼也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們放了她吧!我殺的人,我願意接受懲罰!我這個媽已經很不稱職了。我不能再坑了我的孩子啊!」丁木蘭大哭起來,一邊哭一邊懇求著她面前的幾個警察,哭到傷心處竟然真的差一點背過氣去。

    安長埔沖墨竇使了個眼色。墨竇意會,到會客室去,他則和秦若男一左一右的扶著丁木蘭,把她攙扶到程峰的辦公室里,讓她做下來。

    丁木蘭坐定後。始終抽泣不斷,還時不時的伸頭試圖向外面看,只可惜程峰辦公室的百葉窗已經被安長埔徹底遮了起來,她什麼也看不到。

    「我想見見我女兒!你們讓我見見我女兒!」她帶著哭腔懇求秦若男。

    秦若男為難的搖了搖頭:「對不起,如果你是來自首的,在問題交待清楚之前。我不能讓你見她。」

    丁木蘭的表情有些絕望,她的神色漸漸的頹唐下去,沒有再做掙扎。緩了一會兒,重重的嘆了口氣:「我今天既然來了,就肯定是會坦白交代的,我家二姑娘是個傻孩子,她那是想保護我啊。我不能讓她那麼做!」

    「人是我殺的,」經過了長長的沉默之後。她終於又開了口,「這事我沒敢告訴過任何人,安梅那孩子正常來說也應該不知道的,我猜,她也是後來想到可能是我,所以才會跑來自首。人是我殺的,我用家裡醃菜壓缸的石頭把他給砸死了,然後又把屍體給鋸開,分兩次丟到江里去,這些都是我做的,我承認,你們想問什麼儘管問,我都說實話,就是千萬別為難我女兒。」

    丁木蘭的陳述雖然籠統,但是卻已經很清楚的說中了一件警方一直在調查,卻一直沒有確鑿證據的事情——魯民的致命傷在頭部。

    魯安梅之前在安長埔和秦若男有意的錯誤誘導下,先是說自己投毒殺人,又說自己用刀殺死父親魯民,卻偏偏沒有說中死者的致命傷在頭部的這一事實。由此可見,丁木蘭是兇手這一點的可信性,還是很高的。

    「為什麼要殺死魯民?」安長埔問。

    「因為我恨他,」丁木蘭的牙關緊咬著,那話好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一樣,「他讓我守了那麼多年活寡,讓我們一家子在外面抬不起頭來,我為他生養孩子,我種田賺錢,維持整個家的生活,他不但不感謝我,還欺騙我的感情,所以我就殺了他了。」

    「魯民這個樣子也不是一天兩天,甚至不是一年兩年,既然對他感到失望,為什麼不選擇離開,而是到了這個時候,選擇殺人?還有你所謂的欺騙了你的感情是指什麼?魯民想要做女人這件事你一直都清楚,我覺得你所謂的欺騙感情,一定不是指的這件事!」秦若男敏感的察覺到丁木蘭口中的感情欺騙絕不是他們已經了解到的內容。

    丁木蘭的臉陡然漲紅了,說不出是因為害羞還是因為尷尬。

    「算了,事到如今,我也不用假惺惺的顧及什麼面子不面子的問題了,我不知道你們之前對我們家的事情調查了多少,你們肯定知道魯民他後來一直遲遲不去做後半截手術的事情吧?他根本不是因為沒有錢,他這期間亂花的錢,早就夠把手術給做了,那後來的手術他一直不肯做,是因為他還沒有衡量好,到底做女人比較划算,還是做男人比較划算。他想給自己留個退路,萬一那些老頭不能一直哄著他寵著他,或者說年紀大了也還有那方面的要求。他就乾脆騙夠了錢跑回來讓我伺候他,給他養老。」

    丁木蘭的話說完,秦若男和安長埔不禁有些面面相覷,關於魯民想給自己留條退路,所以一直沒有去做後續的手術這件事,之前他們從盧吉那裡也有所耳聞,只不過什麼是留後路,為什麼要留後路,盧吉也說不清楚。

    可是想起之前去魯軍家裡時,魯軍的老婆說過的關於魯民和丁木蘭又恢復了夫妻生活這件事。似乎又從某個側面印證了丁木蘭剛剛的那一番話。

    「這些都說魯民他對你說的?你從一開始就知道?」安長埔和秦若男年紀相仿,同樣是未婚身份,聽到丁木蘭這麼說。那種尷尬的感覺一點也不必秦若男少。

    丁木蘭搖了下頭:「一開始我不知道,如果我早知道他是那麼個想法,就算是死也絕對不可能同意讓他去做那個什麼手術!是後來有一次他喝醉了酒,順嘴說出來被我聽到的。」

    「雖然魯民人是你殺的,但是他肚子裡的鼠藥可不是你下的。」秦若男沒有詢問。而是直接對丁木蘭下了結論。

    之前他們對鼠藥的來源進行過調查,證實去買鼠藥的人是魯安梅,並且根據魯民的死亡事件和胃裡殘留鼠藥成分的事實,投毒和用大石頭擊打後腦這兩個行為發生的間隔並不長,丁木蘭說魯安梅對自己殺死魯民的事情最初並不知情,事後才通過猜測判斷出來。這也與魯安梅無法說出魯民的致命傷在哪裡這一點相符合。

    所以說魯安梅的確沒有成功的殺死魯民,但是投毒卻也同樣不是丁木蘭的所作所為,理由有兩個。其一,魯安梅對魯民服下鼠藥這一件事完全知情;其二假若丁木蘭對魯民進行投毒,鼠藥卻是魯安梅買回來的,她又怎麼會對母親想要殺死父親這件事需要靠後來的推測才能認定呢?

    丁木蘭見秦若男說的篤定,倒也不對這件事有所避諱:「安梅那孩子太傻了。她從小就不受魯民喜歡,魯民要麼理也不理她。要麼就是不高興了喝點酒之後,借酒裝瘋的拿那孩子撒氣,安梅這麼多年都一直忍著,就是為了我,是我讓她不要去怪她爸爸,說到底,也是我把孩子給害了。我之前因為聽魯民喝醉了酒說出來的那些話特別傷心,一時間也沒想好到底是離開他,還是繼續這麼維持著,我大女兒根本不管我,她從小就知道家裡頭她爸說了算,平日裡就巴解魯民換零花錢,大了也是一樣。正好後來那個姓謝的來家裡鬧了一氣,被安梅撞見,所以我就跟安梅哭了一回,沒想到這孩子就往心裡去了。」

    「我一開始不知道她在我給她爸爸做的飯裡面加了東西,安梅不是那種能夠做壞事的人,膽子不大,那天幫我把飯菜端到她爸爸房間裡,就急急忙忙的走了,我怎麼留都留不住,臨走的時候還跟我說,如果家裡有什麼事趕緊打電話告訴她。我當時還在想,好端端的,家裡能出什麼事。結果她走了沒過多久,魯民就開始嚷嚷說自己頭暈腦脹,肚子疼。我一開始以為他是吃壞了東西,或者又藉由子找茬兒想要鬧我,結果後來他就吐,吐的特別凶,把吃下去的飯菜差不多都快要吐出來了,我這才覺得不是裝的。」

    「這個時候魯安梅已經離開家了是麼?」秦若男問。

    丁木蘭點點頭:「走了。魯民一開始還納悶自己為什麼這麼難受,很快就覺得是有人給他下藥,他就開始罵我,我趕忙解釋,他就捂著肚子,跌跌撞撞的滿屋子找『罪證』,在廚房裡什麼也沒有找到,就又跑到後院裡去找,結果偏偏就讓他找到了安梅扔在外面的鼠藥,這下子他可就火大了,說啥也要讓安梅好看,罵她是小兔崽子,說平時都不理他,怪不得突然假好心,端飯給他送到房間裡去。他讓我打電話把安梅叫回來,說要扒了安梅的皮,我不願意,求他原諒孩子一時糊塗,他不干,自己歪歪斜斜的往外跑,說是要去公安局報案,告安梅殺人,讓她蹲監獄。我一聽就害怕了,死死抱著他的腰不讓他走。他一把把我給推開,我腦袋咚的一下子就撞在了門框上,疼的眼淚都掉下來了。」

    說到這裡,丁木蘭臉上的悲傷被沖淡了,換上的是一種豁出去之後的決絕。


    「我伸手一摸,後腦勺被撞出了血,魯民還在那裡倚著牆罵我,我就覺得耳朵里嗡嗡響,腦子裡一片空白,什麼也想不出來。唯一的念頭就是無論如何不能讓他把我可憐的女兒送進監獄去!所以我就撇下他,轉身到廚房去拿了醃菜用的石頭,魯民以為我撞疼了。不敢再阻攔他,也沒提防,我就衝著他後腦勺一石頭砸過去,原本就想把他放倒,讓他不能跑去報警。沒想到等我緩過神來,發現他都已經沒氣了。」

    丁木蘭說到這裡,身子不自主的打了個寒顫,停了下來,沒有再說下去,似乎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說到這裡,她自首的衝勁和勇氣也幾乎被耗盡,開始為自己的行為和即將面對的懲罰感到恐懼了。

    「之後你是在哪裡分屍的?」安長埔問。

    「廚房裡。我剛開始特別害怕,把魯民的屍體拖到廚房裡,關上門躲在屋子裡不敢出來,渾身哆嗦的好像打擺子一樣,一點力氣都沒有。躲了好幾個小時之後,才覺得不能這樣。在這麼下去,人臭了,招蒼蠅,萬一被人發現怎麼辦!我之前在電視劇里看到過那樣的情節!所以我就又爬起來了,想來想去,最好的辦法也就是把人給拆開,分開丟出去,我就從倉房裡翻出一把鋸,把魯民給鋸開了,有些地方鋸不開,我還拿家裡平時剁骨頭用的小斧頭剁了幾下,當天半夜裡頭我就穿著舊衣服,戴上口罩和帽子出去把腿給扔了。」

    關於丁木蘭如何拋屍,拋屍何處,這些警方已經有了大體的了解,雖然之後還需要重新的交代和捋順案情,倒也不是眼下最急於了解的。

    比起已知的拋屍過程,眼下更讓人好奇的是拋屍工具。

    「你用來拋屍的那輛三輪車是哪裡來的?」秦若男問,這個問題的答案直接關係到魯安梅對整件殺人分屍事件的參與程度。

    丁木蘭所說的魯安梅毫不知情,事後才猜測到母親是殺人兇手這一點,秦若男相信,但是又不能全部相信,事實到底是怎麼樣的,還需要進一步的驗證。

    「那個小三輪,是安梅工作那家超市進貨用的啊,她之前說是有用,給借回家裡來,就停在後院裡頭,我本來是想把屍體扔掉再拿回來的,結果第二次去扔的時候,去的路上有好幾個人都特別奇怪的看我,我心裡頭害怕,就沒敢騎回來,直接順手仍在江邊上了,回來之後我跟安梅說,有小偷來家裡把三輪車給偷走了,我拿錢讓她賠給超市裡頭,她說不用,丟了就丟了吧。」丁木蘭回答。

    說完這些,丁木蘭忽然看了看秦若男和安長埔,問道:「假如不是我為了怕你們冤枉了安梅,所以跑來自首,你們是不是都不會懷疑到我?」

    她的口氣是試探的,帶著一種僥倖和遺憾,僥倖的是希望從警方那裡得到肯定的答案,遺憾的卻是,即便答案是肯定的,她現如今也已經無法逃避法律的懲罰。

    「其實,我們早就懷疑過你,只不過沒有足夠的證據,我們不方便對你進行控制,也不方便對你的家進行搜查罷了,即便你不來自首,我們很快也會直接找上門去。」安長埔的回答,打破了丁木蘭最後一線僥倖的幻想。

    丁木蘭感到十分驚訝,她微張著嘴,顯然不能夠接受這樣的一個答案。

    安長埔看看秦若男,示意由她來向丁木蘭進行說明,秦若男點點頭,對丁木蘭說:「你在和我們的幾次溝通過程中,一直表現出對魯民種種行為的包容,這種包容是尋常妻子角色所無法做到的,你把這種超乎尋常的包容解釋成對魯民的愛。這一點,我們沒有懷疑,但是因為你對魯民的愛,我們也找到了一個疑點,那就是,既然你那麼深愛自己的丈夫,即便他跑去隆胸試圖變性也不受影響,那麼在他慘遭殺害,並且屍體被肢解後,你卻始終沒有詢問過,魯民的頭部到底有沒有被找到。為什麼會這樣,我們試想過兩種可能,一種是你對魯民的愛是作秀。假裝出來的,另一種就是你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好奇,因為你自己就知道答案。」

    「你為魯家的種種付出,這麼多年來的含辛茹苦,這些我們都有所耳聞,」安長埔接過秦若男的話,「如果說你不愛魯民,卻能容忍他的那些自私行為,並且還付出那麼多,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很容易的排除掉了第一種可能,得出了結論——你知道魯民的頭藏在哪裡。」

    丁木蘭默默的聽完他們兩個人的話,臉上擠出了一抹苦笑:「我還以為你們從來也沒有去對我問東問西。沒有表現出一點兒對我的懷疑,是因為我自己掩飾的好呢,沒想到是我自作聰明。」

    「其次,我們找到了賣鼠藥的商販,發現那裡距離你們的住處不算遠。位置處於魯安梅回家時會經過的路線,而那座廢棄的磚窯,雖然同樣距離你們家不遠,位置卻與魯安梅工作地點所在位置南轅北轍。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去詢問你魯民身上有沒有什麼明顯的特徵,你告訴我們他的臀部有塊胎記。可是我們找到的屍體上,那塊胎記被切掉了。雖然說肢解屍體的時候任何人都能夠發現魯民那裡有快胎記,可是能夠把那個胎記看作是他身份的重要證明。這個人一定是早就知道那塊胎記的存在,並且印象深刻,和魯民關係親密的人。如果說有什麼是給你帶來掩護的煙霧,那就是魯民複雜的人際關係了,起初我們也曾經懷疑過兇手可能是哪個和他關係匪淺的男人。所以才繞了一段彎路。」秦若男繼續說。

    丁木蘭苦笑著搖搖頭:「你們還真是把魯民給想錯了!他不喜歡男人,想當女人就兩個意圖。一個是可以光明正大的愛美,一個是可以有人給他花錢,所以他才專門去找年紀比較大的,還遲遲不願意徹底變成女人。那次他喝醉了說的,想要找個年紀大,有錢,能寵著他給他錢花,而且還沒有那方面想法兒的老頭兒,要是那樣,他就去做手術,下半輩子舒舒服服的過,找不到的話,還不如和我湊合算了。你們能想像到我當時的心情麼?他之前要去做手術,我說做手術之前先離婚,他甜言蜜語的哄我,說就是想過過癮,然後還回來和我好好過日子,弄了半天,我不過是個補丁!是他給自己留的後路!」

    丁木蘭的話換來了一陣沉默,安長埔和秦若男看著面前這個比實際年齡更顯蒼老的女人,心裏面說不清楚到底是同情更多,還是無奈更多。

    「明明可以早點放手的,為什麼非要一直苦撐著,鬧到最後魚死網破呢?」秦若男有些無法理解丁木蘭這麼多年以來的執著到底是為了什麼。

    「人不都是傻的麼,女人就更傻!一開始是因為喜歡他,愛他,後來就成了不甘心。如果魯民只是對我不好,對我們娘仨都不好,那我也就沒有什麼好不平衡的,搞不好早早的就死心,帶著孩子離開他了。可是魯民他不是!」丁木蘭咬著牙說,「我們家裡面,我為他起早貪黑,忙裡忙外,伺候他每天吃香喝辣,賺錢供著他,可是他呢,看不上我,覺得我又丑又笨,有時候喝點酒能罵我半宿,對安梅也是一樣,那孩子越是要強,越是懂事,他反而越看不上她。安菊就正好相反,和她爸一個德行,成天家裡面的事情什麼也不管,就知道自己臭美打扮,唯一的優點就是嘴甜,偏偏還是勢利眼,知道家裡面她爸手裡拿著錢,就整天巴結她爸爸,後來找了個對象也是一樣,盧吉比她還勢力,滿腦子就只有錢。當初魯民要做手術,最反對的就是他們兩口子,說傳出去丟人,堅決不同意,結果沒過多久,忽然之間就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不說我也知道,肯定是拿了錢了!」

    「這和你的不甘心又有什麼關係呢?」

    「魯民那人除了自私,也欺軟怕硬,我和安梅脾氣好,他就欺負我們,安菊嘴甜會哄他,盧吉脾氣大他怕,所以就對人家好。我就不甘心,為什麼我這麼多年付出的真心他根本不領情,反而卻對根本沒有真心實意對他好過的人去出手大方,所以我不甘心離開,覺得離開了。我這麼多年的心血就真的打了水漂!沒想到,耗到了最後,比打水漂還不如,我把自己也搭進去了。」丁木蘭說著,忽然站起身,衝到秦若男身邊,一把拉住她的手,「姑娘,你也是個女人,你一定要理解我!我坦白。我交代,所以你們一定要放了我女兒安梅啊!」

    「魯安梅對魯民投毒這件事也是證據確鑿的,放人與否。要由法律做主,我們不能答應你。」秦若男愛莫能助的搖搖頭。

    「可是她沒有毒死魯民啊!魯民是我殺的!她有什麼罪過,就都讓我替她承擔吧!我是她媽,我願意替她承擔!」丁木蘭聽了這話,雙膝一軟。撲通一聲跪在了秦若男身前。

    「魯安梅投毒目的明確,沒有毒死魯民並不代表她沒有實施過這樣的行為,而且法律面前,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即便是親人,也不能代為承擔。」秦若男把丁木蘭攙扶起來。理解她的心情卻不能給與她任何不切實際的幻想。

    丁木蘭聽了這話,兩眼一翻,當即昏厥過去。

    等她從昏厥中甦醒過來。秦若男和安長埔替她做了詳盡的筆錄,得知魯民的頭顱早就被丁木蘭偷偷的埋在了自家的田地裡面,與此同時,墨竇那邊,魯安梅投毒的筆錄也已經完成。在丁木蘭的配合下,他們驅車感到她在江口區的家。依照丁木蘭的描述,很快就找到了分屍工具,醃菜的那塊壓缸大石頭,在化學試劑的作用下,這兩樣東西很快就顯現出曾經沾染過血跡的狀態,在魯家廚房的地面上,也發現了被刷洗過的大量血液痕跡。

    丁木蘭被收押,很快,土質的化驗對比也得出結論,與之前安長埔所懷疑的一模一樣,當初找到的小三輪車輪凹槽里殘留的土壤中,有和魯家後院菜地邊一模一樣的肥料成分,可以確定位同一區域的土壤,粘土磚的化驗結果加上丁木蘭自己的供述,也都證實了沉屍所用磚塊,正是丁木蘭從那個廢棄磚窯附近找來的。

    當秦若男問起為什麼捨近求遠去撿磚頭,而不用失手砸死魯民的那塊大石頭時,丁木蘭的回答讓人有些哭笑不得。

    她說:「那塊大石頭醃菜的時候用著順手,沒捨得。」

    這一起變性人碎屍案終於得以告破,無論是被害人還是殺人兇手,都讓人難以單純的概括出誰可憐誰可恨,結案之後,除了鬆一口氣之外,刑警們也都忍不住唏噓一番。

    「所以說,很多事情該放手的時候,就要豁達一點,一味的隱忍退讓,只會讓積怨越來越深,日子久了,人的心態都變的扭曲了,到最後走上絕路,得不償失!」在把丁木蘭移送檢察機關之後,安長埔在整理卷宗的時候仍然有些感慨。

    秦若男若有所思的在一旁點了點頭:「你說的對,該放手時就放手,可能這樣才更好,為了孩子為了家庭作出的犧牲,有時候可能並不一定就是正確的選擇。」

    「好了,現在這個案子是結束了,可是我還有一個案子等著破呢!」安長埔伸了個懶腰。

    「什麼案子?」

    「就是咱們兩個以前到底有過什麼樣的交集嘍!說到的事情我一定會做到,等著我自己搞清楚吧!」安長埔自信滿滿的說。

    秦若男輕輕一笑,臉頰飄起淡淡的紅潤,她點了點頭:「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第一卷到此結束,明天開始一個新的故事。c市出現兒童失蹤案,失蹤孩童都是年紀十歲至十五歲之間的男孩,沒有勒索跡象,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詭異的案情發展把線索指向網絡,一張無形的罪惡之網潛藏在看似精彩的網路遊戲背後,犯罪黑手人性泯滅的所作所為背後,又藏著什麼樣的過往呢?請繼續支持!]



第七十三章悲劇的殺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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