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趙雄他們肯定不會不提審方晉傑就直接起訴,畢竟在法庭上,口供可也是很重要的。筆神閣 bishenge.com
這一次趙雄和張大勇在口供房審訊方晉傑,雷肖鳳則在隔壁房間觀看,目前案子進展到這裡,她認為,只要方晉傑這邊給了口供,就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訴他了,畢竟證據已經足夠了,也輪不到方晉傑抵賴。
「兩位阿sir,阿芳她怎麼樣了啊?早上報案的死者,不是阿芳吧?不是吧?!」趙雄兩人剛進入口供房,方晉傑立即站起身來著急的詢問著。
不過是幾個小時不見,方晉傑這個時候的精神狀態完全變了樣,整個人就好像是失去了精神頭似的,之前還算得體的頭髮此時根本沒有任何髮型可言,如果非要有個比較的話,那麼前世網絡上流行的犀利哥髮型倒是跟此時的方晉傑有得一拼。
此時的方晉傑用一個字來形容就是「廢」!
特別是他此時手上還帶著手銬,這個時候的方晉傑,才有點犯人該有的樣子!
「方晉傑,你不用裝了,早上西貢村屋發現的死者就是你老婆李文芳,而且,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一把帶有李文芳血跡的水果刀,上面有你的指紋!
你殺李文芳的作案動機,作案工具,作案時間都已經有證據了,現在,你最好馬上把你的作案過程老老實實的交代出來,這樣也省得浪費大家時間,說不定到了法庭上根據你如此配合,我們還能幫你跟法官求求情,少坐些時間牢!」對於方晉傑這副頹廢的模樣張大勇心裡雖然也很詫異,不過他是老警察了,這樣的犯人見過不少了,而且現在證明方晉傑是兇手的證據齊全,於是他直接按照審訊流程走。
儘管他心裏面認為方晉傑是兇手的可能性不大。
「阿芳!阿芳她?阿芳她真的死了?我不相信!我絕對不相信,昨天晚上她還好好的,怎麼突然間就死了呢?兩位阿sir,你們是不是在做戲?是不是想套我的話!
是了,一定是這樣的!阿芳她絕對不會有事的!」一聽張大勇這話方晉傑整個人的反應很大,根本不願意相信李文芳已經死了的消息是真的。
「方晉傑,我們是警察,不是小混混,犯法的事我們是不會做的,胡亂編造一個人的死亡消息,這一點到了法庭上最先被判罪的是我們,而不是你,我們沒有必要為了套你的話就把自己給搭進去!
所以,李文芳死了的消息是真的,而且,我們現在手上掌握的證據兇手都指向了你,你最好老老實實交代作案過程,不然耗下去,最終討不到任何好處的人是你!」方晉傑雖然是趙雄審問的第一個自己辦理案件的犯人,不過這些場面話之前跟著教官出去學習的時候還是學到了一些的,所以這番話他也是說的不帶一點磕巴。
「阿芳真的死了?這怎麼可能?昨天晚上她還好好的!
你們剛才說什麼?說我殺死了阿芳?你們是神經病的,我怎麼可能殺死阿芳,她為我付出了那麼多,我怎麼可能殺了她?」有了趙雄的這番話方晉傑這個時候也相信了自己老婆已經死了的事實,這個時候他也才反應過來剛才趙雄兩人說他是殺死李文芳兇手這件事。
不得不說,這位的神經反射弧夠長的,就是不知道是裝的還是真的如此!
「好,你說你不是殺害李文芳的兇手是吧?那好,說一說,昨天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這個時間段,你在哪裡?在做什麼?身邊有沒有證人?」張大勇也不想跟方晉傑多說廢話,直接問起了昨天晚上李文芳被殺害時間段方晉傑的個人活動地點。
「昨晚十一點半左右我從阿芳那裡離開,然後就回家了!」
「你昨天晚上到家裡樓下的時候時間可是已經凌晨一點了,從西貢村屋那邊到你家的距離,開車正常速度半個小時就能到家了,可你直到凌晨一點才到家,這中間可是有差不多一個半小時,足夠你殺死李文芳並將證據處理了!
而且,昨天凌晨十二點半左右,西貢的交通部夥計在路上拍快照,正好拍到你的車子從那裡經過,十二點半的時候你還在西貢,可你說自己十一點半左右就離開村屋了,這話,你自己信嗎?」說完這話的時候趙雄故意大力的拍了下桌子,方晉傑現在這個樣子你就不能對他太過溫和。
「我昨天晚上真的十一點左右就離開阿芳那裡了!
不管你們信不信,但我說的是事實,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怎麼的,我從阿芳那裡離開開車回家,可是剛出村子車子就爆胎了,我只好在路上換了輪胎,這才耽誤了回家的時間,我車子後備廂里那個爆胎還在呢,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檢查!」趙雄的應對還算是準確的,被他這麼一拍桌子,方晉傑總算配合了不少。
「這一點不可能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因為你完全可以事先準備好一個爆胎!」張大勇直接反駁了方晉傑說的理由。
「這是真的,我沒有騙你們!」方晉傑立即辯解。
「好,就算你說的是真的,可是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帶有你指紋的帶血水果刀又是怎麼回事?你該不會說這又是巧合了吧?」趙雄暫時停下詢問方晉傑的作案時間,而是直接拿證據說話。
「這一點我不知道,反正我沒有殺阿芳,我也絕對不會殺阿芳!對了,那把帶有我指紋的水果刀,肯定是兇手嫁禍給我的,阿芳住的地方我有使用過水果刀,兇手完全可以拿我用過的水果刀偽裝是殺死阿芳的兇器然後嫁禍給我。
一定是這樣,一定是這樣的!兩位阿sir,我是冤枉的啊!」
「你說現場發現的帶有你指紋的水果刀是兇手故意栽贓嫁禍給你的,可那裡平時是李文芳在住,兇手如果是拿的那裡的水果刀栽贓給你,那水果刀上為什麼只有你的指紋而沒有李文芳的指紋?這一點,你怎麼解釋?」方晉傑的自我辯解剛說出口趙雄就直接用事實邏輯反駁。
「這…」被趙雄反駁的一時間方晉傑也是無話可說。
「關於李文芳被殺這件事你可以自己先好好考慮再說,但是,之前的碎屍案件,現在,你要先說清楚了!」張大勇見一時半會的李文芳被殺這件事再問下去只會是僵局,便將話題轉移到之前的碎屍案件上。
既然之前是碎屍確認不是李文芳了,那麼到底是誰?又是怎麼死的?這一切都要問清楚,畢竟這也是一條人命!
「是意外!那件事情,完全是意外!
我和阿芳結婚已經十幾年了,彼此之間的感情也不像剛結婚的時候那樣好,前幾個月更是經常為了一些小事吵架,嚴重的時候我們甚至還動手了!
這樣的婚姻讓我很厭倦,正好那個時候我遇到了梁冬琳,我們兩個很談得來,就這樣,時間長了後我們兩人就好上了,後來這件事被阿芳知道了,為此她不僅和我大打了一架,還故意和她們醫院的外科醫生在一起。
知道這件事後我非常生氣,但是越生氣,我就發覺自己對阿芳更加在乎,後來實在忍受不了我和她的關係再這樣下去,於是我跟她把心裡話都說了,我求她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改過自新,我也想和她要一個孩子,我們兩人完全可以再重新開始更加美好的生活!
本來一切都計劃的好好的,可是那陣子不知道怎麼那麼倒霉,我那家工廠一批貨出了問題,導致我資金鍊幾乎斷裂,眼看著我就要破產了,所以那陣子我每天都在廠里忙到很晚。
那天晚上我從廠里下班後到醫院去接剛下完夜班的阿芳,開車的時候我跟她抱怨了幾句廠里的狀況,不知怎麼地,她又扯到了我和梁冬琳的事情上,那件事我的確是做錯了,所以我就沒有跟她吵,於是就任由她說下去,可是沒想到我的讓步反而讓她變得敏感起來,竟然在車裡就對我動起手來,我正在開車,阿芳她拍打我的手很影響我,所以我就轉過頭跟她理論,誰知道就是這麼一分神的時間,迎面走過來了一個女人,我一時沒剎住車,那個女人就被車子給撞飛了!
等我和阿芳下車去查看的時候,那個女人已經不醒人事了,我當時很慌張,我想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搶救,可是阿芳摸了那個女人的脖子後說人已經死了,叫救護車過來也沒有用,正好那個時候現場沒有任何人,為了掩蓋這件事,我和阿芳便將那個女人扔在路邊的草叢堆里,然後立即開車離開。
等把車子上的血跡洗掉後我很害怕那個女人的屍體被發現後你們警察會查到我身上,誰知道阿芳說她看到那個女人的獻血證了,說跟她的血型是一樣的,而且我剛給我們兩人買了人壽保險。
經過我出軌這件事後阿芳就很不想繼續在這邊待下去,她想要移民,可是移民需要很大一筆錢,而我給她買的保險能夠賠償一百萬美元,要是有了這一百萬美元,我們想要移民就簡單的多了,於是阿芳想出了一個主意,用那個女人的屍體來代替她!
我當時已經被嚇得完全沒有了主意,阿芳說什麼我都聽她的,於是我們又轉頭回去把那個女人的屍體搬回了車裡。
正好我有朋友在西貢村屋那邊有個房子沒人住,我們就把那個女人的屍體連夜搬到那裡。
在那裡我們對那個女人的屍體進行了處理,阿芳是醫院的護士,經常上手術台幫忙,所以對於怎麼處理屍體這件事很有經驗。
阿芳曾經去醫院看過婦科病,因為怕你們從這一點上查出她的身份來,所以除了割掉那個女人的頭顱和十根手指外還把腹部也給切掉了。
為了讓你們有能夠證明屍體是阿芳的證據,阿芳特意將自己的右手拇指頭斬了下來,還故意讓我把她的拇指頭扔在屍體附近,為的就是讓你們以為屍體和手指是同一個人的,為了加重可信度,我特意把拇指頭放在鐵絲網邊上,讓你們以為是我離開的時候不小心落下的!
後面的事,你們也都知道了!
阿芳為了我把她的右手拇指頭都斬了下來了,我怎麼可能會去殺她?」方晉傑在說他和李文芳作案過程的時候整個人情緒還算穩定,可說到最後整個人的情緒又激動了起來。
對於方晉傑這個時候的情緒激動趙雄直接再次拍了桌子,方晉傑被這麼一拍桌子,情緒一下子安定了不少。
趙雄算是看出來了,對這個方晉傑,不能太客氣!
聽了方晉傑碎屍案的前因後果後,趙雄對那個被車撞死的女人真是感覺非常無辜。
這可真是飛來橫禍!
同時對於李文芳的死,趙雄這時候覺得這女人死的真是活該,明知道方晉傑在開車,竟然還敢在車上胡亂發脾氣,不知道很多的車禍就是這樣引起的嗎?
當然,趙雄的這個思想前世的觀念占據了主觀念頭,畢竟前世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的被強調和進行宣傳,只是現在是1985年的港島,對於後世的交通意識,很多人都是沒有的。
即便是後世交通安全教育那麼的不斷被反覆提及、宣傳,可每天不也照樣有人因為這個而出車禍嗎?
不過聽了方晉傑的講述,趙雄當即發誓,以後自己開車一點要小心再小心,不然即便有系統在身,自己的小命也不夠玩的,而且,要是因為自己而傷了別人,那可就真是罪過了!
趙雄不敢說自己是一個好人,不過對每條生命的最起碼尊重,趙雄還是有的!
「『保險』,賠錢不賠命!」不知怎麼地,趙雄腦海里突然冒出來了這麼一句話,這句話他記得應該是前世看到過的一條交通安全宣傳標語。
只是現在這句話放在方晉傑這件案子上,完全是顛倒了過來,而且還顛倒的相當離譜——「保險」,出事故,借屍體,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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